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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首份官方细则来了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施行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问答(一)》,回应客户区域、平台边界、API跳转、支付页面、企业微信营销及品牌隔离等实操问题。经营区域受限的机构须综合客户常住地、业务经营地、身份证地址、手机号归属地和设备定位等信息判定区域,并按规定展业。
第三方平台不得以自身名义跨平台营销或转介客户;API跳转须保障金融机构独立运营、数据权限、个人信息安全及客户知情选择。支付页面应区分金融产品与支付工具,明示产品性质和提供主体,不得展示未开通产品或诱导开通。员工企业微信营销内容须经机构审核,专属产品还须与平台品牌隔离。

🏷️ #金融营销 #客户区域 #API跳转 #支付页面 #品牌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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