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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时评】金融人工智能如何释放潜能又守住底线
_光明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人工智能安全开发应用的指导意见,强调在金融行业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背景下,既要释放技术潜能,又要守住安全底线。文章指出金融是信息密集、数据驱动的行业,人工智能在信贷调查、欺诈识别、保险定价、客户服务等方面具有广泛应用,但也存在偏差、可解释性不足、数据投毒等风险,随着应用深入,风险管理、合规审查等环节的重要性提升。为实现发展与安全并进,指导意见提出“谁使用谁负责”的治理原则,将人工智能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并对高风险应用设定准入、监测与人工干预等要求,力求把安全能力转化为金融机构治理能力与长期竞争力。人工智能应用需多部门协同,建立覆盖需求分析、数据准备、训练开发、部署运行、维护迭代、评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避免“重上线、轻运营”,在运行中持续监测模型效能、数据漂移与异常行为,必要时调整或退出。数据质量决定模型能力,需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与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提升非结构化数据治理,确保数据可追溯、使用有边界、更新持续。此外,要提升算力自主可控水平,防范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对低风险应用可提高效率;对资金交易、资产评估、信贷审批、承保理赔等高风险应用,则需更严格的准入、测评与监测,设定模型功能边界,保留人工监督与紧急停用机制,避免机器说了算。金融科技应服务于人,对模型生成内容要标识并解释,对涉及客户权益的关键决策提高透明度与可解释性,关注不同群体的影响,纠正潜在偏见,确保公平、诚信、审慎经营。文本强调以制度筑基、以技术固本、以责任护航,推动创新与安全协同发展,使金融人工智能在安全轨道上稳健前行。

🏷️ #金融AI #风险治理 #数据治理 #算力自主 #透明与可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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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防金融业人员“带病流动”,今年以来银行保险业禁业超230人

2026年前7个月,银行保险业新增近80名终身禁业人员,禁业人数达230余人,显示监管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及“带病流动”治理成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发布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9部分22条举措,目标是到2029年建立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的治理机制,重点在于事先拦截违规人员在金融行业“带病流动”。此次禁业下沉至基层岗位,体现监管对违规行为的穿透力:从基层营业部经理到高管层,均可能被终身禁入,形成梯度惩戒,避免“一刀切”式处理。与此同时,离职追责被明确,违规行为在任内虽未止损也需在离任后承担责任,逐步打破“离任免责”的惯性。新规还将严重失信主体纳入全国统一黑名单,限制金融展业与社会信用体系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违规成本,强调从机构层面到个人层面的全链条追责。总体而言,制度落地将把“带病流动”从灰色地带转化为可执行的制度约束,提升金融行业的合规与治理水平。

🏷️ #金融治理 #带病流动 #禁业 #离职追责 #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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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转型金融标准扩至11个行业,江苏落地"减排越多利率越低"

2026年,江苏在绿色金融领域继续推动转型金融创新。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张蓓披露,央行已制定钢铁、化工、纺织等11个行业转型金融标准,扩大覆盖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企业碳减排成效挂钩的特色金融产品,助力高碳行业低碳改造并获得合规资金支持。落地层面,江苏分行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将利率、期限、抵质押要求与转型绩效绑定,向具备明确低碳转型战略与良好治理的高碳行业企业倾斜资源;江苏银行推出ESG表现挂钩贷款,将企业环境治理成效与授信条件绑定,并设碳账户挂钩,形成“减排越多、利率越低”的定价机制,已为20余家绿色工厂提供一站式碳管理增值服务。行业专家强调,转型金融项目需同时具备减排效果与经济效益,才能实现持续性。规模方面,部分转型金融项目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2026年的转型贷款规模较2025年增长超70%,碳质押贷款规模增长超50%。

🏷️ #转型金融 #低碳改造 #碳减排 #ESG贷款 #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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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日利亚央行强化数字支付监管 推行交易数据属地存储-移动支付网

尼日利亚中央银行宣布对金融科技与数字支付行业加强监管,重点遏制头部机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压缩竞争,推动市场结构优化与股权透明治理。新规明确禁止跨领域垄断、捆绑经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强调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而非限制创新扩张。同时加强公司治理监管,要求披露最终受益所有权信息,打击复杂股权架构带来的利益冲突,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数据安全方面,规定在尼日利亚境内产生的支付交易数据必须本地化存储与管理,降低对海外系统的依赖,提升数据主权与监管核查效率。监管坚持包容审慎,以“同风险、同监管”为原则,对头部机构实施更高标准的治理与合规要求,推动同类高风险业务统一监管,同时通过发放新牌照、拓展普惠金融等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创新在可控合规框架内健康发展。

🏷️ #金融监管 #反垄断 #数据本地化 #股权透明 #普惠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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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政策宣讲会在数据合规港举办_企业服务_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局

7月30日,全国网信办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政策宣讲会在大兴经开区举行,会议聚焦金融信息服务数据治理,围绕重要数据识别、申报与认定等环节进行深入研讨,旨在推动国际金融数据的高效合规流通。此次宣讲汇聚了央地网信办及海内外80余家金融信息服务机构代表,总计120余人参会,有助于提升大兴数字经济产业影响力与数据合规港服务品牌,吸引更多金融数据企业落地集聚。活动围绕国家数据安全与金融监管法治体系建设,梳理数据安全法规体系成果,并对《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做深度解读,明确重要数据的识别、申报、认定工作安排,参与者就重要数据申报查验与认定实操等议题展开充分交流,形成行业合规发展共识。大兴经开区以数据合规为特色,借助网络数据安全合规实验室,打造“数据合规港”产业载体,持续聚集金融信息数据服务主体,夯实数据合规治理产业基础,推动数据要素高效合规流通。以宣讲会落地为契机,围绕数据合规痛点在政策研究、标准研制、重要数据识别、合规评估、数据跨境等领域推出场景化解决方案,未来将搭建更高水平的行业研讨平台,优化数据产业生态,聚焦金融信息服务、医药健康、具身智能等领域,以数据合规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 #数据治理 #金融信息 #合规港 #数据跨境 #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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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全业态!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

为解决金融行业存在的大股东干预、股权乱象与高管履职失范等治理顽疾,监管机构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22条举措,推动股东治理、内部治理和监管的全面完善,力争到2029年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协同、风险管理严密、运转高效的治理体系,并提升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分级监管成为核心创新,按资产规模、风险特征与股权结构等制定治理结构,实施穿透式监管,识别并规范控制权、关联交易等,防止实业资本无序控股与违规套利。对股东准入与日常行为建立“防火墙”,严禁跨业经营、隐瞒控制关系、虚假出资等,强化报告义务,保障中小股东知情与参与。强调对高管与核心从业人员的终身问责,严惩违规行为,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违规线索追责,形成从事前准入到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治理,促进行业道德水准与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 #治理改革 #穿透监管 #终身问责 #差异化监管 #金融机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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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智能化需强化风险治理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在我国银行业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数智化正由数字化向智能化跃迁,大型银行将数智化定位为核心战略,加速规模化落地,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并赋能实体经济。这一转型的背后,是技术能力和应用水平的系统性提升:词元调用量快速增长,头部银行如招商银行等在成本-收益比和商业闭环方面已初具规模;金融科技专利持续积累,显示行业创新深度。智能体成为核心载体,覆盖研发到客户服务全链条,提升营销、尽调等环节效率。行业共识从“要不要做AI”转向“如何用AI创造价值”,但也伴随风险与挑战,如算法黑箱、数据隐私、模型偏见等,需要健全监管框架与责任边界,将AI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警惕部分机构追逐表面指标而忽视业务落地与投入产出比,需完善底层技术自主可控、供应链稳定性,以及治理驱动的转型路径,推动从技术驱动向治理驱动的范式转变,建立技术投入-业务价值-实体效能的闭环评估机制,使智能化真正服务实体经济、提升金融普惠性与竞争力,推动银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 #智能化 #风控 #治理 #金融科技 #自主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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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部门发文健全金融机构治理

本报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强化内部治理、加强和改进监管、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措施,目标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内在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意见强调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在国有金融机构落实党建入章、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置研究讨论等要求,同时支持非公有制金融机构扩大党的组织覆盖。还将健全防范大股东干预、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机制,强化对股权和关联交易穿透式监管,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激励约束与内控合规体系。并要求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前瞻性与有效性,健全金融法治、加强央地协同与金融文化建设,构建良好金融生态。未来四部门将扎实推动贯彻落实,提升机构治理有效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 #治理改革 #金融监管 #党的领导 #市场治理 #金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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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泰证券]:点评l“健全金融机构治理”文件及金融股投资价值:转向“治理质量+风控能力”,稳健价值凸显 - 发现报告

本次《意见》由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证监会、财政部四部委联合发布,聚焦风险防控、反腐治弊、实体服务与市场规范,意在构建“管住股东、约束高管、完善内控、从严监管、净化生态”的全链条约束体系,并设定到2029年的长效治理目标。延伸解读显示四大支撑逻辑:治本层面将治理缺陷视为风险源头,强调事前-事中-事后全闭环防控;反腐层面斩断利益链条,强化对高管的终身责任追究;发展层面回归实体服务本源,降低对虚拟化金融操作的依赖;市场层面重塑估值与资金行为,推动机构投资者从短线操作转向长期治理与风控能力。落地展望指出,短期将促成自查整改,中长期将推进长效风控与价值导向经营,推动产融结合规范化,提升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降低市场波动。投资层面建议银行业聚焦区域性城商行与高股息大型银行,非银行业着眼券商与保险板块,在股票市场上以治理质量与风控能力取代单纯规模扩张作为核心投资逻辑。

🏷️ #治理改革 #风险防控 #金融治理 #实体经济 #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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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股东监管和终身问责 金融机构治理新规落地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正式落地,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等全行业态势,提出22条措施,目标是在2029年前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与服务质量。意见首次实现跨行业、跨监管的系统性顶层治理,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与穿透式监管,强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交易的识别与规范,严禁违规干预与利益输送,并建立股东不当所得追回与风险追偿机制,提升违规成本。为防止“带病流动”,提出终身问责机制,强化对高管与核心从业人员的准入与问责,同时推动激励约束向长期化、可持续发展转变,促使机构由追求短期业绩向重视治理、内控以及社会责任转型。总体而言,此举旨在提升治理匹配度、完善内控体系,提升金融业整体抗风险能力与高质量发展水平。

🏷️ #金融治理 #穿透式监管 #终身问责 #分级监管 #激励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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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局会议定调稳增长 金融板块价值重估机会突出

本周金融板块整体走强,各子板块表现显著优于沪深300。非银金融指数上涨1.10%,银行指数上涨2.77%,其中多元金融涨幅最大达到6.56%,国有行、股份行、城商行和农商行分别上涨2.88%、2.60%、2.51%和4.43%。7月政治局会议明确下半年经济工作基调为稳增长、防风险,强调发挥存量政策效能并适时推出增量政策,这为金融行业提供重要支撑。研报指出保险板块在资产端持续增配权益、布局新兴产业,负债端分红险中长期具吸引力,居民理财资金向分红险迁移,以及负债成本优化和投资能力提升三大逻辑不变,短期稳政策与中报业绩共同支撑板块价值回升。券商板块方面二季度盈利超预期,东方证券并购上海证券股权有助提升行业地位,高ROE且具并购预期的中大型券商配置机会突出。银行板块则以量增、价稳为主线,财政发力或带动对公基建信贷投放,监管呵护息差,地方化债推进及中小金融机构改革提速将延续资产质量改善趋势。综合来看,政策环境与基本面改善共同推动金融板块配置价值提升,相关领域有望实现积极表现。

🏷️ #金融板块 #政策环境 #盈利弹性 #资产质量 #增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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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加强对股权和关联交易的穿透式监管_腾讯新闻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相关会议精神,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强化内部治理、改进监管、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措施。目标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意见强调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国有金融机构落实党建要求,扩大非公有制金融机构党的组织覆盖。还提出健全防范大股东违规干预与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机制、加强穿透式监管、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激励约束与内控合规体系。并要求差异化监管、提高违法成本、完善风险监测与预警,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与前瞻性,促进法治金融、央地协同与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构建良好金融生态。

🏷️ #金融治理 #穿透式监管 #大股东治理 #党建融合 #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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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

本文聚焦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以治理大股东干预、内部人控制及股权乱象为目标,提出22条措施,力求在2029年前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协调、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与服务高质量发展。文章强调差异化分级监管的必要性,根据资产规模、风险特征与股权结构实行分级监管,避免“一刀切”,并通过穿透式监管识别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利益相关方,堵住隐蔽风险源。对准入、日常行为与追责全链条发力,严禁跨业违规、虚假出资与循环注资等行为,建立股东不当所得追回与风险追偿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知情与参与权,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管准入与终身问责,杜绝“带病流动”现象。中介机构亦被纳入责任链条,若协助隐匿违规将面临追责,形成全行业的道德与监管自律升级,推动形成以法治为基础、以治理能力提升为目标的长期合规风尚。

🏷️ #金融治理 #穿透监管 #差异化监管 #终身问责 #中介机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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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差异化监管、搭防火墙、终身问责多管齐下

针对金融行业存在的大股东无序干预、股权乱象、高管履职失范等治理顽疾,一份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全业态的重磅机构治理顶层监管政策正式落地。7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从改进股东治理、强化内部治理、加强和改进监管等方面提出22条措施,推动整治大股东违规干预、内部人控制等突出问题。《意见》明确,到2029年,要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金融体系内在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明显提升。差异化分类监管相较于此前的统一化监管规则,本次《意见》的一个突破是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意见》实施分类监管,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与资产规模、风险特征、股权结构等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加强对金融机构控制权的识别和规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股东股权、关联交易等实施穿透式监管。差异化监管的落地,是适配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的必然举措。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差异较大,从银行业到保险业再到证券业,从全球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到“草根”的村镇银行,统一标准既缺乏针对性也浪费监管资源,唯有精准施策方能提升效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各家金融机构的体量、风险水平、股权结构差异巨大,“一刀切”治理标准缺乏可行性,分级分类监管能够提升治理规则的适配性。在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看来,大型金融机构的落实难点在于业务庞杂、子公司众多带来的“大而不能管”困境,侧重点应放在强化顶层设计、优化董事会制衡及构建全集团穿透式风控框架,防止风险交叉传染。中小金融机构的瓶颈则在于人才匮乏、系统落后等“小而弱”的资源短板,侧重点需优先聚焦于清理不规范股东和隐性关联交易,建立权责清晰且简洁高效的内控流程,避免照搬大机构模式。两者路径不同,但均需围绕自身规模与风险特征量身定制,以求风险防控与稳健发展的动态平衡。产业与金融资本设立“防火墙”近年来,大股东通过控股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利用其违规向自己输血,使之沦为自身提款机、钱袋子从而暴雷的案例时有发生。本次《意见》提出从准入、行为两方面着手加强股东治理。从准入关口、日常行为、追责机制全链条发力,彻底切断实业资本无序控股、违规套利的路径。《意见》明确,严把股东准入关口。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的企业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成为金融机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穿透识别金融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强化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报告义务,严禁隐瞒控制权关系、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严防虚假出资、循环注资、抽逃资本。董希淼认为,穿透识别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穿透式监管”的具体体现。此举通过刺破复杂的股权代持和多层控股结构,旨在从源头上封堵大股东违规干预和内部人控制的制度漏洞,防止虚假出资、循环注资等隐蔽风险。同时,严格规范股东行为。《意见》称,金融机构股东应在公司治理框架下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严禁滥用股东权利或违规干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建立健全股东不当所得追回制度和风险责任事后追偿机制。保障中小股东对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董事、监事选举等重大事项要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董希淼认为,《意见》是落实《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所确立的上位法原则的具体举措,将法律层面对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监管授权,细化为可操作的穿透识别规则和关联交易监控手段,构筑起覆盖事前准入、事中监测和事后追责的全链条防线。杜绝从业人员“带病流动”金融机构高管及核心从业人员是内部治理的关键主体,其履职能力与职业操守直接决定机构风控水平。过去,部分从业人员在原机构违规违纪后,通过跳槽同业机构规避处罚,监管问责存在时间、空间漏洞,违规成本偏低。本次《意见》聚焦“关键少数”,建立终身问责机制,彻底杜绝从业人员“带病流动”,全面压实从业人员履职责任。《意见》明确,严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关口,提升其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严防违法违规人员在金融行业内“带病流动”。加大稽查检查力度,严惩违法违规的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金融从业人员,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融资或担保、违规转移资产等行为,及时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线索移送行业主管部门,对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实行终身问责。董希淼认为,终身问责机制将从源头上清除有严重“前科”的人员在机构间流窜,防止风险随人迁徙,有效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长期看将全面提升从业队伍道德水准。同时,该要求将压力传导至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若其协助隐匿违规亦面临严厉追责,从而压实市场“看门人”责任,推动行业文化从投机取巧向守法合规深刻转型。娄飞鹏认为,《意见》持续抬高违法违规成本、建立从业人员“带病流动”防控机制,一方面倒逼机构完善内部风控与人员管理,压实董事高管履职责任;另一方面阻断违规人员跨机构转移风险,防范风险跨市场扩散。责任编辑:郭建

🏷️ #金融治理 #股东治理 #穿透监管 #终身问责 #分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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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差异化监管、搭防火墙、终身问责多管齐下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聚焦提升金融机构治理的顶层设计,提出22条具体举措,覆盖股东治理、内部治理与监管方式等方面,力求到2029年建立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方案强调差异化分级监管,依据资产规模、风险特征和股权结构实施穿透式监管,避免“一刀切”导致治理无效与资源浪费。对大股东跨业控制、内部人控制等顽疾提出全链条治理:严把股东准入、穿透识别实际控制人、规范股东行为并建立不当所得追回与事后追责机制,确保中小股东知情参与权利得到保障。并以终身问责为核心,杜绝“带病流动”现象,强化高管及核心从业人员的履职约束,提升内部风控水平和行业合规文化。总体目标在于形成能够抵御风险冲击、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健康金融治理格局。

🏷️ #金融治理 #差异化监管 #穿透监管 #终身问责 #股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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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差异化监管、搭防火墙、终身问责多管齐下

本次《意见》聚焦金融行业治理的全链条升级,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提出22条措施,目标在于整治大股东干预、内部人控制等顽疾,力求到2029年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显著提升金融体系稳健性与高质量服务水平。与以往统一监管不同,本次强调分级分类监管,依据机构规模、风险水平和股权结构进行差异化治理,以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治理适配性。大型金融机构需强化顶层设计、董事会制衡和全集团穿透式风控,防范风险跨主体传染;中小机构则聚焦规范股东与隐性关联交易、简化内控流程,避免一刀切。为防止实业资本无序控股和违规套利,意见从准入、日常行为、追责等全链条发力,严格规范股东行为,建立股东不当所得追回与后续追责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知情与参与。对高管及核心从业人员实行终身问责,杜绝“带病流动”,强化人岗匹配与职业操守,同时加大对违规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介机构的惩处力度,推动行业治理向守法合规与长效治理转型。

🏷️ #金融治理 #差异化监管 #终身问责 #中小股东权益 #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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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股东治理、强化公司监管 金融机构治理迎新规-经济参考网 _ 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官方网站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显著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以及金融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意见共9部分22条,聚焦股东治理、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和公司治理监管三大板块。在股东治理方面,严格股东准入、设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防火墙,禁止违规跨业经营及高杠杆、失信或重大违法记录主体成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规范股东行为,追回不当所得并完善风险追偿机制。在治理主体运行方面,强调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与多数席位,完善独立董事激励约束,健全高管履职评价,提升职业道德与尽职责任。公司治理监管方面则强调风险导向、分类监管,建立符合资产规模、风险特征、股权结构的治理结构,严格准入关口,推动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对重大缺陷机构进行早期干预和硬约束。专家指出,完善股东约束与高管机制将推动监管前移,促使金融机构由被动防风险向主动管风险转变,治理规范性和有效性有望提升,为金融体系稳健运行与高质量服务奠实基础。

🏷️ #治理改革 #独立董事 #股东治理 #监管数字化 #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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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

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上线以来,五年间实现了从单一发电行业到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等四大行业的扩围,覆盖量占全国排放的60%以上,累计成交量9.24亿吨、成交额突破622亿元,成为全球最大的碳市场之一。碳价在50-60元区间波动,2023-2024年呈现上行趋势,2025年受新能源发电量提升及扩围因素影响曾回落,2026年回升至87.89元/吨,显示市场活力与价格信号日渐清晰。在制度层面,2025年实现对四大行业的扩围并强化配额管理,2030年前逐步转向以“免费+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推动共识形成的市场机制。进入2026年,考核机制与地方政府绩效挂钩,碳市场的顶层设计与地方治理协同作用明显增强,推动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目标的落实。未来金融机构入场被视为提升流动性的重要环节,但需防范投机与市场垄断等风险,确保价格信号真实、市场稳健发展。

🏷️ #碳市场 #扩围 #碳价 #金融入场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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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文 健全金融机构治理 重大问题依法依规终身问责

7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人民银行、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优化股东治理、完善内部治理与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22条措施,着力解决大股东违规干预与内部人控制等突出问题,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完善。意见强调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合理、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内在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并促进高质量服务发展。为实现目标,提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对“第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监督,完善权力配置与制约,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加大追责力度,坚决查处腐败及金融风险背后的问题。股东治理方面强调严把准入、规范股东行为,构建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防火墙”,禁止违规跨业经营与高杠杆、失信记录企业与个人成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东应在治理框架下行使权利、避免利益输送,并建立不当所得追回与事后追偿机制,以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与参与权。总体要求提升监管精准性、有效性与前瞻性,严防带病流动、加大稽查与问责,对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实行终身问责,推动监管与自我约束并重。

🏷️ #金融治理 #股东治理 #监管强化 #问责机制 #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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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

本文介绍了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从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强化内部治理、加强和改进监管、构建金融生态等方面的9部分22条措施。目标是在2029年前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强调要加强党中央统一领导,推进党对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并在国有金融机构落实党建入章、双向进入及重大经营决策前置研究等要求,同时支持非公有制机构扩大党的组织覆盖。还提出防范大股东违规干预、内部人控制、穿透式监管股权与关联交易、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完善激励约束及内控合规体系。要求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与前瞻性,并严把高管及董事准入关,防止人员在金融行业“带病流动”。

🏷️ #金融治理 #党的领导 #监管改革 #内部治理 #高管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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