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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庚南:金融消费者“触网”时如何用好监管“护身符”?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既让金融服务更便捷,又带来虚假宣传、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为规范网络营销行为,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明确网络营销的负面清单、监管红线与权责分界,推动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领域的市场规范化。办法从资质、内容、技术、链路、主体五个维度设定底线:仅持牌机构及授权方可进行网络营销,营销内容须以金融合同为准且清晰披露关键要素,禁止默认勾选、捆绑销售、夸大收益等误导性表述;支付工具须与信贷产品分离,禁止以算法过度促销并提供退订与拒收渠道;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资金划转与撮合交易,需跳转回金融机构自营平台。消费者应提升金融素养,遇到危机感营销要保持冷静,留存证据并熟悉12378等投诉路径,遇到误导性销售可主张撤销或赔偿。通过辨别网络营销与互联网金融的区分,优先适用办法维护自身权益,避免落入金融骗局。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消费者维权 #金融产品 #风险防范
🔗 原文链接
📰 李庚南:金融消费者“触网”时如何用好监管“护身符”?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既让金融服务更便捷,又带来虚假宣传、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为规范网络营销行为,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明确网络营销的负面清单、监管红线与权责分界,推动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领域的市场规范化。办法从资质、内容、技术、链路、主体五个维度设定底线:仅持牌机构及授权方可进行网络营销,营销内容须以金融合同为准且清晰披露关键要素,禁止默认勾选、捆绑销售、夸大收益等误导性表述;支付工具须与信贷产品分离,禁止以算法过度促销并提供退订与拒收渠道;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资金划转与撮合交易,需跳转回金融机构自营平台。消费者应提升金融素养,遇到危机感营销要保持冷静,留存证据并熟悉12378等投诉路径,遇到误导性销售可主张撤销或赔偿。通过辨别网络营销与互联网金融的区分,优先适用办法维护自身权益,避免落入金融骗局。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消费者维权 #金融产品 #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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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红线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央行等 eight 部门发布,将于今年九月三十日正式施行,旨在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文章指出,数字化使金融营销进入“场景化”传播,但也滋生虚假宣传、无资质荐股、强制搭售等乱象,且第三方平台与金融机构的责权边界模糊、导流商业模式泛滥。办法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明确禁止诱导性用语、夸大收益、保本承诺等做法,要求支付场景不得绑定信贷产品等,推动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设置显著提醒和阅读时间。长远看,合规将促使支付机构回归本源、提升支付与服务效率,金融机构与平台需加强资质、信息披露和消费者教育,形成以合规优先、产品与服务驱动的公平竞争格局。专家普遍认为,这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监管文件,能够填补跨行业监管空白,提升行业风控能力,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 #合规经营 #支付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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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红线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央行等 eight 部门发布,将于今年九月三十日正式施行,旨在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文章指出,数字化使金融营销进入“场景化”传播,但也滋生虚假宣传、无资质荐股、强制搭售等乱象,且第三方平台与金融机构的责权边界模糊、导流商业模式泛滥。办法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明确禁止诱导性用语、夸大收益、保本承诺等做法,要求支付场景不得绑定信贷产品等,推动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设置显著提醒和阅读时间。长远看,合规将促使支付机构回归本源、提升支付与服务效率,金融机构与平台需加强资质、信息披露和消费者教育,形成以合规优先、产品与服务驱动的公平竞争格局。专家普遍认为,这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监管文件,能够填补跨行业监管空白,提升行业风控能力,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 #合规经营 #支付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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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除多层分销、API导流“暗门” 中小助贷机构面临出局风险 - 21经济网
本文围绕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助贷行业的深远影响展开分析。核心在于全面限制多层分销与API导流等主流展业模式,要求第三方平台必须依托金融机构自营平台、跳转明确、并设显著提醒,力图厘清金融机构与平台的权责边界,防止信息不对称和隐私风险,推动行业回归合规与风控。一方面,未完成系统性改造的中小助贷机构面临业务停摆甚至退出风险,行业乱象如套娃式导流、多级转包有望被整治;另一方面,头部平台可通过压缩前端功能、提高资质核验、改进审核机制等方式实现合规转型,同时银行等放款主体也需加强自营体系的独立风控能力。综合来看,该办法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升技术服务能力,为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但短期内将增加合规成本,可能引发部分中小平台退出市场的现象。只有实现平台端与金融机构端的清晰分工,行业才能在监管框架内实现可持续盈利和稳健 growth。
🏷️ #监管 #助贷 #导流 #合规 #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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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除多层分销、API导流“暗门” 中小助贷机构面临出局风险 - 21经济网
本文围绕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助贷行业的深远影响展开分析。核心在于全面限制多层分销与API导流等主流展业模式,要求第三方平台必须依托金融机构自营平台、跳转明确、并设显著提醒,力图厘清金融机构与平台的权责边界,防止信息不对称和隐私风险,推动行业回归合规与风控。一方面,未完成系统性改造的中小助贷机构面临业务停摆甚至退出风险,行业乱象如套娃式导流、多级转包有望被整治;另一方面,头部平台可通过压缩前端功能、提高资质核验、改进审核机制等方式实现合规转型,同时银行等放款主体也需加强自营体系的独立风控能力。综合来看,该办法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升技术服务能力,为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但短期内将增加合规成本,可能引发部分中小平台退出市场的现象。只有实现平台端与金融机构端的清晰分工,行业才能在监管框架内实现可持续盈利和稳健 growth。
🏷️ #监管 #助贷 #导流 #合规 #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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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告别“流量至上”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互联网已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阵地,显著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并扩展覆盖面,但也带来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干扰行业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行业监管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旨在守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该办法明确金融机构要承担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履行“守门人”职责,禁止无资质机构和个人开展营销活动,以源头遏制非法导流与违规荐股等乱象。办法强调营销内容的负面清单管理,禁止使用“高收益”“无风险”等诱导性用语,厘清机构与平台的权责边界,推动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为基”转变。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规范营销行为与监管标准来实现,能够有效防范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筑起对金融消费者的防护墙。实现有效落地执行需要金融机构与平台提升合规意识,主动自查整改,并需八部门协同发力,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形成合力。唯有各方坚守底线,才能让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效率。
🏷️ #监管 #合规 #金融消费者 #网络营销 #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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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告别“流量至上”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互联网已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阵地,显著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并扩展覆盖面,但也带来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干扰行业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行业监管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旨在守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该办法明确金融机构要承担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履行“守门人”职责,禁止无资质机构和个人开展营销活动,以源头遏制非法导流与违规荐股等乱象。办法强调营销内容的负面清单管理,禁止使用“高收益”“无风险”等诱导性用语,厘清机构与平台的权责边界,推动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为基”转变。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规范营销行为与监管标准来实现,能够有效防范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筑起对金融消费者的防护墙。实现有效落地执行需要金融机构与平台提升合规意识,主动自查整改,并需八部门协同发力,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形成合力。唯有各方坚守底线,才能让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效率。
🏷️ #监管 #合规 #金融消费者 #网络营销 #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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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告别“流量至上”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互联网已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阵地,极大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拓宽覆盖面,使更多群体能够接触到金融服务。但随之而来的虚假宣传、无序竞争等乱象也日益突出,侵害了金融消费者权益,扰乱行业秩序。为治理乱象,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行业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办法明确金融机构要承担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做“守门人”,未资质机构与个人禁止开展营销,从源头遏制非法导流和违规荐股。其一方面通过“负面清单”管理,禁止使用如“高收益”“无风险”等诱导性话术,厘清权责边界,推动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为基”转变;另一方面以保护消费者为首要目标,规范营销行为、建立监管标准,防范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构筑金融消费者的防护墙。实现制度落地需要金融机构与平台提升合规意识,主动自查整改,并依托八部门协同执法,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形成监管合力。只有各方坚守底线、践行金融为民理念,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才能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效率。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合规 #消费者保护 #金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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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告别“流量至上”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互联网已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阵地,极大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拓宽覆盖面,使更多群体能够接触到金融服务。但随之而来的虚假宣传、无序竞争等乱象也日益突出,侵害了金融消费者权益,扰乱行业秩序。为治理乱象,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行业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办法明确金融机构要承担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做“守门人”,未资质机构与个人禁止开展营销,从源头遏制非法导流和违规荐股。其一方面通过“负面清单”管理,禁止使用如“高收益”“无风险”等诱导性话术,厘清权责边界,推动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为基”转变;另一方面以保护消费者为首要目标,规范营销行为、建立监管标准,防范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构筑金融消费者的防护墙。实现制度落地需要金融机构与平台提升合规意识,主动自查整改,并依托八部门协同执法,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形成监管合力。只有各方坚守底线、践行金融为民理念,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才能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效率。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合规 #消费者保护 #金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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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落地 行业合规转型加速
近年,数字经济浪潮推动金融业加速数字化转型,移动端营销成为金融机构触达用户的重要手段,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与效率。但快速扩张也暴露出虚假宣传、误导销售、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并累积金融风险。为破解痛点、筑牢监管防线,央行等八部委出台《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实施,标志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该办法强调依法监管,将金融活动纳入监管体系,遏制非法金融传播,规范第三方平台转委托与引流,强化金融字样使用管理,要求营销内容真实清晰,严禁“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误导性话术,禁止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荐股等非法咨询,且明确金融机构与平台的权责边界。通过内容审核与信息披露,提升消费者知情权,推动行业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优先”转型,促成公平、可持续的市场环境。短期看,部分商业模式将面临重构压力;长期而言,合规机构将在更透明公正的市场中获得发展空间。
🏷️ #金融合规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平台监管 #金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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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落地 行业合规转型加速
近年,数字经济浪潮推动金融业加速数字化转型,移动端营销成为金融机构触达用户的重要手段,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与效率。但快速扩张也暴露出虚假宣传、误导销售、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并累积金融风险。为破解痛点、筑牢监管防线,央行等八部委出台《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实施,标志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该办法强调依法监管,将金融活动纳入监管体系,遏制非法金融传播,规范第三方平台转委托与引流,强化金融字样使用管理,要求营销内容真实清晰,严禁“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误导性话术,禁止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荐股等非法咨询,且明确金融机构与平台的权责边界。通过内容审核与信息披露,提升消费者知情权,推动行业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优先”转型,促成公平、可持续的市场环境。短期看,部分商业模式将面临重构压力;长期而言,合规机构将在更透明公正的市场中获得发展空间。
🏷️ #金融合规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平台监管 #金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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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施行_金融监管_财富频道
近年来,数字经济推动金融业加速数字化转型,金融产品通过手机银行、理财APP、短视频荐股等渠道实现广覆盖与低成本触达,但随之而来的是虚假宣传、误导销售与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并累积金融风险。为破解痛点、提升监管有效性,央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标志着行业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办法强调“依法纳管”与“合规优先”,以堵住非法传播源、净化营销环境,促使市场从流量导向转向合规与优质服务。核心措施包括:严格禁止为非法活动提供网络营销、规范第三方平台的转委托与导流、加强对金融字样的使用监管,以及要求金融机构承担主体责任、完善内容审核并清晰披露关键信息。此举将抑制虚假与误导性话术,打击强制搭售、骚扰营销等行为,厘清金融机构与平台间的边界,推动行业在透明、公平的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短期内部分商业模式可能面临重构压力,但从长远看,有助于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市场秩序,促成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供给。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合规发展 #第三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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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施行_金融监管_财富频道
近年来,数字经济推动金融业加速数字化转型,金融产品通过手机银行、理财APP、短视频荐股等渠道实现广覆盖与低成本触达,但随之而来的是虚假宣传、误导销售与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并累积金融风险。为破解痛点、提升监管有效性,央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标志着行业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办法强调“依法纳管”与“合规优先”,以堵住非法传播源、净化营销环境,促使市场从流量导向转向合规与优质服务。核心措施包括:严格禁止为非法活动提供网络营销、规范第三方平台的转委托与导流、加强对金融字样的使用监管,以及要求金融机构承担主体责任、完善内容审核并清晰披露关键信息。此举将抑制虚假与误导性话术,打击强制搭售、骚扰营销等行为,厘清金融机构与平台间的边界,推动行业在透明、公平的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短期内部分商业模式可能面临重构压力,但从长远看,有助于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市场秩序,促成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供给。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合规发展 #第三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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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0日起,支付工具不得捆绑贷款
长期以来,信贷分期产品在日常消费场景中频繁出现,易引导用户默认开通或使用,导致不少消费者在不清楚风险的情况下产生逾期和权益受侵害的问题。为解决这一乱象,央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明确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管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提供相关营销服务,避免通过“支付优惠”等方式诱导开通分期。办法还对网络营销内容提出禁用诱导性用语、虚假信息等要求,并要求金融机构对从业人员及账号进行严格合规管理,确保自营及授权渠道开展金融产品宣传,提升可追溯性。一方面,支付机构将回归基础支付角色、不得再作为金融产品核心导流入口,行业商业逻辑将从流量变现转向合规、技术能力与服务质量的竞争;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的公益性与风险防控意识加强,金融营销将回归产品与服务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支付、消费金融和资管行业走向更健康的生态。总体而言,该办法从源头杜绝误导性推广,强化对营销行为的约束与监管,旨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规范发展。
🏷️ #金融营销 #支付合规 #信贷分期 #用户保护 #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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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0日起,支付工具不得捆绑贷款
长期以来,信贷分期产品在日常消费场景中频繁出现,易引导用户默认开通或使用,导致不少消费者在不清楚风险的情况下产生逾期和权益受侵害的问题。为解决这一乱象,央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明确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管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提供相关营销服务,避免通过“支付优惠”等方式诱导开通分期。办法还对网络营销内容提出禁用诱导性用语、虚假信息等要求,并要求金融机构对从业人员及账号进行严格合规管理,确保自营及授权渠道开展金融产品宣传,提升可追溯性。一方面,支付机构将回归基础支付角色、不得再作为金融产品核心导流入口,行业商业逻辑将从流量变现转向合规、技术能力与服务质量的竞争;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的公益性与风险防控意识加强,金融营销将回归产品与服务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支付、消费金融和资管行业走向更健康的生态。总体而言,该办法从源头杜绝误导性推广,强化对营销行为的约束与监管,旨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规范发展。
🏷️ #金融营销 #支付合规 #信贷分期 #用户保护 #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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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营销监管全面升级,助贷行业流量套利模式告终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八部门联合发布,标志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进入全方位强监管时代。文章指出,近年来网络金融营销乱象频发,如虚假宣传、诱导过度借贷、违规直播荐股等,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新规围绕事前、事中、事后建立闭环监管,明确互联网平台在金融营销中的边界、盈利模式与红线,统一线上线下监管标准,意在彻底终结助贷行业的流量套利和无感导流等灰色模式。具体举措包括:第三方平台不得超出金融机构委托范围、不得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应将跳转入口引导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且在关键环节设置显著提醒和强制阅读时间;金融机构自营平台发布信息,平台仅提供信息展示和跳转等技术服务,前端测额、导流及利息分成等模式将被全面整改。业内人士认为,该办法将重塑平台边界、计费模式与责任体系,短期内合规成本上升、部分中小平台退出市场,但从长期看有望实现更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头部平台将专注于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助贷 #合规 #平台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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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营销监管全面升级,助贷行业流量套利模式告终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八部门联合发布,标志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进入全方位强监管时代。文章指出,近年来网络金融营销乱象频发,如虚假宣传、诱导过度借贷、违规直播荐股等,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新规围绕事前、事中、事后建立闭环监管,明确互联网平台在金融营销中的边界、盈利模式与红线,统一线上线下监管标准,意在彻底终结助贷行业的流量套利和无感导流等灰色模式。具体举措包括:第三方平台不得超出金融机构委托范围、不得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应将跳转入口引导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且在关键环节设置显著提醒和强制阅读时间;金融机构自营平台发布信息,平台仅提供信息展示和跳转等技术服务,前端测额、导流及利息分成等模式将被全面整改。业内人士认为,该办法将重塑平台边界、计费模式与责任体系,短期内合规成本上升、部分中小平台退出市场,但从长期看有望实现更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头部平台将专注于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助贷 #合规 #平台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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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上金融营销“狂野时代”落幕,八部门联手终结诱导式引流
线上金融营销乱象在监管加强后迎来治理新阶段。《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9月30日起施行,标志着对广告用语、数据展示、分期与收益承诺等方面的严格负面清单落实,以及对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介的资质门槛设定。新规明确禁止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等诱导性用语,禁止以短期业绩或模拟数据美化产品收益,要求线上宣传需由金融机构总部合规审核,第三方平台不得擅自改动。对于无资质人员的直播荐股行为,规定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平台要实现资质核验并建立金融白名单机制,必要时暂停发布或封号,强化事前把关和事后处置。监管还强调机构与平台的责任边界,要求第三方平台仅接受机构委托服务,不能介入销售环节或答疑,并对“名字、商标”等进行规范,净化网络金融信息环境。此前已有基金、平台因违规营销被整改,预示着行业将从追求短期增量转向合规经营,财经自媒体也在加速资质建设与自律,未来将以资质与合规为核心考量。整体而言,办法通过制度化约束,降低误导投资者的营销风险,提升金融消费保护水平。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合规 #直播限制作 #三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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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上金融营销“狂野时代”落幕,八部门联手终结诱导式引流
线上金融营销乱象在监管加强后迎来治理新阶段。《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9月30日起施行,标志着对广告用语、数据展示、分期与收益承诺等方面的严格负面清单落实,以及对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介的资质门槛设定。新规明确禁止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等诱导性用语,禁止以短期业绩或模拟数据美化产品收益,要求线上宣传需由金融机构总部合规审核,第三方平台不得擅自改动。对于无资质人员的直播荐股行为,规定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平台要实现资质核验并建立金融白名单机制,必要时暂停发布或封号,强化事前把关和事后处置。监管还强调机构与平台的责任边界,要求第三方平台仅接受机构委托服务,不能介入销售环节或答疑,并对“名字、商标”等进行规范,净化网络金融信息环境。此前已有基金、平台因违规营销被整改,预示着行业将从追求短期增量转向合规经营,财经自媒体也在加速资质建设与自律,未来将以资质与合规为核心考量。整体而言,办法通过制度化约束,降低误导投资者的营销风险,提升金融消费保护水平。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合规 #直播限制作 #三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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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圈大地震!八部门重磅新规:直播卖理财、短视频荐股全凉凉!
本次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金融行业线上营销提出了明确规范,目的在于杜绝以直播、短视频等渠道进行虚假宣传、割韭菜等乱象,提升金融产品宣传的合规性和透明度。文章指出,当前网络营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虚假夸大、以低俗内容博眼球、以及非金融机构人员通过直播荐股推销金融产品等现象。办法要求非金融机构人员如财经大V不得通过私域传播带货,平台需对推广内容负全责,跳转须直达官方渠道,防止中间转手到不明网站,且出镜人和资质需对得上号,租借证件和挂靠机构的做法将被堵死。抖音、微信等平台已开始清理违规内容,未持证的大V将被限流,确保合规的机构与平台清晰划分责任。过渡期至2026年9月,监管目标在于线上线下统一监管,强调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卖金融产品必须守规矩,否则将被行业和平台共同清退出局。
🏷️ #合规 #直播监管 #金融产品 #平台责任 #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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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圈大地震!八部门重磅新规:直播卖理财、短视频荐股全凉凉!
本次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金融行业线上营销提出了明确规范,目的在于杜绝以直播、短视频等渠道进行虚假宣传、割韭菜等乱象,提升金融产品宣传的合规性和透明度。文章指出,当前网络营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虚假夸大、以低俗内容博眼球、以及非金融机构人员通过直播荐股推销金融产品等现象。办法要求非金融机构人员如财经大V不得通过私域传播带货,平台需对推广内容负全责,跳转须直达官方渠道,防止中间转手到不明网站,且出镜人和资质需对得上号,租借证件和挂靠机构的做法将被堵死。抖音、微信等平台已开始清理违规内容,未持证的大V将被限流,确保合规的机构与平台清晰划分责任。过渡期至2026年9月,监管目标在于线上线下统一监管,强调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卖金融产品必须守规矩,否则将被行业和平台共同清退出局。
🏷️ #合规 #直播监管 #金融产品 #平台责任 #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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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部门印发新规,花呗、白条、月付等将面临重大调整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实施。核心在于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嵌入信贷乱象:不得在支付工具中列入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也不得提供相关营销服务,明确要求收银台页面将支付工具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杜绝默认勾选、弹窗推送等误导性操作,避免消费者在不知情下开启或使用信贷服务。规定还包括未取得金融资质的机构不得以金融字样在APP或商标中使用,以及禁止非金融机构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做金融产品营销,尤其是荐股类投资咨询。业内专家认为,该办法将斩断线上线下分润合谋,推动行业收入结构调整,长远有助于提升支付服务本源、改善用户体验、推动消费金融与资管行业回归产品与服务质量,填补跨行业监管空白,提升金融市场的规范性和消费者保护水平。
🏷️ #金融监管 #支付嵌入信贷 #营销规范 #消费者保护 #跨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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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部门印发新规,花呗、白条、月付等将面临重大调整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实施。核心在于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嵌入信贷乱象:不得在支付工具中列入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也不得提供相关营销服务,明确要求收银台页面将支付工具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杜绝默认勾选、弹窗推送等误导性操作,避免消费者在不知情下开启或使用信贷服务。规定还包括未取得金融资质的机构不得以金融字样在APP或商标中使用,以及禁止非金融机构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做金融产品营销,尤其是荐股类投资咨询。业内专家认为,该办法将斩断线上线下分润合谋,推动行业收入结构调整,长远有助于提升支付服务本源、改善用户体验、推动消费金融与资管行业回归产品与服务质量,填补跨行业监管空白,提升金融市场的规范性和消费者保护水平。
🏷️ #金融监管 #支付嵌入信贷 #营销规范 #消费者保护 #跨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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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打诱导借贷、违规荐股,八部门重拳整治线上金融乱象
本报道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实施时间与影响要点。该《办法》将所有金融产品的网络营销纳入统一监管框架,明确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与第三方平台的界限,要求双方责任分工清晰,严禁第三方平台介入销售环节、误导性互动咨询及违规营销。营销内容需使用准确语言披露关键信息,强化信息披露,规范算法推荐、直播营销等新模式,禁止强制搭售、违规使用金融字样等行为。对于支付机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将贷款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提供相关营销服务,支付将回归基础支付职能,支付入口与金融产品营销彻底分离,产生的短期影响包括获客成本上升、转化效率下降及自营平台的重要性提升。长期看,这将抑制诱导过度借贷、降低金融风险,促使银行和小额信贷机构加强自营平台建设、提升数字化运营能力,以实现更健康、合规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此举有望厘清市场主体边界、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水平,并为行业长期健康有序发展打下基础。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支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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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打诱导借贷、违规荐股,八部门重拳整治线上金融乱象
本报道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实施时间与影响要点。该《办法》将所有金融产品的网络营销纳入统一监管框架,明确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与第三方平台的界限,要求双方责任分工清晰,严禁第三方平台介入销售环节、误导性互动咨询及违规营销。营销内容需使用准确语言披露关键信息,强化信息披露,规范算法推荐、直播营销等新模式,禁止强制搭售、违规使用金融字样等行为。对于支付机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将贷款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提供相关营销服务,支付将回归基础支付职能,支付入口与金融产品营销彻底分离,产生的短期影响包括获客成本上升、转化效率下降及自营平台的重要性提升。长期看,这将抑制诱导过度借贷、降低金融风险,促使银行和小额信贷机构加强自营平台建设、提升数字化运营能力,以实现更健康、合规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此举有望厘清市场主体边界、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水平,并为行业长期健康有序发展打下基础。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支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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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打诱导借贷、违规荐股,八部门重拳整治线上金融乱象
随着金融网络营销业态的扩张,直播荐股、诱导借贷等行为屡见不鲜,已被监管纳入重点整治范畴。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首次将所有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强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并划定清晰边界,防范金融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促进互联网金融长期健康发展。数字化推动金融营销渠道多元化,但虚假宣传、垄断、违规搭售等问题凸显,办法对营销主体权责、信息披露、语言表达、算法推荐、直播营销等都提出规范,要求披露合作机构信息、避免误导性表述,禁止非金融机构以直播、短视频等方式从事金融产品营销,警示“荐股”类非法证券咨询。对于支付机构而言,办法明确不得将贷款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为贷款、资管等提供营销服务,支付回归基础支付功能,取消金融产品营销入口,推动银行等主体通过自营平台完成获客,短期内可能提升转化成本。总体而言,监管从源头遏制过度借贷,引导各方回归本业,提升风控与合规水平,推动银行、支付机构和小贷、消费金融行业的营销模式与获客路径全面调整。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保护 #支付机构 #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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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打诱导借贷、违规荐股,八部门重拳整治线上金融乱象
随着金融网络营销业态的扩张,直播荐股、诱导借贷等行为屡见不鲜,已被监管纳入重点整治范畴。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首次将所有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强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并划定清晰边界,防范金融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促进互联网金融长期健康发展。数字化推动金融营销渠道多元化,但虚假宣传、垄断、违规搭售等问题凸显,办法对营销主体权责、信息披露、语言表达、算法推荐、直播营销等都提出规范,要求披露合作机构信息、避免误导性表述,禁止非金融机构以直播、短视频等方式从事金融产品营销,警示“荐股”类非法证券咨询。对于支付机构而言,办法明确不得将贷款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为贷款、资管等提供营销服务,支付回归基础支付功能,取消金融产品营销入口,推动银行等主体通过自营平台完成获客,短期内可能提升转化成本。总体而言,监管从源头遏制过度借贷,引导各方回归本业,提升风控与合规水平,推动银行、支付机构和小贷、消费金融行业的营销模式与获客路径全面调整。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保护 #支付机构 #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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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呗、白条、月付等面临重大调整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禁止非银行支付机构将贷款、资管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以及提供相关营销服务,重点在于将支付工具展示与信贷产品区隔,杜绝捆绑营销和默认勾选等乱象,规范支付场景展示逻辑,切断金融营销变现路径。业内专家解读称,此举将全面改变支付机构的收入结构,短期可能使金融导流和联合贷分润下滑,但有助于降低消费者被动借贷的风险,推动支付机构回归核心支付服务,促使消费金融和资管行业回归产品与服务竞争。长远看,监管趋严将倒逼行业转型,提升用户体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金融秩序规范化发展。整体来看,这一监管举措对支付行业的盈利模式、行业结构和风险管理均具深远影响。
🏷️ #金融监管 #支付合规 #信贷分离 #用户权益 #金融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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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呗、白条、月付等面临重大调整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禁止非银行支付机构将贷款、资管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以及提供相关营销服务,重点在于将支付工具展示与信贷产品区隔,杜绝捆绑营销和默认勾选等乱象,规范支付场景展示逻辑,切断金融营销变现路径。业内专家解读称,此举将全面改变支付机构的收入结构,短期可能使金融导流和联合贷分润下滑,但有助于降低消费者被动借贷的风险,推动支付机构回归核心支付服务,促使消费金融和资管行业回归产品与服务竞争。长远看,监管趋严将倒逼行业转型,提升用户体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金融秩序规范化发展。整体来看,这一监管举措对支付行业的盈利模式、行业结构和风险管理均具深远影响。
🏷️ #金融监管 #支付合规 #信贷分离 #用户权益 #金融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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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管与开放并举,护航A股长期向好
本文综述了资本市场多项重要举措及其深远影响。首先,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明确金融产品营销的全流程监管、严格禁止未经资质机构开展营销、以及平台直跳金融机构自营渠道等规定,强化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意在遏制虚假宣传、违规引流等乱象,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营销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为本”转变。其次,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继续严惩不贷,推动“零容忍”执法,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介机构的追责,提升市场信息披露质量,提振投资者信任并吸引中长期资金。再次,扩大对外开放,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套期保值,限定用途以对冲利率风险,强调稳妥可控、风险隔离的原则,旨在提升人民币资产的国际吸引力,同时为衍生品市场改革与开放奠定基础。三方面协同推进,旨在提升市场透明度、降低系统性风险,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确定性与新动力。
🏷️ #金融监管 #市场开放 #财务造假 #对冲保值 #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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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管与开放并举,护航A股长期向好
本文综述了资本市场多项重要举措及其深远影响。首先,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明确金融产品营销的全流程监管、严格禁止未经资质机构开展营销、以及平台直跳金融机构自营渠道等规定,强化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意在遏制虚假宣传、违规引流等乱象,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营销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为本”转变。其次,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继续严惩不贷,推动“零容忍”执法,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介机构的追责,提升市场信息披露质量,提振投资者信任并吸引中长期资金。再次,扩大对外开放,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套期保值,限定用途以对冲利率风险,强调稳妥可控、风险隔离的原则,旨在提升人民币资产的国际吸引力,同时为衍生品市场改革与开放奠定基础。三方面协同推进,旨在提升市场透明度、降低系统性风险,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确定性与新动力。
🏷️ #金融监管 #市场开放 #财务造假 #对冲保值 #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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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诱导借贷、违规荐股凉凉!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迎全面规范新阶段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旨在全面规范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解决网贷等领域存在的虚假宣传、误导销售、非法推广和过度借贷等乱象。办法实现对持牌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互联网平台的全覆盖监管,要求在许可业务范围内开展营销,禁止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活动,并强化信息披露、准确宣传、区分支付工具与贷款等关键环节。对于直播、算法推荐、强制搭售等新模式,提出具体规范,明确贷款需披露年化利率、支付工具与贷款区隔等要求,未取得资质的机构不得在应用及商标中使用金融字样,非金融机构不得进行金融产品宣传。此次改革强调同业同责、跨部门协作、协同监管,强化对平台企业的监管职责,力求从源头治理行业乱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正向发展和防范交叉金融风险。
🏷️ #金融营销 #平台监管 #消费者保护 #借贷风险 #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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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诱导借贷、违规荐股凉凉!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迎全面规范新阶段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旨在全面规范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解决网贷等领域存在的虚假宣传、误导销售、非法推广和过度借贷等乱象。办法实现对持牌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互联网平台的全覆盖监管,要求在许可业务范围内开展营销,禁止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活动,并强化信息披露、准确宣传、区分支付工具与贷款等关键环节。对于直播、算法推荐、强制搭售等新模式,提出具体规范,明确贷款需披露年化利率、支付工具与贷款区隔等要求,未取得资质的机构不得在应用及商标中使用金融字样,非金融机构不得进行金融产品宣传。此次改革强调同业同责、跨部门协作、协同监管,强化对平台企业的监管职责,力求从源头治理行业乱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正向发展和防范交叉金融风险。
🏷️ #金融营销 #平台监管 #消费者保护 #借贷风险 #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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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 打造高品质出行生活_央广网
此次新能源汽车行业座谈会聚焦提升市场秩序与消费体验,明确加强价格监测、成本调查,严厉打击低价但减配、虚标续航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会议强调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加大抽检力度、完善汽车金融政策、规范行业网络乱象,并推动60天账期承诺落实,缓解中小供应商资金压力,促进零部件稳定供应与品质提升。通过推动高质量产业链发展、提升核心芯片与基础软件能力、加快自动驾驶标准与试点、完善售后体系等措施,提升用户出行体验与个性化服务,形成以用户共创驱动的高质量竞争生态。未来还将优化以旧换新政策、完善行业治理与金融透明度,防范隐性消费与捆绑式金融服务,推动消费升级与市场信心回升,促进新能源汽车从低端竞争转向高质量发展。总体将围绕“质量、服务、透明、创新”四大目标,释放消费潜力,促使市场健康持续成长。
🏷️ #价监 #质量提升 #金融透明 #消费升级 #行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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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 打造高品质出行生活_央广网
此次新能源汽车行业座谈会聚焦提升市场秩序与消费体验,明确加强价格监测、成本调查,严厉打击低价但减配、虚标续航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会议强调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加大抽检力度、完善汽车金融政策、规范行业网络乱象,并推动60天账期承诺落实,缓解中小供应商资金压力,促进零部件稳定供应与品质提升。通过推动高质量产业链发展、提升核心芯片与基础软件能力、加快自动驾驶标准与试点、完善售后体系等措施,提升用户出行体验与个性化服务,形成以用户共创驱动的高质量竞争生态。未来还将优化以旧换新政策、完善行业治理与金融透明度,防范隐性消费与捆绑式金融服务,推动消费升级与市场信心回升,促进新能源汽车从低端竞争转向高质量发展。总体将围绕“质量、服务、透明、创新”四大目标,释放消费潜力,促使市场健康持续成长。
🏷️ #价监 #质量提升 #金融透明 #消费升级 #行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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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部署新一轮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新一轮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行动,意在整治金融非法中介乱象,维护金融秩序与消费者权益。两部门将以强有力的刑事打击遏制犯罪高发,推动完善金融服务,最大限度消除滋生土壤,并在既有基础上提升“专业+机制+大数据”的警务运行模式。打击重点聚焦非法存贷款中介、非法网贷平台、助贷机构、非法保险代理中介以及信用卡不正当“反催收”中介等,探索新路径、新手段,健全线索通报等长效机制,确保打深打透打全。此前在2021年6月至11月的集群打击中,相关部门已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案件约1500起,打掉职业化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近300亿元,显示出打击成效和治理力度的提升。通过持续打击,力求源头治理、网络摧毁与案件破获并举,提升社会公众防范意识。
🏷️ #金融安全 # 黑灰产 # 集群打击 # 金融中介 # 防范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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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部署新一轮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新一轮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行动,意在整治金融非法中介乱象,维护金融秩序与消费者权益。两部门将以强有力的刑事打击遏制犯罪高发,推动完善金融服务,最大限度消除滋生土壤,并在既有基础上提升“专业+机制+大数据”的警务运行模式。打击重点聚焦非法存贷款中介、非法网贷平台、助贷机构、非法保险代理中介以及信用卡不正当“反催收”中介等,探索新路径、新手段,健全线索通报等长效机制,确保打深打透打全。此前在2021年6月至11月的集群打击中,相关部门已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案件约1500起,打掉职业化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近300亿元,显示出打击成效和治理力度的提升。通过持续打击,力求源头治理、网络摧毁与案件破获并举,提升社会公众防范意识。
🏷️ #金融安全 # 黑灰产 # 集群打击 # 金融中介 # 防范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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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互金协会筹备互联网贷款自律工作委员会;成都银行增资至42.4亿元 | 金融早参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合理使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完善授信、风险评价和息费定价模型,逐步降低对信用评价等级较高企业的抵质押担保要求,扩大信用贷款覆盖面,提高信用贷款比重。此举将使高信用等级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下降,尤其利好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获取,推动信贷资源从“重抵押”向“重信用”转变,促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方面,协会筹备设立互联网贷款自律工作委员会,集中开展自律管理、行业标准建设与规范经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监管与自律并重将成为行业主基调,有助于缓解互联网贷款乱象。成都银行完成增资至42.4亿元,增资提升资本实力与风险抵御能力,有助于扩大信贷投放、支持地方经济。华贵保险增资至26.15亿元,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为新业务拓展和风险防控提供资本缓冲,在行业竞争加剧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需关注产品创新与渠道建设的实际效果。
🏷️ #金融改革 #信用体系 #自律管理 #增资扩股 #银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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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互金协会筹备互联网贷款自律工作委员会;成都银行增资至42.4亿元 | 金融早参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合理使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完善授信、风险评价和息费定价模型,逐步降低对信用评价等级较高企业的抵质押担保要求,扩大信用贷款覆盖面,提高信用贷款比重。此举将使高信用等级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下降,尤其利好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获取,推动信贷资源从“重抵押”向“重信用”转变,促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方面,协会筹备设立互联网贷款自律工作委员会,集中开展自律管理、行业标准建设与规范经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监管与自律并重将成为行业主基调,有助于缓解互联网贷款乱象。成都银行完成增资至42.4亿元,增资提升资本实力与风险抵御能力,有助于扩大信贷投放、支持地方经济。华贵保险增资至26.15亿元,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为新业务拓展和风险防控提供资本缓冲,在行业竞争加剧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需关注产品创新与渠道建设的实际效果。
🏷️ #金融改革 #信用体系 #自律管理 #增资扩股 #银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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