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 + AI 驱动的行业新闻

【覆盖行业】
信保 |出口 |金融
制造 |农业 |建筑 |地产
零售 |物流 |数智

【访问入口】
hangyexinwen.com

【新闻分享】
点击发布时间即可分享

【联系我们】
xinbaoren.com
(微信内打开提交表单)

📰 花呗、白条、月付等信用支付产品将迎来重大调整

本次公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聚焦规范花呗、白条、月付等信用支付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旨在终结支付与信贷产品的深度捆绑,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与市场公正。办法明确金融机构在许可区域内开展网络营销,并要求以自营平台为主、跳转仅限至自营平台,且对第三方平台的介入、授权和职责设定了严格界限。内容规范强调信息披露一致性、真实准确、简明易懂,禁止误导性描述、保本承诺、分期优惠等违规做法,明确分区设立宣传专区,分门别类管理不同金融产品。对使用算法推荐、弹窗、组合销售等行为有具体限制,强调拒收与退订权利,以及必须在显著位置提供关闭选项。监管机制涵盖事前评估、合同化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监控与跨部门协作,并规定如违反将面临相应行政或司法追责。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施行,地方金融机构、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共同加强日常监测与执法,推动金融知识普及与理性投资。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信息披露 #算法限制 #数据安全

🔗 原文链接

📰 告别“默认勾选”与“捆绑信贷”:花呗、白条、月付等将迎重大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核心禁令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在支付工具选项中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与传统支付工具并列展示,且不得为贷款等金融产品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服务。这两条禁令共同切断了“支付场景引流、金融变现”的旧模式,推动支付行业回归本源的支付服务。长期以来,在电商、外卖、出行等场景,信贷分期与支付工具并列,存在默认勾选、弹窗推送等现象,导致用户被动开通或使用信贷,侵害知情权与选择权。新规要求收银台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区隔展示,禁止以“低门槛”“秒到账”等话术进行营销,且不允许误导性首期优惠等诱导。执行层面将面临如何实现视觉与信息的清晰区隔、规范隐性营销、以及支付机构与贷款方的边界等难点。行业盈利结构将由“卖流量”转向“做服务”,头部机构金融导流及联合贷收入可能下滑,但长期有助于提升支付效率、资金安全、隐私保护,并推动产业支付、跨境支付与商户数字化解决方案等方向的创新。总体来看,此举被视为金融营销监管的综合性里程碑,有助于降低消费者被诱导过度借贷的风险,促使市场竞争回归产品与服务本身。

🏷️ #金融监管 #支付场景 #信贷营销 #区隔展示 #消费者保护

🔗 原文链接

📰 渤海银行南昌高新支行开展金融消保宣传活动-金融频道

渤海银行南昌高新支行最近开展了一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消保)宣传活动,旨在响应国家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号召,通过普及金融知识和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工作人员走进京东安居小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围绕“莫信天上掉馅饼,守住你的钱袋子”为主题,讲解存贷款、理财、保险等基础知识及其风险,帮助居民了解金融产品本质和运作。活动还重点介绍识别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校园贷等风险的防范技巧,并宣传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等基本权利及投诉维权渠道,设置咨询台解答群众疑问,增强互动和实效。该活动获得社区居民高度认可,现场解答超30个问题,提升了居民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未来,支行将继续开展多元化宣传,线上线下并举,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 #金融消保 #风险防范 #金融知识 #消费者权益 #社区宣传

🔗 原文链接

📰 微众银行维权案入选湖北高院典型案例,筑牢金融知识产权保护防线 - 经济观察网 - 专业财经新闻网站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背景下,微众银行主动开展“除尘行动”,集中打击非法中介侵权行为,捍卫商标与品牌形象,提升金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湖北省高院认定四家由石某实际控制的中介公司,利用“一套人马、多套牌子”模式,未经授权使用“微众/微众银行”商标,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社会公众易产生混淆。武汉市中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明确企业名称、经营场所、证据链条等事实,并判令停止侵权、变更公司名称、刊登声明、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总额达280万元,案情清晰、责任明确,具有典型性与示范效应。此案不仅为同类金融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参照,也为金融黑灰产整治提供司法保障,推动金融市场公平竞争与高质量发展,同时提醒消费者提升防范意识,谨防仿冒与非法中介,维护自身信息与财产安全。

🏷️ #知识产权 #商标侵权 #不正当竞争 #金融安全 #司法示范

🔗 原文链接

📰 打造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上海模式”_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

上海金融监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金融消保与纠纷调解工作。通过连续四年的专项治理与规范治理,2024年至今实现投诉量、信访核查量及受理量“三降”,展现出对人民金融需求的敏锐回应与治理成效。未来将继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工作迈向新台阶,聚焦人民关切的权益问题,提升直达基层的服务效能,让金融消费者真实感受到制度温暖与公平。为提升治理效能,将坚持调解前置理念,扩大线下调解覆盖与线上调解力度,强化源头治理与风险预防,推动事前防范、源头化解、全程把控的有机衔接。在基层治理方面,构建“1个中心+15家分站”网络,提升调解成功率和覆盖深度,并以“四化”建设为引领,推动协同化、便利化、法治化和数智化四位一体的治理格局,形成金融消保的系统性、高效性与可持续性。通过加强法治引导与典型案例宣传,提升公众法治意识,提升金融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 #金融消保 #纠纷调解 #枫桥经验 #基层治理 #数字化

🔗 原文链接

📰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迈向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为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八部委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全面规范金融机构网络营销与第三方平台的代理服务行为。新规要求第三方平台不得把委托业务转委托或转接至其他平台,必须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防止信息披露不透明和诱导性营销,确保核心交易环节由持牌机构承担,提升消费者对资质的识别与信任,促使平台回归流量服务定位,厘清平台与金融机构的权责边界,避免监管真空。营销内容需信息披露充分、语言通俗、不得虚假或误导;对算法推荐、直播、强制搭售、骚扰营销等新模式提出规范。对贷款产品禁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话术,支付工具需在收银台与贷款区隔展示,未获资质机构不得在APP和商标中使用金融字样,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营销金融产品,荐股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亦被禁止。从长远看,此举意在建立公平竞争的有序环境,降低系统性风险,提升网路金融服务的公信力,推动消费者、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三方共赢,并提升我国金融监管的细化水平与落地性。

🏷️ #金融合规 #网络营销 #金融机构自营 #信息披露 #平台边界

🔗 原文链接

📰 当AI成为关键变量:新网银行视角下的金融反欺诈安全进化-品玩

在数字化与智能化深度交织的当下,人工智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社会运行方式。从效率提升到体验优化,技术红利不断释放,但与此同时,新的风险形态也在同步演化。尤其在金融领域,AI不再只是工具,更逐渐成为攻防对抗的关键变量。筑牢AI金融安全防线,不仅有助于金融机构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安全,还对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正如《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2.0版所指出的,以“安全可信、协同共治”为核心,构建更系统的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体系。新网银行利用密码学等算法探索出一套多机构间数据安全共享的技术方案,并基于该方案与银联数据共同牵头共建了“金融反诈云平台”,推动建立了金融机构间“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共享模式,在保护用户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金融机构间风险联防联控,有效提升了金融机构反欺诈能力,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不良代理投诉等问题提供行业级解决方案。

🏷️ #金融安全 #AI治理 #数据共享 #反欺诈 #隐私保护

🔗 原文链接

📰 清朗金融·安心同行 中国大地保险四川分公司“消保共建”走进省级汽车救援员技能竞赛_中国网

中国大地保险四川分公司在成都市新都区举办的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场,创新性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教嵌入高规格行业赛事,打造了“清朗金融·安心同行”合作机构共建活动。工作人员身着红马甲,在签到区设立消保教育专区,向选手、裁判及相关人员发放《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益》《反诈防骗指南》等资料,并结合实例讲解保险 basics、理赔流程及常见诈骗手法,显著提升参与者对金融风险的识别与防范能力。除了现场咨询,还在赛事间隙开展专场宣讲,利用大屏幕及图文展示,将消保知识转化为易懂要点,并结合汽车后市场场景深入分析风险案例,强调合规经营与客户至上。宣讲还重点介绍了蓉易赔·行无忧等本地化服务,展示科技手段优化理赔、提升响应与透明度,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实践。现场反馈积极,合作机构负责人表示宣讲及时实用,增强了未来协同服务车主、提升客户体验的信心。通过此次活动,双方以携手共建、风险共防、协同共治为目标,推动消保教育的前置、嵌入化与常态化,为更广泛的终端客户传递大地保险的专业、温度与可信赖形象。

🏷️ #金融消保 #保险科技 #协同共治 #蓉易赔 #行业宣教

🔗 原文链接

📰 支付平台万亿入口变局:贷款支付叫停 不得营销资管产品 - 21经济网

央行及多部委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明确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管等金融产品直接并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通过支付收银台进行隐性营销,以防止用户被误导或过度借贷。该规定将支付场景与金融产品严格区分,改变长期以来以支付入口为核心的金融引流商业模式。专家普遍认为,新规将重塑支付机构的商业模式与营收来源,强制支付工具回归本源,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并要求支付收银台页面取消默认勾选、前置推荐等引流手法,支付页面将趋于“纯净模式”。短期内头部机构面临合规成本与收入下滑压力,中长期有利于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促使平台在提升技术服务与合规能力方面投入增加。老年群体等易受误导的风险群体将从中获益,用户在支付时不再无感接触分期或信贷产品,营销语言也将更为严谨,用户可通过拒收或退订选项限制营销信息。

🏷️ #支付合规 #金融产品 #支付工具 #借贷导流 #纯净模式

🔗 原文链接

📰 金融监管重磅办法落地 腾讯、蚂蚁、京东、美团发声

4月24日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旨在从源头环节加强对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平台的监管,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各大平台对该办法普遍表示利好,认为有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监管规则、填补跨行业监管空白,并将推动营销资质、内容与行为的明确要求,提升行业合规水平。多方强调在过渡期对照办法完善相关机制,推动技术手段、信息披露、风险防控和消费者教育等方面的提升,探索AI、隐私计算等技术应用以应对监测与识别难题;同时强调统一监管规则、明确权责边界,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环境、提升市场透明度、保护用户权益,并促使行业在合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增长。

🏷️ #金融 #合规 #监管 #平台 #营销

🔗 原文链接

📰 新规落地 行业合规转型加速

近年,数字经济浪潮推动金融业加速数字化转型,移动端营销成为金融机构触达用户的重要手段,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与效率。但快速扩张也暴露出虚假宣传、误导销售、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并累积金融风险。为破解痛点、筑牢监管防线,央行等八部委出台《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实施,标志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该办法强调依法监管,将金融活动纳入监管体系,遏制非法金融传播,规范第三方平台转委托与引流,强化金融字样使用管理,要求营销内容真实清晰,严禁“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误导性话术,禁止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荐股等非法咨询,且明确金融机构与平台的权责边界。通过内容审核与信息披露,提升消费者知情权,推动行业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优先”转型,促成公平、可持续的市场环境。短期看,部分商业模式将面临重构压力;长期而言,合规机构将在更透明公正的市场中获得发展空间。

🏷️ #金融合规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平台监管 #金融信息

🔗 原文链接

📰 金融营销监管全面升级,助贷行业流量套利模式告终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八部门联合发布,标志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进入全方位强监管时代。文章指出,近年来网络金融营销乱象频发,如虚假宣传、诱导过度借贷、违规直播荐股等,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新规围绕事前、事中、事后建立闭环监管,明确互联网平台在金融营销中的边界、盈利模式与红线,统一线上线下监管标准,意在彻底终结助贷行业的流量套利和无感导流等灰色模式。具体举措包括:第三方平台不得超出金融机构委托范围、不得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应将跳转入口引导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且在关键环节设置显著提醒和强制阅读时间;金融机构自营平台发布信息,平台仅提供信息展示和跳转等技术服务,前端测额、导流及利息分成等模式将被全面整改。业内人士认为,该办法将重塑平台边界、计费模式与责任体系,短期内合规成本上升、部分中小平台退出市场,但从长期看有望实现更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头部平台将专注于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助贷 #合规 #平台边界

🔗 原文链接

📰 严打诱导借贷、违规荐股,八部门重拳整治线上金融乱象

随着金融网络营销业态的扩张,直播荐股、诱导借贷等行为屡见不鲜,已被监管纳入重点整治范畴。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首次将所有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强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并划定清晰边界,防范金融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促进互联网金融长期健康发展。数字化推动金融营销渠道多元化,但虚假宣传、垄断、违规搭售等问题凸显,办法对营销主体权责、信息披露、语言表达、算法推荐、直播营销等都提出规范,要求披露合作机构信息、避免误导性表述,禁止非金融机构以直播、短视频等方式从事金融产品营销,警示“荐股”类非法证券咨询。对于支付机构而言,办法明确不得将贷款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为贷款、资管等提供营销服务,支付回归基础支付功能,取消金融产品营销入口,推动银行等主体通过自营平台完成获客,短期内可能提升转化成本。总体而言,监管从源头遏制过度借贷,引导各方回归本业,提升风控与合规水平,推动银行、支付机构和小贷、消费金融行业的营销模式与获客路径全面调整。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保护 #支付机构 #合规管理

🔗 原文链接

📰 花呗、白条、月付等面临重大调整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禁止非银行支付机构将贷款、资管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以及提供相关营销服务,重点在于将支付工具展示与信贷产品区隔,杜绝捆绑营销和默认勾选等乱象,规范支付场景展示逻辑,切断金融营销变现路径。业内专家解读称,此举将全面改变支付机构的收入结构,短期可能使金融导流和联合贷分润下滑,但有助于降低消费者被动借贷的风险,推动支付机构回归核心支付服务,促使消费金融和资管行业回归产品与服务竞争。长远看,监管趋严将倒逼行业转型,提升用户体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金融秩序规范化发展。整体来看,这一监管举措对支付行业的盈利模式、行业结构和风险管理均具深远影响。

🏷️ #金融监管 #支付合规 #信贷分离 #用户权益 #金融变现

🔗 原文链接

📰 诱导借贷、违规荐股凉凉!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迎全面规范新阶段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旨在全面规范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解决网贷等领域存在的虚假宣传、误导销售、非法推广和过度借贷等乱象。办法实现对持牌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互联网平台的全覆盖监管,要求在许可业务范围内开展营销,禁止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活动,并强化信息披露、准确宣传、区分支付工具与贷款等关键环节。对于直播、算法推荐、强制搭售等新模式,提出具体规范,明确贷款需披露年化利率、支付工具与贷款区隔等要求,未取得资质的机构不得在应用及商标中使用金融字样,非金融机构不得进行金融产品宣传。此次改革强调同业同责、跨部门协作、协同监管,强化对平台企业的监管职责,力求从源头治理行业乱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正向发展和防范交叉金融风险。

🏷️ #金融营销 #平台监管 #消费者保护 #借贷风险 #公开透明

🔗 原文链接

📰 全方位规范金融网络营销!央行等八部门发布新规,9月30日起正式施行

央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目的是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整治虚假宣传、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要点包括全面划定适用范围与资质红线,持牌机构自营与第三方平台受托服务均纳入监管,禁止无资质机构开展业务,并严禁为非法集资、放贷、虚拟货币等活动提供营销。对私募、场外衍生品不得面向不特定对象开展网络营销,也不得通过第三方平台宣传,以防风险外溢。机构主体责任被压实,营销内容须合法合规并统一审核备案,第三方平台与营销人员不得擅自修改,信息需真实、与合同一致,禁止保本保收益、预测业绩、夸大收益等误导性表述,贷款宣传不得渲染“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多品类产品分区展示,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营销贷款理财,算法推荐须提供非个性化选项并可关闭,信息支持拒收退订。新媒体营销限持牌机构经授权,账号公示资质,过程可回溯,禁止非从业人员荐股,弹窗需显著关闭、组合销售不得默认搭售。第三方平台仅作转接至机构自营平台,不得参与合同、资金、适当性等核心环节,也不得与机构混淆品牌,需核验资质、监测违规、经客户授权使用数据。总体而言,该办法通过明确资质门槛、分工和平台职责,抑制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推动互联网金融回归合规与稳健发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 #资质门槛 #平台责任

🔗 原文链接

📰 助贷遭遇最严营销监管,八部门全面规范线上金融营销行为

未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落地,标志着对“秒到账”“低利率”等诱导性话术的全面禁止,以及非金融机构在直播、短视频等平台营销金融产品的禁令,建立起全链条、事前—事中—事后嵌入式监管框架。八部门统筹监管,明确金融机构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网络营销,且需对区域、客户和风险做严格识别审核,防止越界经营与区域绕道。私募类产品、场外衍生品纳入规范,禁止面向不特定对象的网络营销,禁止以第三方平台对私募产品进行网络营销,从源头抑制高风险产品扩散。营销内容被严格约束,禁止宣称保本、承诺收益,禁止通过分期宣传诱导消费,同时对算法推荐、导流链路进行了治理,杜绝“套娃式” 导流。第三方互联网平台需跳转至机构自营平台,并设置显著提醒与强制阅读时间,明确权责边界,确保信息披露和安全性。支付机构也被纳入监管,禁止将贷款和其他金融产品列为支付工具选项,推进支付场景与信贷产品的分离,促使行业回归本源,提升风控、服务质量,推动消费金融和资管领域健康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保护 #导流治理 #支付分离

🔗 原文链接

📰 助贷遭遇最严营销监管,八部门全面规范线上金融营销行为 — 新京报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落地,标志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进入全面监管阶段。八部门联合印发,明确禁止使用“秒到账”“低门槛”等误导性话术,要求金融机构在许可范围内开展营销,并对区域、私募类产品、场外衍生品等纳入规范。第三方平台不得越权转委托、不得通过算法诱导过度消费,金融机构需对合作平台进行事前评估与持续管理,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等金融产品混入支付工具选项,从源头切断支付场景与信贷产品的不当绑定。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推动合规化、透明化的营销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对小贷和消费金融等领域而言,这意味着获客模式需要回归风控与服务质量,金融导流将被严格规范化,行业竞争将回归产品与服务本身。此举或将使以往依赖多层导流、低成本营销的模式受挫,但长期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与普惠金融的实现。

🏷️ #监管升级 #金融营销 #用户保护 #第三方平台 #支付与信贷

🔗 原文链接

📰 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制作网络营销内容不得使用“低风险”等诱导性用语_北京商报

为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委联合制定《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旨在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办法明确禁止网络营销中使用虚假、引人误解的数据和內容;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承诺收益、限定损失、或以短期业绩、历史高低来排名、预测未来收益,亦禁止以模拟业绩或局部高利时段误导投资者。还禁止将保险收益与其他金融产品简单类比、夸大保险责任、利用监管审核程序制造保证感、以片面首期优惠诱导分期消费,以及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低利率/无成本”等诱导性表述等行为。各方将加强对网络营销的监管,提高金融产品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核验性,保护金融市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 #金融营销 #合规监管 #投资者保护 #信息透明 #虚假宣传

🔗 原文链接

📰 坚守消保初心践行金融为民 小米消金多维发力筑牢消保防线

在消费金融行业监管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成为重中之重的背景下,小米消金坚持“消保先行”的初心,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贯穿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全流程。通过立体化宣教、全流程机制和科技化风控等手段,扎实推进消保工作落地见效,守护消费者利益,推动金融生态健康发展。首先在金融知识普及与教育方面,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宣教体系,围绕金融教育周、3·15等节点,面向老年群体与新市民开展精准宣传,拆解典型诈骗案例、开展互动问答,提升公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其次在业务全流程消保管理上,明确制度执行标准、加强跨部门沟通与协作,利用数据分析核实异常营销活动,严格对违规行为进行纠错、处罚与警示,提升投诉治理的有效性。未来将继续完善消保机制、丰富宣教形式、强化科技赋能,推动向专业化、精细化升级,为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提供更坚实的金融保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 #消保 #教育 #金融安全 #科技风控 #消费者权益

🔗 原文链接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