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 + AI 驱动的行业新闻
【覆盖行业】
信保 |出口 |金融
制造 |农业 |建筑 |地产
零售 |物流 |数智
【访问入口】
hangyexinwen.com
【新闻分享】
点击发布时间即可分享
【联系我们】
xinbaoren.com
(微信内打开提交表单)
【覆盖行业】
信保 |出口 |金融
制造 |农业 |建筑 |地产
零售 |物流 |数智
【访问入口】
hangyexinwen.com
【新闻分享】
点击发布时间即可分享
【联系我们】
xinbaoren.com
(微信内打开提交表单)
📰 杭银消费金融理性维权提示 拒绝非法代理 守护自身权益|界面新闻
杭银消费金融立足金融消费者教育本职,针对非法代理维权乱象开展专项风险科普,细致拆解行业乱象特征与潜在危害,倡导公众坚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远离各类违规中介陷阱,守护个人征信与财产安全。公司以常态化宣教践行社会责任,助力提升全民金融风险防范素养。当前网络社交平台、自媒体渠道常有非法代理维权信息散布,不法分子刻意包装专业形象,以代办纠纷、减免费用、修复征信等为宣传点,诱导有金融服务诉求的消费者委托处理相关事宜。这类机构普遍缺乏合法执业资质,业务操作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看似提供便捷维权渠道,实则暗藏多重风险隐患。非法代理维权乱象危害涉及多个层面:一是过度收集个人隐私信息,极易造成信息外泄,衍生电信诈骗、精准推销等后续困扰;二是巧立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甚至截留资金,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经济损失;三是教唆用户采取非正常维权方式,编造虚假理由恶意投诉,扰乱正常金融调解秩序,还可能让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是煽动恶意逾期、拒绝还款,直接破坏个人征信记录,对个人长远金融生活造成不可逆影响。广大金融消费者应当提高警惕,自觉远离各类非法代理中介。办理信贷业务、咨询金融问题、处理纠纷诉求,均应通过持牌金融机构官方渠道沟通对接,不轻信网络陌生中介的口头承诺。不随意向非正规机构提交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不参与虚假陈述、恶意投诉等违规行为,坚持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杭银消费金融严格恪守监管要求,业务开展全程合规透明,产品规则、服务费用清晰明示,为客户提供稳健适度的消费金融服务。同时公司建立完善客户服务与纠纷处理机制,官方渠道可随时受理用户咨询与诉求,为消费者提供正规高效的沟通解决路径。今后,杭银消费金融将持续深化金融知识普及与风险提示工作,常态化曝光非法代理、电信诈骗等各类金融黑产套路,引导大众树立理性消费、合法维权、珍视征信的观念,以专业金融服务和公益宣教力量,守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金融生态。
🏷️ #金融教育 #风险防范 #合法合规 #征信保护 #消费金融
🔗 原文链接
📰 杭银消费金融理性维权提示 拒绝非法代理 守护自身权益|界面新闻
杭银消费金融立足金融消费者教育本职,针对非法代理维权乱象开展专项风险科普,细致拆解行业乱象特征与潜在危害,倡导公众坚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远离各类违规中介陷阱,守护个人征信与财产安全。公司以常态化宣教践行社会责任,助力提升全民金融风险防范素养。当前网络社交平台、自媒体渠道常有非法代理维权信息散布,不法分子刻意包装专业形象,以代办纠纷、减免费用、修复征信等为宣传点,诱导有金融服务诉求的消费者委托处理相关事宜。这类机构普遍缺乏合法执业资质,业务操作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看似提供便捷维权渠道,实则暗藏多重风险隐患。非法代理维权乱象危害涉及多个层面:一是过度收集个人隐私信息,极易造成信息外泄,衍生电信诈骗、精准推销等后续困扰;二是巧立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甚至截留资金,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经济损失;三是教唆用户采取非正常维权方式,编造虚假理由恶意投诉,扰乱正常金融调解秩序,还可能让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是煽动恶意逾期、拒绝还款,直接破坏个人征信记录,对个人长远金融生活造成不可逆影响。广大金融消费者应当提高警惕,自觉远离各类非法代理中介。办理信贷业务、咨询金融问题、处理纠纷诉求,均应通过持牌金融机构官方渠道沟通对接,不轻信网络陌生中介的口头承诺。不随意向非正规机构提交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不参与虚假陈述、恶意投诉等违规行为,坚持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杭银消费金融严格恪守监管要求,业务开展全程合规透明,产品规则、服务费用清晰明示,为客户提供稳健适度的消费金融服务。同时公司建立完善客户服务与纠纷处理机制,官方渠道可随时受理用户咨询与诉求,为消费者提供正规高效的沟通解决路径。今后,杭银消费金融将持续深化金融知识普及与风险提示工作,常态化曝光非法代理、电信诈骗等各类金融黑产套路,引导大众树立理性消费、合法维权、珍视征信的观念,以专业金融服务和公益宣教力量,守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金融生态。
🏷️ #金融教育 #风险防范 #合法合规 #征信保护 #消费金融
🔗 原文链接
📰 青海海西金融行业精准“反内卷” 净化市场护航高质量发展
海西州银行业保险业协会在海西金融监管分局指导下,通过专项治理、试点先行、长效监管等举措,聚焦车险等重点领域,整治无序竞争与违规成本染指等乱象,推动金融行业转型升级并提升合规生态。协会在德令哈开展片区试点,建立工作专班与失信名单,实行建台账、签公约、晒成本、明清单等做法,形成可复制的自律治理模式,促使机构跳出低价竞争,压实财务约束,遏制非理性竞价与粗放竞争。并常态化开展保险服务质量测评与技能比武,提升从业人员素养与合规意识,以优质服务稳固发展基础。监管方面构建闭环体系,完善自律制度,落实省级公约与飞行检查,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现场处置,形成发现—处置—改进—预防的全链条管控,协调风险排查、投诉处置与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未来将持续深化反内卷治理,巩固重点领域自律成效,健全长效机制,优化区域金融生态,为海西经济社会稳健发展提供有序金融环境。
🏷️ #自律治理 #反内卷 #金融监管 #区域金融生态 #质量测评
🔗 原文链接
📰 青海海西金融行业精准“反内卷” 净化市场护航高质量发展
海西州银行业保险业协会在海西金融监管分局指导下,通过专项治理、试点先行、长效监管等举措,聚焦车险等重点领域,整治无序竞争与违规成本染指等乱象,推动金融行业转型升级并提升合规生态。协会在德令哈开展片区试点,建立工作专班与失信名单,实行建台账、签公约、晒成本、明清单等做法,形成可复制的自律治理模式,促使机构跳出低价竞争,压实财务约束,遏制非理性竞价与粗放竞争。并常态化开展保险服务质量测评与技能比武,提升从业人员素养与合规意识,以优质服务稳固发展基础。监管方面构建闭环体系,完善自律制度,落实省级公约与飞行检查,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现场处置,形成发现—处置—改进—预防的全链条管控,协调风险排查、投诉处置与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未来将持续深化反内卷治理,巩固重点领域自律成效,健全长效机制,优化区域金融生态,为海西经济社会稳健发展提供有序金融环境。
🏷️ #自律治理 #反内卷 #金融监管 #区域金融生态 #质量测评
🔗 原文链接
📰 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筑牢行业合规防线
近期多部门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多部门协同立法形式全面整治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乱象,强化资质与准入管控,构建行业合规第一道防线。文章指出互联网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重要渠道,但长期存在无资质机构、个人及自媒体账号参与,形成灰色产业链,扰乱市场公平。办法坚持“持牌经营、权责清晰、合规为本”原则,重新界定金融机构与合作平台职责边界,完善跨部门监管体系,为行业合规发展奠定基础。核心举措包括明确营销主体资质底线,杜绝名称标识误导,禁止未获资质者使用涉金融属性的商标,从源头防范认知偏差;以及严格第三方平台准入与受托管理,防止违规导流。第三方平台须在金融机构依法委托、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运营,不得超出委托范围,也不得将委托业务转委托,转接金融消费者至自营平台之外的其他平台。此举将提升行业门槛,净化网络营销环境,保障金融消费者与市场的健康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准入 #合规 #第三方平台
🔗 原文链接
📰 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筑牢行业合规防线
近期多部门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多部门协同立法形式全面整治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乱象,强化资质与准入管控,构建行业合规第一道防线。文章指出互联网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重要渠道,但长期存在无资质机构、个人及自媒体账号参与,形成灰色产业链,扰乱市场公平。办法坚持“持牌经营、权责清晰、合规为本”原则,重新界定金融机构与合作平台职责边界,完善跨部门监管体系,为行业合规发展奠定基础。核心举措包括明确营销主体资质底线,杜绝名称标识误导,禁止未获资质者使用涉金融属性的商标,从源头防范认知偏差;以及严格第三方平台准入与受托管理,防止违规导流。第三方平台须在金融机构依法委托、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运营,不得超出委托范围,也不得将委托业务转委托,转接金融消费者至自营平台之外的其他平台。此举将提升行业门槛,净化网络营销环境,保障金融消费者与市场的健康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准入 #合规 #第三方平台
🔗 原文链接
📰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付万军:督促金融机构全面规范适当性管理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付万军在5月15日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今年将重点推进金融机构全面规范适当性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力度等工作,确保适当性管理关口不松懈。其统筹金融消保制度机制持续优化,治理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形成合力,多元纠纷服务质效提升,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不断发力,金融教育精准性日益增强。围绕产品适当性、代销、消保监管评价与个人贷款息费等,出台系列制度文件,为加强行为监管提供保障。与公安部等协同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配合网信办等部门治理网络不良信息,持续排查骚扰电话与垃圾短信。去年已出台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银行、保险、信托和资管协会等也发布自律规范,将适当性细化为可操作的行业标准。未来一年将以“卖者尽责”为原则,精准进行风险评级与客户画像,强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确保关键信息充分披露、风险提示到位,严格按风险与承受能力匹配产品并引导投资者选择。同期将适当性管理常态化纳入非现场与现场监管,及时纠正苗头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同时强化行业自律与培训,通过监管+自律双轮驱动提升机构合规水平。
🏷️ #适当性 #监管 #金融消费者 # 自律 # 投资者保护
🔗 原文链接
📰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付万军:督促金融机构全面规范适当性管理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付万军在5月15日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今年将重点推进金融机构全面规范适当性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力度等工作,确保适当性管理关口不松懈。其统筹金融消保制度机制持续优化,治理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形成合力,多元纠纷服务质效提升,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不断发力,金融教育精准性日益增强。围绕产品适当性、代销、消保监管评价与个人贷款息费等,出台系列制度文件,为加强行为监管提供保障。与公安部等协同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配合网信办等部门治理网络不良信息,持续排查骚扰电话与垃圾短信。去年已出台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银行、保险、信托和资管协会等也发布自律规范,将适当性细化为可操作的行业标准。未来一年将以“卖者尽责”为原则,精准进行风险评级与客户画像,强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确保关键信息充分披露、风险提示到位,严格按风险与承受能力匹配产品并引导投资者选择。同期将适当性管理常态化纳入非现场与现场监管,及时纠正苗头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同时强化行业自律与培训,通过监管+自律双轮驱动提升机构合规水平。
🏷️ #适当性 #监管 #金融消费者 # 自律 # 投资者保护
🔗 原文链接
📰 践行金融为民,筑牢安全防线 ——国华人寿开展“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 - 湖北日报新闻客户端
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期间,国华人寿积极响应监管号召,全面启动投资者保护专项宣传,聚焦理性投资、风险教育与依法维权渠道畅通。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普及金融知识,引导消费者结合自身经济状况与风险偏好,避免“保本高收益”等虚假宣传,特别加强对老年群体的风险提示,提升其识别非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的能力,守护财产安全。公司还围绕金融消保政策解读,宣传行业调解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揭露非法中介的常见套路与危害,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阻断维权链条。结合网络金融热点,采用典型案例分析与风险提示,讲解职业背债人、信息泄露、境外盗刷、互联网贷款乱象等风险,提升公众自我防护能力,远离金融乱象。严格落实“了解产品、了解客户、精准匹配”的适当性管理,普及金融服务“三适当”原则,杜绝销售误导,确保产品与服务符合消费者真实需求,进一步推动知识普及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常态化、长效化。未来,国华人寿将持续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维护金融市场和谐稳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 #理性投资 #风险教育 #依法维权 #金融消费者 #金融知识
🔗 原文链接
📰 践行金融为民,筑牢安全防线 ——国华人寿开展“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 - 湖北日报新闻客户端
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期间,国华人寿积极响应监管号召,全面启动投资者保护专项宣传,聚焦理性投资、风险教育与依法维权渠道畅通。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普及金融知识,引导消费者结合自身经济状况与风险偏好,避免“保本高收益”等虚假宣传,特别加强对老年群体的风险提示,提升其识别非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的能力,守护财产安全。公司还围绕金融消保政策解读,宣传行业调解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揭露非法中介的常见套路与危害,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阻断维权链条。结合网络金融热点,采用典型案例分析与风险提示,讲解职业背债人、信息泄露、境外盗刷、互联网贷款乱象等风险,提升公众自我防护能力,远离金融乱象。严格落实“了解产品、了解客户、精准匹配”的适当性管理,普及金融服务“三适当”原则,杜绝销售误导,确保产品与服务符合消费者真实需求,进一步推动知识普及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常态化、长效化。未来,国华人寿将持续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维护金融市场和谐稳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 #理性投资 #风险教育 #依法维权 #金融消费者 #金融知识
🔗 原文链接
📰 付钱变贷款?新规落地倒计时,诱导借贷将被叫停
近年来监管持续整治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9月30日起实施,强调厘清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的权责边界并要求尽快整改不合规营销。网络营销乱象仍存,如误导性界面、被动/默认开通、分期诱导、隐性费用等问题突出,削弱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专家认为需加强信息披露、设立分区宣传、明确责任边界,推动跨机构协同监管,并探索监管沙盒、信息共享平台与金融科普,提升公众金融素养。头部平台如蚂蚁集团、腾讯表示将对标监管要求、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合规落地,信用支付产品(如花呗、白条、月付)或将迎来重大调整。通过制度完善,未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进入权责清晰、规范化的新阶段,促使正规机构获客更高效、市场秩序更稳定。与此同时,监管鼓励技术创新与科普宣传并举,以实现合规与创新的良性互动。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消费者权益 #信用支付 #信息披露
🔗 原文链接
📰 付钱变贷款?新规落地倒计时,诱导借贷将被叫停
近年来监管持续整治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9月30日起实施,强调厘清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的权责边界并要求尽快整改不合规营销。网络营销乱象仍存,如误导性界面、被动/默认开通、分期诱导、隐性费用等问题突出,削弱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专家认为需加强信息披露、设立分区宣传、明确责任边界,推动跨机构协同监管,并探索监管沙盒、信息共享平台与金融科普,提升公众金融素养。头部平台如蚂蚁集团、腾讯表示将对标监管要求、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合规落地,信用支付产品(如花呗、白条、月付)或将迎来重大调整。通过制度完善,未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进入权责清晰、规范化的新阶段,促使正规机构获客更高效、市场秩序更稳定。与此同时,监管鼓励技术创新与科普宣传并举,以实现合规与创新的良性互动。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消费者权益 #信用支付 #信息披露
🔗 原文链接
📰 重庆网络小贷大洗牌:23家存续、11家出局,百万催收投诉困局如何破解?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公布的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名单显示,159家中仅23家具备继续开展网络贷款资质,11家被暂停,125家回归线下,体现网络小贷行业从粗放扩张向合规化转型的强制过程。留存的23家机构多为头部互联网平台、产业集团及本地“老牌”小贷,具备较强风控和资本实力,经历了下架高利率、清理违规贷款、加强信息保护等整顿,显示监管在推动“回归本地、服务实体”的治理导向。催收乱象依然突出,公开数据显示不当催收与变相高利贷被重点点名,且人工智能催收虽提高效率但引发更多投诉,监管随即发布新的催收指引,明确禁用夜间催收、限制联系频次、要求现场录音等行为规范。存量风险方面,11家暂停资质机构的借款人需面对债权转让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确定性,监管倡导将催收责任回归放贷机构,严格控制外部催收链条;借款人应保存合同、留存证据并通过12378热线等渠道维护权益。总体而言,监管通过分阶段降级与规范催收,推动行业退出与整合,并将合规催收逐步内化到放贷主体。
🏷️ #重庆小贷 #网络放贷 #催收合规 #资产清收 #金融监管
🔗 原文链接
📰 重庆网络小贷大洗牌:23家存续、11家出局,百万催收投诉困局如何破解?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公布的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名单显示,159家中仅23家具备继续开展网络贷款资质,11家被暂停,125家回归线下,体现网络小贷行业从粗放扩张向合规化转型的强制过程。留存的23家机构多为头部互联网平台、产业集团及本地“老牌”小贷,具备较强风控和资本实力,经历了下架高利率、清理违规贷款、加强信息保护等整顿,显示监管在推动“回归本地、服务实体”的治理导向。催收乱象依然突出,公开数据显示不当催收与变相高利贷被重点点名,且人工智能催收虽提高效率但引发更多投诉,监管随即发布新的催收指引,明确禁用夜间催收、限制联系频次、要求现场录音等行为规范。存量风险方面,11家暂停资质机构的借款人需面对债权转让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确定性,监管倡导将催收责任回归放贷机构,严格控制外部催收链条;借款人应保存合同、留存证据并通过12378热线等渠道维护权益。总体而言,监管通过分阶段降级与规范催收,推动行业退出与整合,并将合规催收逐步内化到放贷主体。
🏷️ #重庆小贷 #网络放贷 #催收合规 #资产清收 #金融监管
🔗 原文链接
📰 重庆又一小贷公司退出行业 刚发布严格小贷监管细则 _ 东方财富网
重庆正在以空前力度整治小额贷款行业,推动“去粗取精、穿透式监管”。最新出台的《实施细则》将网络小贷与地方小贷纳入统一框架,明确网络与地方在监管上“一视同仁”,并要求核心业务全程线上化,断绝线下中介依赖与“通道”套利。公示表显示多家小贷公司退出,重庆全市规模降至160家,1-3月有21家退出,4家网络小贷注销,行业经历近十年的剧烈洗牌。监管通过“十项红线”严禁出租牌照、协助备案和资产转让等通道性行为,重点打击以牌照租赁、资金中介等方式获取高额通道费的乱象,同时要求逐项列出息费项目,禁止额外收费,意在消除以高利率叠加费的隐性成本。重庆的小贷改革是中国金融强监管趋势的缩影,未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实现合规运营的存量转型,网络小贷具备的稀缺牌照价值正在被抑制。
🏷️ #金融监管 #小额贷款 #网络小贷 #整改 #通道业务
🔗 原文链接
📰 重庆又一小贷公司退出行业 刚发布严格小贷监管细则 _ 东方财富网
重庆正在以空前力度整治小额贷款行业,推动“去粗取精、穿透式监管”。最新出台的《实施细则》将网络小贷与地方小贷纳入统一框架,明确网络与地方在监管上“一视同仁”,并要求核心业务全程线上化,断绝线下中介依赖与“通道”套利。公示表显示多家小贷公司退出,重庆全市规模降至160家,1-3月有21家退出,4家网络小贷注销,行业经历近十年的剧烈洗牌。监管通过“十项红线”严禁出租牌照、协助备案和资产转让等通道性行为,重点打击以牌照租赁、资金中介等方式获取高额通道费的乱象,同时要求逐项列出息费项目,禁止额外收费,意在消除以高利率叠加费的隐性成本。重庆的小贷改革是中国金融强监管趋势的缩影,未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实现合规运营的存量转型,网络小贷具备的稀缺牌照价值正在被抑制。
🏷️ #金融监管 #小额贷款 #网络小贷 #整改 #通道业务
🔗 原文链接
📰 严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守好百姓“钱袋子”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9月30日正式实施,覆盖金融机构自营网络营销与第三方平台受托服务,标志我国金融产品营销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互联网成为金融营销核心阵地,既降低服务门槛、扩大覆盖,也伴随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等乱象,需要通过强监管来净化金融生态,保障消费者权益。办法强调营销主体资质和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定,禁止无证机构和非法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源头遏制违规“野蛮生长”。在宣传层面,内容必须以金融合同为准,关键信息要与条款一致,避免误导,禁止使用“低风险/秒到账/高收益”等诱导性用语,并要求通过经审核的内容进行传播。权责方面,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销售环节,产品信息需以提供者名义发布,提升知情与选择权。总体看,这是一场提升治理效能、保护消费者的行业改革,通过多方协作与技术赋能,营造安全、透明的数字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消费环境改善,促进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 #透明度 #合规
🔗 原文链接
📰 严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守好百姓“钱袋子”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9月30日正式实施,覆盖金融机构自营网络营销与第三方平台受托服务,标志我国金融产品营销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互联网成为金融营销核心阵地,既降低服务门槛、扩大覆盖,也伴随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等乱象,需要通过强监管来净化金融生态,保障消费者权益。办法强调营销主体资质和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定,禁止无证机构和非法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源头遏制违规“野蛮生长”。在宣传层面,内容必须以金融合同为准,关键信息要与条款一致,避免误导,禁止使用“低风险/秒到账/高收益”等诱导性用语,并要求通过经审核的内容进行传播。权责方面,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销售环节,产品信息需以提供者名义发布,提升知情与选择权。总体看,这是一场提升治理效能、保护消费者的行业改革,通过多方协作与技术赋能,营造安全、透明的数字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消费环境改善,促进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 #透明度 #合规
🔗 原文链接
📰 严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守好百姓“钱袋子”_中国经济网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央行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将于今年9月30日正式实施,覆盖金融机构自营网络营销及第三方平台受托服务,标志我国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互联网已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阵地,能降低门槛、扩大覆盖,但也催生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行业秩序。办法强调强监管以压实主体责任,净化金融生态,促进数字金融健康发展。要求资质受限、不得为非法活动提供营销;不得以“无证”机构从事营销;宣传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且信息要清晰、无重大遗漏、避免误导,禁止使用暗示性633等用语,并要求通过经审核的内容进行传播。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销售环节,需明确标识提供者主体,贷款产品须由金融机构以自身名义发布,提升信息透明与责任归属。总体来看,这是对行业的治理升级与制度完善,将为消费者建立更可信的网络金融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与公平受益。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 #透明度 #责任主体
🔗 原文链接
📰 严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守好百姓“钱袋子”_中国经济网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央行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将于今年9月30日正式实施,覆盖金融机构自营网络营销及第三方平台受托服务,标志我国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互联网已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阵地,能降低门槛、扩大覆盖,但也催生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行业秩序。办法强调强监管以压实主体责任,净化金融生态,促进数字金融健康发展。要求资质受限、不得为非法活动提供营销;不得以“无证”机构从事营销;宣传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且信息要清晰、无重大遗漏、避免误导,禁止使用暗示性633等用语,并要求通过经审核的内容进行传播。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销售环节,需明确标识提供者主体,贷款产品须由金融机构以自身名义发布,提升信息透明与责任归属。总体来看,这是对行业的治理升级与制度完善,将为消费者建立更可信的网络金融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与公平受益。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 #透明度 #责任主体
🔗 原文链接
📰 李庚南:金融消费者“触网”时如何用好监管“护身符”?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既让金融服务更便捷,又带来虚假宣传、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为规范网络营销行为,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明确网络营销的负面清单、监管红线与权责分界,推动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领域的市场规范化。办法从资质、内容、技术、链路、主体五个维度设定底线:仅持牌机构及授权方可进行网络营销,营销内容须以金融合同为准且清晰披露关键要素,禁止默认勾选、捆绑销售、夸大收益等误导性表述;支付工具须与信贷产品分离,禁止以算法过度促销并提供退订与拒收渠道;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资金划转与撮合交易,需跳转回金融机构自营平台。消费者应提升金融素养,遇到危机感营销要保持冷静,留存证据并熟悉12378等投诉路径,遇到误导性销售可主张撤销或赔偿。通过辨别网络营销与互联网金融的区分,优先适用办法维护自身权益,避免落入金融骗局。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消费者维权 #金融产品 #风险防范
🔗 原文链接
📰 李庚南:金融消费者“触网”时如何用好监管“护身符”?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既让金融服务更便捷,又带来虚假宣传、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为规范网络营销行为,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明确网络营销的负面清单、监管红线与权责分界,推动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领域的市场规范化。办法从资质、内容、技术、链路、主体五个维度设定底线:仅持牌机构及授权方可进行网络营销,营销内容须以金融合同为准且清晰披露关键要素,禁止默认勾选、捆绑销售、夸大收益等误导性表述;支付工具须与信贷产品分离,禁止以算法过度促销并提供退订与拒收渠道;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资金划转与撮合交易,需跳转回金融机构自营平台。消费者应提升金融素养,遇到危机感营销要保持冷静,留存证据并熟悉12378等投诉路径,遇到误导性销售可主张撤销或赔偿。通过辨别网络营销与互联网金融的区分,优先适用办法维护自身权益,避免落入金融骗局。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消费者维权 #金融产品 #风险防范
🔗 原文链接
📰 监管红线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央行等 eight 部门发布,将于今年九月三十日正式施行,旨在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文章指出,数字化使金融营销进入“场景化”传播,但也滋生虚假宣传、无资质荐股、强制搭售等乱象,且第三方平台与金融机构的责权边界模糊、导流商业模式泛滥。办法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明确禁止诱导性用语、夸大收益、保本承诺等做法,要求支付场景不得绑定信贷产品等,推动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设置显著提醒和阅读时间。长远看,合规将促使支付机构回归本源、提升支付与服务效率,金融机构与平台需加强资质、信息披露和消费者教育,形成以合规优先、产品与服务驱动的公平竞争格局。专家普遍认为,这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监管文件,能够填补跨行业监管空白,提升行业风控能力,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 #合规经营 #支付场景
🔗 原文链接
📰 监管红线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央行等 eight 部门发布,将于今年九月三十日正式施行,旨在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文章指出,数字化使金融营销进入“场景化”传播,但也滋生虚假宣传、无资质荐股、强制搭售等乱象,且第三方平台与金融机构的责权边界模糊、导流商业模式泛滥。办法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明确禁止诱导性用语、夸大收益、保本承诺等做法,要求支付场景不得绑定信贷产品等,推动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设置显著提醒和阅读时间。长远看,合规将促使支付机构回归本源、提升支付与服务效率,金融机构与平台需加强资质、信息披露和消费者教育,形成以合规优先、产品与服务驱动的公平竞争格局。专家普遍认为,这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监管文件,能够填补跨行业监管空白,提升行业风控能力,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 #合规经营 #支付场景
🔗 原文链接
📰 拆除多层分销、API导流“暗门” 中小助贷机构面临出局风险 - 21经济网
本文围绕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助贷行业的深远影响展开分析。核心在于全面限制多层分销与API导流等主流展业模式,要求第三方平台必须依托金融机构自营平台、跳转明确、并设显著提醒,力图厘清金融机构与平台的权责边界,防止信息不对称和隐私风险,推动行业回归合规与风控。一方面,未完成系统性改造的中小助贷机构面临业务停摆甚至退出风险,行业乱象如套娃式导流、多级转包有望被整治;另一方面,头部平台可通过压缩前端功能、提高资质核验、改进审核机制等方式实现合规转型,同时银行等放款主体也需加强自营体系的独立风控能力。综合来看,该办法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升技术服务能力,为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但短期内将增加合规成本,可能引发部分中小平台退出市场的现象。只有实现平台端与金融机构端的清晰分工,行业才能在监管框架内实现可持续盈利和稳健 growth。
🏷️ #监管 #助贷 #导流 #合规 #金融机构
🔗 原文链接
📰 拆除多层分销、API导流“暗门” 中小助贷机构面临出局风险 - 21经济网
本文围绕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助贷行业的深远影响展开分析。核心在于全面限制多层分销与API导流等主流展业模式,要求第三方平台必须依托金融机构自营平台、跳转明确、并设显著提醒,力图厘清金融机构与平台的权责边界,防止信息不对称和隐私风险,推动行业回归合规与风控。一方面,未完成系统性改造的中小助贷机构面临业务停摆甚至退出风险,行业乱象如套娃式导流、多级转包有望被整治;另一方面,头部平台可通过压缩前端功能、提高资质核验、改进审核机制等方式实现合规转型,同时银行等放款主体也需加强自营体系的独立风控能力。综合来看,该办法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升技术服务能力,为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但短期内将增加合规成本,可能引发部分中小平台退出市场的现象。只有实现平台端与金融机构端的清晰分工,行业才能在监管框架内实现可持续盈利和稳健 growth。
🏷️ #监管 #助贷 #导流 #合规 #金融机构
🔗 原文链接
📰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告别“流量至上”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互联网已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阵地,显著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并扩展覆盖面,但也带来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干扰行业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行业监管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旨在守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该办法明确金融机构要承担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履行“守门人”职责,禁止无资质机构和个人开展营销活动,以源头遏制非法导流与违规荐股等乱象。办法强调营销内容的负面清单管理,禁止使用“高收益”“无风险”等诱导性用语,厘清机构与平台的权责边界,推动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为基”转变。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规范营销行为与监管标准来实现,能够有效防范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筑起对金融消费者的防护墙。实现有效落地执行需要金融机构与平台提升合规意识,主动自查整改,并需八部门协同发力,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形成合力。唯有各方坚守底线,才能让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效率。
🏷️ #监管 #合规 #金融消费者 #网络营销 #负面清单
🔗 原文链接
📰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告别“流量至上”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互联网已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阵地,显著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并扩展覆盖面,但也带来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干扰行业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行业监管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旨在守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该办法明确金融机构要承担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履行“守门人”职责,禁止无资质机构和个人开展营销活动,以源头遏制非法导流与违规荐股等乱象。办法强调营销内容的负面清单管理,禁止使用“高收益”“无风险”等诱导性用语,厘清机构与平台的权责边界,推动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为基”转变。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规范营销行为与监管标准来实现,能够有效防范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筑起对金融消费者的防护墙。实现有效落地执行需要金融机构与平台提升合规意识,主动自查整改,并需八部门协同发力,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形成合力。唯有各方坚守底线,才能让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效率。
🏷️ #监管 #合规 #金融消费者 #网络营销 #负面清单
🔗 原文链接
📰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告别“流量至上”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互联网已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阵地,极大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拓宽覆盖面,使更多群体能够接触到金融服务。但随之而来的虚假宣传、无序竞争等乱象也日益突出,侵害了金融消费者权益,扰乱行业秩序。为治理乱象,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行业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办法明确金融机构要承担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做“守门人”,未资质机构与个人禁止开展营销,从源头遏制非法导流和违规荐股。其一方面通过“负面清单”管理,禁止使用如“高收益”“无风险”等诱导性话术,厘清权责边界,推动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为基”转变;另一方面以保护消费者为首要目标,规范营销行为、建立监管标准,防范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构筑金融消费者的防护墙。实现制度落地需要金融机构与平台提升合规意识,主动自查整改,并依托八部门协同执法,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形成监管合力。只有各方坚守底线、践行金融为民理念,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才能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效率。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合规 #消费者保护 #金融科技
🔗 原文链接
📰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告别“流量至上”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互联网已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阵地,极大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拓宽覆盖面,使更多群体能够接触到金融服务。但随之而来的虚假宣传、无序竞争等乱象也日益突出,侵害了金融消费者权益,扰乱行业秩序。为治理乱象,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行业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办法明确金融机构要承担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做“守门人”,未资质机构与个人禁止开展营销,从源头遏制非法导流和违规荐股。其一方面通过“负面清单”管理,禁止使用如“高收益”“无风险”等诱导性话术,厘清权责边界,推动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为基”转变;另一方面以保护消费者为首要目标,规范营销行为、建立监管标准,防范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构筑金融消费者的防护墙。实现制度落地需要金融机构与平台提升合规意识,主动自查整改,并依托八部门协同执法,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形成监管合力。只有各方坚守底线、践行金融为民理念,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才能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效率。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合规 #消费者保护 #金融科技
🔗 原文链接
📰 新规落地 行业合规转型加速
近年,数字经济浪潮推动金融业加速数字化转型,移动端营销成为金融机构触达用户的重要手段,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与效率。但快速扩张也暴露出虚假宣传、误导销售、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并累积金融风险。为破解痛点、筑牢监管防线,央行等八部委出台《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实施,标志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该办法强调依法监管,将金融活动纳入监管体系,遏制非法金融传播,规范第三方平台转委托与引流,强化金融字样使用管理,要求营销内容真实清晰,严禁“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误导性话术,禁止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荐股等非法咨询,且明确金融机构与平台的权责边界。通过内容审核与信息披露,提升消费者知情权,推动行业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优先”转型,促成公平、可持续的市场环境。短期看,部分商业模式将面临重构压力;长期而言,合规机构将在更透明公正的市场中获得发展空间。
🏷️ #金融合规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平台监管 #金融信息
🔗 原文链接
📰 新规落地 行业合规转型加速
近年,数字经济浪潮推动金融业加速数字化转型,移动端营销成为金融机构触达用户的重要手段,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与效率。但快速扩张也暴露出虚假宣传、误导销售、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并累积金融风险。为破解痛点、筑牢监管防线,央行等八部委出台《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实施,标志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该办法强调依法监管,将金融活动纳入监管体系,遏制非法金融传播,规范第三方平台转委托与引流,强化金融字样使用管理,要求营销内容真实清晰,严禁“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误导性话术,禁止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荐股等非法咨询,且明确金融机构与平台的权责边界。通过内容审核与信息披露,提升消费者知情权,推动行业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优先”转型,促成公平、可持续的市场环境。短期看,部分商业模式将面临重构压力;长期而言,合规机构将在更透明公正的市场中获得发展空间。
🏷️ #金融合规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平台监管 #金融信息
🔗 原文链接
📰 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施行_金融监管_财富频道
近年来,数字经济推动金融业加速数字化转型,金融产品通过手机银行、理财APP、短视频荐股等渠道实现广覆盖与低成本触达,但随之而来的是虚假宣传、误导销售与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并累积金融风险。为破解痛点、提升监管有效性,央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标志着行业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办法强调“依法纳管”与“合规优先”,以堵住非法传播源、净化营销环境,促使市场从流量导向转向合规与优质服务。核心措施包括:严格禁止为非法活动提供网络营销、规范第三方平台的转委托与导流、加强对金融字样的使用监管,以及要求金融机构承担主体责任、完善内容审核并清晰披露关键信息。此举将抑制虚假与误导性话术,打击强制搭售、骚扰营销等行为,厘清金融机构与平台间的边界,推动行业在透明、公平的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短期内部分商业模式可能面临重构压力,但从长远看,有助于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市场秩序,促成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供给。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合规发展 #第三方平台
🔗 原文链接
📰 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施行_金融监管_财富频道
近年来,数字经济推动金融业加速数字化转型,金融产品通过手机银行、理财APP、短视频荐股等渠道实现广覆盖与低成本触达,但随之而来的是虚假宣传、误导销售与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并累积金融风险。为破解痛点、提升监管有效性,央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标志着行业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办法强调“依法纳管”与“合规优先”,以堵住非法传播源、净化营销环境,促使市场从流量导向转向合规与优质服务。核心措施包括:严格禁止为非法活动提供网络营销、规范第三方平台的转委托与导流、加强对金融字样的使用监管,以及要求金融机构承担主体责任、完善内容审核并清晰披露关键信息。此举将抑制虚假与误导性话术,打击强制搭售、骚扰营销等行为,厘清金融机构与平台间的边界,推动行业在透明、公平的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短期内部分商业模式可能面临重构压力,但从长远看,有助于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市场秩序,促成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供给。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合规发展 #第三方平台
🔗 原文链接
📰 9月30日起,支付工具不得捆绑贷款
长期以来,信贷分期产品在日常消费场景中频繁出现,易引导用户默认开通或使用,导致不少消费者在不清楚风险的情况下产生逾期和权益受侵害的问题。为解决这一乱象,央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明确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管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提供相关营销服务,避免通过“支付优惠”等方式诱导开通分期。办法还对网络营销内容提出禁用诱导性用语、虚假信息等要求,并要求金融机构对从业人员及账号进行严格合规管理,确保自营及授权渠道开展金融产品宣传,提升可追溯性。一方面,支付机构将回归基础支付角色、不得再作为金融产品核心导流入口,行业商业逻辑将从流量变现转向合规、技术能力与服务质量的竞争;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的公益性与风险防控意识加强,金融营销将回归产品与服务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支付、消费金融和资管行业走向更健康的生态。总体而言,该办法从源头杜绝误导性推广,强化对营销行为的约束与监管,旨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规范发展。
🏷️ #金融营销 #支付合规 #信贷分期 #用户保护 #互联网金融
🔗 原文链接
📰 9月30日起,支付工具不得捆绑贷款
长期以来,信贷分期产品在日常消费场景中频繁出现,易引导用户默认开通或使用,导致不少消费者在不清楚风险的情况下产生逾期和权益受侵害的问题。为解决这一乱象,央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明确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管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提供相关营销服务,避免通过“支付优惠”等方式诱导开通分期。办法还对网络营销内容提出禁用诱导性用语、虚假信息等要求,并要求金融机构对从业人员及账号进行严格合规管理,确保自营及授权渠道开展金融产品宣传,提升可追溯性。一方面,支付机构将回归基础支付角色、不得再作为金融产品核心导流入口,行业商业逻辑将从流量变现转向合规、技术能力与服务质量的竞争;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的公益性与风险防控意识加强,金融营销将回归产品与服务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支付、消费金融和资管行业走向更健康的生态。总体而言,该办法从源头杜绝误导性推广,强化对营销行为的约束与监管,旨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规范发展。
🏷️ #金融营销 #支付合规 #信贷分期 #用户保护 #互联网金融
🔗 原文链接
📰 金融营销监管全面升级,助贷行业流量套利模式告终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八部门联合发布,标志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进入全方位强监管时代。文章指出,近年来网络金融营销乱象频发,如虚假宣传、诱导过度借贷、违规直播荐股等,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新规围绕事前、事中、事后建立闭环监管,明确互联网平台在金融营销中的边界、盈利模式与红线,统一线上线下监管标准,意在彻底终结助贷行业的流量套利和无感导流等灰色模式。具体举措包括:第三方平台不得超出金融机构委托范围、不得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应将跳转入口引导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且在关键环节设置显著提醒和强制阅读时间;金融机构自营平台发布信息,平台仅提供信息展示和跳转等技术服务,前端测额、导流及利息分成等模式将被全面整改。业内人士认为,该办法将重塑平台边界、计费模式与责任体系,短期内合规成本上升、部分中小平台退出市场,但从长期看有望实现更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头部平台将专注于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助贷 #合规 #平台边界
🔗 原文链接
📰 金融营销监管全面升级,助贷行业流量套利模式告终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八部门联合发布,标志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进入全方位强监管时代。文章指出,近年来网络金融营销乱象频发,如虚假宣传、诱导过度借贷、违规直播荐股等,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新规围绕事前、事中、事后建立闭环监管,明确互联网平台在金融营销中的边界、盈利模式与红线,统一线上线下监管标准,意在彻底终结助贷行业的流量套利和无感导流等灰色模式。具体举措包括:第三方平台不得超出金融机构委托范围、不得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应将跳转入口引导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且在关键环节设置显著提醒和强制阅读时间;金融机构自营平台发布信息,平台仅提供信息展示和跳转等技术服务,前端测额、导流及利息分成等模式将被全面整改。业内人士认为,该办法将重塑平台边界、计费模式与责任体系,短期内合规成本上升、部分中小平台退出市场,但从长期看有望实现更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头部平台将专注于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助贷 #合规 #平台边界
🔗 原文链接
📰 线上金融营销“狂野时代”落幕,八部门联手终结诱导式引流
线上金融营销乱象在监管加强后迎来治理新阶段。《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9月30日起施行,标志着对广告用语、数据展示、分期与收益承诺等方面的严格负面清单落实,以及对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介的资质门槛设定。新规明确禁止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等诱导性用语,禁止以短期业绩或模拟数据美化产品收益,要求线上宣传需由金融机构总部合规审核,第三方平台不得擅自改动。对于无资质人员的直播荐股行为,规定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平台要实现资质核验并建立金融白名单机制,必要时暂停发布或封号,强化事前把关和事后处置。监管还强调机构与平台的责任边界,要求第三方平台仅接受机构委托服务,不能介入销售环节或答疑,并对“名字、商标”等进行规范,净化网络金融信息环境。此前已有基金、平台因违规营销被整改,预示着行业将从追求短期增量转向合规经营,财经自媒体也在加速资质建设与自律,未来将以资质与合规为核心考量。整体而言,办法通过制度化约束,降低误导投资者的营销风险,提升金融消费保护水平。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合规 #直播限制作 #三方平台
🔗 原文链接
📰 线上金融营销“狂野时代”落幕,八部门联手终结诱导式引流
线上金融营销乱象在监管加强后迎来治理新阶段。《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9月30日起施行,标志着对广告用语、数据展示、分期与收益承诺等方面的严格负面清单落实,以及对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介的资质门槛设定。新规明确禁止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等诱导性用语,禁止以短期业绩或模拟数据美化产品收益,要求线上宣传需由金融机构总部合规审核,第三方平台不得擅自改动。对于无资质人员的直播荐股行为,规定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平台要实现资质核验并建立金融白名单机制,必要时暂停发布或封号,强化事前把关和事后处置。监管还强调机构与平台的责任边界,要求第三方平台仅接受机构委托服务,不能介入销售环节或答疑,并对“名字、商标”等进行规范,净化网络金融信息环境。此前已有基金、平台因违规营销被整改,预示着行业将从追求短期增量转向合规经营,财经自媒体也在加速资质建设与自律,未来将以资质与合规为核心考量。整体而言,办法通过制度化约束,降低误导投资者的营销风险,提升金融消费保护水平。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合规 #直播限制作 #三方平台
🔗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