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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防金融业人员“带病流动”,今年以来银行保险业禁业超230人

2026年前7个月,银行保险业新增近80名终身禁业人员,禁业人数达230余人,显示监管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及“带病流动”治理成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发布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9部分22条举措,目标是到2029年建立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的治理机制,重点在于事先拦截违规人员在金融行业“带病流动”。此次禁业下沉至基层岗位,体现监管对违规行为的穿透力:从基层营业部经理到高管层,均可能被终身禁入,形成梯度惩戒,避免“一刀切”式处理。与此同时,离职追责被明确,违规行为在任内虽未止损也需在离任后承担责任,逐步打破“离任免责”的惯性。新规还将严重失信主体纳入全国统一黑名单,限制金融展业与社会信用体系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违规成本,强调从机构层面到个人层面的全链条追责。总体而言,制度落地将把“带病流动”从灰色地带转化为可执行的制度约束,提升金融行业的合规与治理水平。

🏷️ #金融治理 #带病流动 #禁业 #离职追责 #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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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巴西电子支付二维码互通 完善拉美跨境支付生态 - 神州学人网

银联国际宣布联合巴西合作机构启动中巴跨境二维码互联互通“内包外用”项目试运行,标志着两国跨境扫码支付通道打通,提升区域跨境支付生态与民众跨境出行的支付体验。试运行阶段,中国境内云闪付APP及接入云闪付网络支付平台的商银行APP可在巴西PIX实时支付系统网络内直接扫码支付。PIX由巴西央行于2020年推出,已覆盖约1500万商户,未来服务范围将持续扩容,账户侧将向银联全球二维码合作钱包开放。中巴两国作为全球两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持续推进金融支付制度联通与务实协作。央行层面,2025年两国签署金融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2026年举行第四次工作组会谈以优化双边支付清算服务,为本项目落地提供政策基础与合作共识。业内认为,此举是两国金融支付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务实成果,提升中国居民在巴西的消费支付体验,同时推动巴西数字支付生态升级,成为两国跨境金融支付创新合作的可复制示范。近年来,赴拉美跨境出行需求增加,2026年巴西对华免签政策落地,进一步推动中巴支付合作深入。银联系统在巴西的商户受理广泛、跨行ATM覆盖率高,数据也显示2026年上半年银联卡在巴西POS交易笔数同比增长超30%,显示区域支付活跃度持续提升。

🏷️ #跨境支付 #银联 #巴西 #PIX #金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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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部门发文健全金融机构治理

本报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强化内部治理、加强和改进监管、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措施,目标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内在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意见强调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在国有金融机构落实党建入章、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置研究讨论等要求,同时支持非公有制金融机构扩大党的组织覆盖。还将健全防范大股东干预、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机制,强化对股权和关联交易穿透式监管,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激励约束与内控合规体系。并要求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前瞻性与有效性,健全金融法治、加强央地协同与金融文化建设,构建良好金融生态。未来四部门将扎实推动贯彻落实,提升机构治理有效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 #治理改革 #金融监管 #党的领导 #市场治理 #金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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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泰证券]:点评l“健全金融机构治理”文件及金融股投资价值:转向“治理质量+风控能力”,稳健价值凸显 - 发现报告

本次《意见》由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证监会、财政部四部委联合发布,聚焦风险防控、反腐治弊、实体服务与市场规范,意在构建“管住股东、约束高管、完善内控、从严监管、净化生态”的全链条约束体系,并设定到2029年的长效治理目标。延伸解读显示四大支撑逻辑:治本层面将治理缺陷视为风险源头,强调事前-事中-事后全闭环防控;反腐层面斩断利益链条,强化对高管的终身责任追究;发展层面回归实体服务本源,降低对虚拟化金融操作的依赖;市场层面重塑估值与资金行为,推动机构投资者从短线操作转向长期治理与风控能力。落地展望指出,短期将促成自查整改,中长期将推进长效风控与价值导向经营,推动产融结合规范化,提升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降低市场波动。投资层面建议银行业聚焦区域性城商行与高股息大型银行,非银行业着眼券商与保险板块,在股票市场上以治理质量与风控能力取代单纯规模扩张作为核心投资逻辑。

🏷️ #治理改革 #风险防控 #金融治理 #实体经济 #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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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股东监管和终身问责 金融机构治理新规落地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正式落地,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等全行业态势,提出22条措施,目标是在2029年前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与服务质量。意见首次实现跨行业、跨监管的系统性顶层治理,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与穿透式监管,强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交易的识别与规范,严禁违规干预与利益输送,并建立股东不当所得追回与风险追偿机制,提升违规成本。为防止“带病流动”,提出终身问责机制,强化对高管与核心从业人员的准入与问责,同时推动激励约束向长期化、可持续发展转变,促使机构由追求短期业绩向重视治理、内控以及社会责任转型。总体而言,此举旨在提升治理匹配度、完善内控体系,提升金融业整体抗风险能力与高质量发展水平。

🏷️ #金融治理 #穿透式监管 #终身问责 #分级监管 #激励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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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差异化监管、搭防火墙、终身问责多管齐下

针对金融行业存在的大股东无序干预、股权乱象、高管履职失范等治理顽疾,一份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全业态的重磅机构治理顶层监管政策正式落地。7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从改进股东治理、强化内部治理、加强和改进监管等方面提出22条措施,推动整治大股东违规干预、内部人控制等突出问题。《意见》明确,到2029年,要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金融体系内在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明显提升。差异化分类监管相较于此前的统一化监管规则,本次《意见》的一个突破是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意见》实施分类监管,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与资产规模、风险特征、股权结构等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加强对金融机构控制权的识别和规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股东股权、关联交易等实施穿透式监管。差异化监管的落地,是适配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的必然举措。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差异较大,从银行业到保险业再到证券业,从全球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到“草根”的村镇银行,统一标准既缺乏针对性也浪费监管资源,唯有精准施策方能提升效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各家金融机构的体量、风险水平、股权结构差异巨大,“一刀切”治理标准缺乏可行性,分级分类监管能够提升治理规则的适配性。在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看来,大型金融机构的落实难点在于业务庞杂、子公司众多带来的“大而不能管”困境,侧重点应放在强化顶层设计、优化董事会制衡及构建全集团穿透式风控框架,防止风险交叉传染。中小金融机构的瓶颈则在于人才匮乏、系统落后等“小而弱”的资源短板,侧重点需优先聚焦于清理不规范股东和隐性关联交易,建立权责清晰且简洁高效的内控流程,避免照搬大机构模式。两者路径不同,但均需围绕自身规模与风险特征量身定制,以求风险防控与稳健发展的动态平衡。产业与金融资本设立“防火墙”近年来,大股东通过控股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利用其违规向自己输血,使之沦为自身提款机、钱袋子从而暴雷的案例时有发生。本次《意见》提出从准入、行为两方面着手加强股东治理。从准入关口、日常行为、追责机制全链条发力,彻底切断实业资本无序控股、违规套利的路径。《意见》明确,严把股东准入关口。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的企业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成为金融机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穿透识别金融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强化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报告义务,严禁隐瞒控制权关系、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严防虚假出资、循环注资、抽逃资本。董希淼认为,穿透识别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穿透式监管”的具体体现。此举通过刺破复杂的股权代持和多层控股结构,旨在从源头上封堵大股东违规干预和内部人控制的制度漏洞,防止虚假出资、循环注资等隐蔽风险。同时,严格规范股东行为。《意见》称,金融机构股东应在公司治理框架下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严禁滥用股东权利或违规干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建立健全股东不当所得追回制度和风险责任事后追偿机制。保障中小股东对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董事、监事选举等重大事项要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董希淼认为,《意见》是落实《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所确立的上位法原则的具体举措,将法律层面对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监管授权,细化为可操作的穿透识别规则和关联交易监控手段,构筑起覆盖事前准入、事中监测和事后追责的全链条防线。杜绝从业人员“带病流动”金融机构高管及核心从业人员是内部治理的关键主体,其履职能力与职业操守直接决定机构风控水平。过去,部分从业人员在原机构违规违纪后,通过跳槽同业机构规避处罚,监管问责存在时间、空间漏洞,违规成本偏低。本次《意见》聚焦“关键少数”,建立终身问责机制,彻底杜绝从业人员“带病流动”,全面压实从业人员履职责任。《意见》明确,严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关口,提升其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严防违法违规人员在金融行业内“带病流动”。加大稽查检查力度,严惩违法违规的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金融从业人员,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融资或担保、违规转移资产等行为,及时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线索移送行业主管部门,对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实行终身问责。董希淼认为,终身问责机制将从源头上清除有严重“前科”的人员在机构间流窜,防止风险随人迁徙,有效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长期看将全面提升从业队伍道德水准。同时,该要求将压力传导至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若其协助隐匿违规亦面临严厉追责,从而压实市场“看门人”责任,推动行业文化从投机取巧向守法合规深刻转型。娄飞鹏认为,《意见》持续抬高违法违规成本、建立从业人员“带病流动”防控机制,一方面倒逼机构完善内部风控与人员管理,压实董事高管履职责任;另一方面阻断违规人员跨机构转移风险,防范风险跨市场扩散。责任编辑:郭建

🏷️ #金融治理 #股东治理 #穿透监管 #终身问责 #分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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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差异化监管、搭防火墙、终身问责多管齐下

本次《意见》聚焦金融行业治理的全链条升级,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提出22条措施,目标在于整治大股东干预、内部人控制等顽疾,力求到2029年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显著提升金融体系稳健性与高质量服务水平。与以往统一监管不同,本次强调分级分类监管,依据机构规模、风险水平和股权结构进行差异化治理,以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治理适配性。大型金融机构需强化顶层设计、董事会制衡和全集团穿透式风控,防范风险跨主体传染;中小机构则聚焦规范股东与隐性关联交易、简化内控流程,避免一刀切。为防止实业资本无序控股和违规套利,意见从准入、日常行为、追责等全链条发力,严格规范股东行为,建立股东不当所得追回与后续追责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知情与参与。对高管及核心从业人员实行终身问责,杜绝“带病流动”,强化人岗匹配与职业操守,同时加大对违规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介机构的惩处力度,推动行业治理向守法合规与长效治理转型。

🏷️ #金融治理 #差异化监管 #终身问责 #中小股东权益 #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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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文 健全金融机构治理 重大问题依法依规终身问责

7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人民银行、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优化股东治理、完善内部治理与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22条措施,着力解决大股东违规干预与内部人控制等突出问题,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完善。意见强调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合理、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内在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并促进高质量服务发展。为实现目标,提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对“第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监督,完善权力配置与制约,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加大追责力度,坚决查处腐败及金融风险背后的问题。股东治理方面强调严把准入、规范股东行为,构建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防火墙”,禁止违规跨业经营与高杠杆、失信记录企业与个人成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东应在治理框架下行使权利、避免利益输送,并建立不当所得追回与事后追偿机制,以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与参与权。总体要求提升监管精准性、有效性与前瞻性,严防带病流动、加大稽查与问责,对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实行终身问责,推动监管与自我约束并重。

🏷️ #金融治理 #股东治理 #监管强化 #问责机制 #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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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

本文介绍了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从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强化内部治理、加强和改进监管、构建金融生态等方面的9部分22条措施。目标是在2029年前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强调要加强党中央统一领导,推进党对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并在国有金融机构落实党建入章、双向进入及重大经营决策前置研究等要求,同时支持非公有制机构扩大党的组织覆盖。还提出防范大股东违规干预、内部人控制、穿透式监管股权与关联交易、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完善激励约束及内控合规体系。要求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与前瞻性,并严把高管及董事准入关,防止人员在金融行业“带病流动”。

🏷️ #金融治理 #党的领导 #监管改革 #内部治理 #高管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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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把金融机构股东准入关口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_中国经济网

本次发布的实施意见由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委联合发布,旨在健全金融机构治理体系,严把股东准入、完善激励约束、提升内部治理效率,并加强对股权和关联交易的穿透式监管。其核心目标是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明晰、风险可控、运转高效的治理格局,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与资产规模和风险特征相匹配的治理结构,严格把控董事与高管的准入及职业操守,防止“带病流动”和违规干预。为此提出22条举措,覆盖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董事会结构、健全内控合规体系、优化激励机制、强化信息披露与中小股东权利保护、以及建立防火墙以约束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同时,加强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前瞻性,健全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推动监管数字化,并对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力争实现长期激励与社会责任的统一,提升金融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水平。

🏷️ #金融治理 #股东准入 #穿透监管 #激励约束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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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街发布】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

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以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相关会议精神,推动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意见涵盖九大部分、22条措施,目标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协同、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并促进金融服务质效。强调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党建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党建入章、双向进入、前置讨论等制度化安排,同时支持非公有制金融机构扩大党建覆盖。提出健全防范大股东干预与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机制、穿透式监管股权与关联交易、优化董事会结构、明确关键少数责任、完善激励约束和内控合规体系。并要求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严惩违法违规、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加强法治与央地协同,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构建良好金融生态。未来将扎实落实意见,提高治理有效性,推动行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金融治理 #制度建设 #合规风控 #党建融合 #监管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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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科技金融工作联盟正式成立 全市科技金融迈入协同联动新阶段_泉城新闻_大众网

济南市科技金融工作联盟成立大会标志着济南市科技金融改革进入新阶段。联盟由7个单位共同指导筹建,现已吸纳139家会员单位,形成包含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地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生态,覆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推动资源整合、协同联动、共建共享。大会公布首届理事会成员及权责,建立议事决策机制,为常态化运作奠定基础。联盟核心功能包括:信息枢纽,汇聚政策、项目、人才等资源,强化党建联建与专业服务;对接平台,促成政金研企直达科创主体,解决服务“最后一公里”;改革先锋,推动多方协同,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优化生态,深化调研建言,完善科创金融发展环境。未来,市委金融办将统筹各单位工作,理事单位与会员单位各尽其职,推动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创新,筑牢科创企业成长支撑,助力济南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摘要新闻请关注海报新闻客户端及山东手机报订阅。

🏷️ #科技金融 #联盟 #济南科创 #金融服务 #多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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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出台“新规”:严肃查处“靠金融吃金融”,严禁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 — 新京报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强化内部治理、完善监管及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举措。强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规定,打破“例外论”等观念,强化对金融机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并加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问责力度。倡导风腐同查同治,严查“靠金融吃金融”等腐败问题,推进以案促改与警示教育,优化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同时,着力加强股东治理,严把股东准入,构建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防火墙”,严禁违规跨业、过高杠杆、失信等主体成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格披露与识别控制关系、隐藏关系及一致行动。要求股东在公司治理框架内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不得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健全追偿机制,并保障中小股东知情与参与。加强董事与高管准入、离任审计、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及离职管理,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线索移送与终身问责。内部治理方面强调绩效以收益与风险并重、长期激励、向基层倾斜的薪酬结构,以及职工参与治理和员工董事、职工监事作用的发挥。目标至2029年形成清晰权责边界、风险可控、运行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持续推动治理落实。

🏷️ #金融治理 #股东治理 #风险防控 #内部治理 #高管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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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证券之星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相关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强化内部治理、加强监管以及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措施。目标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和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内容重点包括: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健全防范大股东违规干预与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机制,完善穿透式监管和股权/关联交易监管,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及激励约束;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优化董事会、独立董事与经理层职责及考核,建立长期激励与风险导向的薪酬体系;加强内部治理能力,完善内控、内部审计、风险防控与信息披露,形成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社会监督与行业自律,推动公众监督、第三方机构监管作用,以及金融教育与消费者保护;推进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涵盖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五篇大文章,提升金融文化软实力;加强与改进公司治理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有效性和前瞻性,推动央地协同与法治建设,确保良好金融生态的形成。

🏷️ #金融治理 #股东治理 #独立董事 #风险防控 #监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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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门发文健全金融机构治理:严把股东准入关口,防止短期过度激励_金改实验室_澎湃新闻-The Paper

7月31日,监管总局、央行、证监会、财政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加强内部治理、改进监管、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等九个方面共22条措施。目标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推动高质量服务。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党建融入治理、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及前置研究讨论,扩大非公有制金融机构党建覆盖,严格执纪问责、提升反腐力度,净化政治生态。同时严格股东准入和穿透识别,防范虚假出资、循环注资等风险,保护中小股东权利。治理主体方面优化董事会职责、提升独立董事效能、建立经理层问责与职业道德要求。内部治理着重激励约束、风险防控、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对关键岗位和资金的全面覆盖。监管方面坚持风险导向、分类监管、穿透式监管,提升监管数字化水平,降低违法违规成本,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金融知识普及,推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大领域协同发展,倡导法治、协同治理和良好金融文化,构建风清气正的金融生态。

🏷️ #金融治理 #监管改革 #股东治理 #内部治理 #金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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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条措施健全金融机构治理!四部门最新发文: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_资讯-蓝鲸财经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股东治理、治理主体运行、内控合规、监管协调以及金融生态建设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具体措施。目标到2029年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及抗风险能力,并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强调穿透识别金融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严禁隐瞒控制权、关联及一致行动关系,防范虚假出资、循环注资和抽逃资本;健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严禁不合规跨业经营、过高杠杆及失信记录主体成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股东行为则强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或违规干预,并防止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关联方输送利益,建立不当所得追回与事后追偿机制。加强分级分类监管,提升风险监测与预警能力,严惩违法违规及“带病流动”人员,推动中介机构线索移送与终身问责。监管部门表示将落实落地,确保治理有效性并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金融治理 #穿透监管 #防火墙 #合规提升 #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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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严防违法违规人员在金融行业内“带病流动”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相关会议精神,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多部委发布《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旨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并推动高质量发展。文件从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强化内部治理、加强和改进监管、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等方面提出9个方面共22条措施,强调提升监管有效性。重点包括严格准入门槛,提升董事与高管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防止“带病流动”人员进入金融行业;加大稽查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并将线索移送相关中介机构及监管部门,重大问题实行终身问责。还提出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建立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多元监督体系,完善对监管的监管与问责机制,形成贯通协调的监督格局,提升治理透明度与合规水平。

🏷️ #治理 #监管 #金融机构 #合规 #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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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严防违法违规人员在金融行业内“带病流动”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相关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实施意见》,旨在健全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覆盖9部分22条措施。文章强调提升监管有效性,严格把关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提升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防止“带病流动”的高风险人员进入金融行业。还将加大稽查和惩处力度,针对违法违规的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与从业人员,以及违规占用资金、违规融资或担保、资产转移等行为,依法依规追责,重大问题将对中介机构线索移送并实行终身问责。为健全监督体系,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在党内监督为主导下,与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等协同运行,强化对监管的监管,完善监督问责机制,构建良好金融生态。最终目标是提升监管有效性,构建高质量治理体系,确保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 #金融治理 #监管有效性 #党内监督 #金融生态 #终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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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海通:机构增配券商减配保险,重视非银机会

本报告聚焦非银板块在2026年二季度的持仓分析,显示机构增配券商、减配保险,体现对非银机会的偏好。二季度非银板块整体持仓较沪深300偏低,欠配4.4至6.84个百分点不等,保险板块出现显著减持,受利率及估值预期影响。券商板块因市场活跃、科创跟投增多而受益,公募基金对券商的持仓比例提升,广发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等个股增持显著,板块估值已处历史底部,头部券商因国际业务、参控股公募和科技投资具备弹性而被看好。相比之下,保险板块配置下降,个股如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持仓下降,行业盈利受利率变化及风险敞口影响但中期ROE有支撑,PEV具备修复空间。多元金融与金融科技板块配置下降,却在居民财富管理提升的背景下受益,金融信息与AI驱动的企业竞争力增强,期货与高股息标的成为相对确定的配置方向。综合判断,非银板块总体处于欠配状态,建议在高净值客户、国际业务高增、具科创弹性的头部金融科技和券商中增持相关标的,如同花顺、中信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等,同时关注高股息标的如江苏金租、南华期货等的配置机会。

🏷️ #券商 #保险 #金融科技 #高股息 #R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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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计算技术创新与算力布局双轮驱动,云计算ETF易方达(516510)调整中资金关注度提升

云计算技术创新与算力布局双轮驱动,云计算ETF易方达(516510)在7月29日-30日呈现资金关注度提升与指数波动。市场层面,云计算指数小幅下跌,相关龙头股如金山办公、恒生电子、科大讯飞等有涨跌表现,云计算ETF成交额及换手率呈现活跃迹象。消息面显示,天阳科技强调金融行业云计算应用,聚焦金融科技场景与算力基础设施,推进算力与AI业务协同;多家企业的云计算技术专利公开,覆盖服务器部署、环境管理、信号处理等方向;AITC在可信云大会亮相,央国企AI机密计算联合体成立,强调AI安全与自主可控基础设施。业内分析认为AI应用增速带动云计算创新与场景落地,安全可靠的云基础设施是数字化转型核心。云计算ETF以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为样本,覆盖50家相关上市公司,追踪云计算与大数据行业整体表现,存在股市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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