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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车险市场迎来综合治理 无序竞争将被重点整治

近年来,非车险在财险行业中的地位持续提升,成为转型发展的关键驱动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非车险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以强化监管、完善制度、提升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为核心,通过明确产品源头管理、加强开发主体责任、健全行业支撑、推动业务稳健经营以及规范中介与互联网平台行为等措施,推动非车险市场有序竞争与高质量发展。方案强调修订和动态更新产品开发、备案标准,促使存量产品重新备案并提升条款合规与费率科学性;要求保险公司强化内部治理、资源投入与人才建设,聚焦绿色、智能制造、低碳经济等重点领域,提供多样化专业化产品与服务,优化传统领域结构以提升经营效能。此外,政策还针对保险中介和互联网平台保险业务提出规范要求,防范虚假核算、不合规条款与不实宣传等风险。随着市场对风险管理、创新产品与服务能力的增强,非车险的份额与产业链协同将进一步深化,未来发展将呈现专业化、场景化、综合化的趋势。

🏷️ #非车险 #监管 #产品备案 #专业化 #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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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监管总局:分险种、分阶段推进非车险存量产品重新备案,加快产品清虚提质

8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非车险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延续对非车险领域的高强度监管,聚焦源头治理、深层治理和系统治理。方案明确通过完善产品备案、分险种及分阶段的存量产品再备案等措施,推动产品管理规范化,动态发布问题清单以提升产品质控。数据方面,2026年上半年财产险保费为9846亿元,非车险占比54.3%,强调以数据标准化和行业级数据库支撑科学经营与精准监管,并探索大数据、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开展风险画像、费率回溯等分析。为防控高风险业务,方案要求健全风险管控体系、严格条款与费率备案、加强对重点业务和跨行业环节的监管,提升中介、互联网平台的合规经营与信息披露,探索手续费明示制度,规范流量化收费与捆绑销售等违规行为。此外,方案强调各相关主体的职责分工、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建立评估与反馈机制,以便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完善政策。总体目标是在“十五五”期间通过治理,促使非车险市场有序竞争、制度完善、行业生态良好,并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 #非车险 #监管 #治理 #产品备案 #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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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合规倒逼增资落地,晋商消金注册资本翻倍至10亿元,行业未达标机构仅剩两家

晋商银行通过增资5亿元使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晋商消金)注册资本从5亿元增至10亿元,达到新规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硬性要求,确保其资本实力与股东结构合规。这一增资也使晋商银行成为晋商消金的控股母公司,持股比例从40%提升至70%,实现财务并表,主动提升对消金的资金支持与风险抵御能力。增资完成后,其他股东股权被相应稀释,显示出监管对资本充足与股东比例的高要求。资金来源主要来自晋商银行,反映监管持续强调“资本充足+主要出资人控股比例”的合规导向。行业层面,2025年消费金融公司总资产与贷款规模均有所扩大,但仍存在部分机构未达10亿元注册资本门槛的情况,尾部企业增资进展较慢,治理结构与增资协商成为关键因素。未来行业整合与合规升级将继续推进,头部与银行系消金的增资扩表趋势或将持续。需要关注的信息包括各股东的增资意愿、出资形式和对后续治理的影响,以及监管对资本充足率与股权结构的持续监管动态。

🏷️ #消费金融 #增资 #注册资本 #控股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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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合规倒逼增资落地,晋商消金注册资本翻倍至10亿元,行业未达标机构仅剩两家

8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批复同意晋商银行对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5亿元,使注册资本由5亿元增至10亿元,增幅达100%。增资完成后,晋商消金将满足《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对注册资本及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的硬性要求,行业中未达10亿元注册资本的消金公司仅剩两家。增资后,晋商银行持股比例由40%增至70%,成为晋商消金的控股股东并实现财务并表,其他股东股权被相应稀释。本轮增资有助于夯实资本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也巩固大股东地位,为后续协同发展打下基础。2025年晋商消金营业收入6.90亿元、净利润4042.36万元,资产总额99.11亿元、贷款余额96.48亿元,与上年相比均下滑,反映出行业及母银行的经营压力。为合规,晋商银行自愿加大出资,弥补监管要求,过去几年多家消金通过增资达到监管门槛。监管趋严使行业增资进入尾声,至今仅剩蒙商消金、盛银消金两家未达标。本次增资也暴露尾部机构在增资推进中的困难,需加强股东沟通、明确增资主体及出资形式。总之,此次增资提升了晋商消金的资本实力、股东结构和合规水平,对双方的协同发展及行业整顿具有积极意义。

🏷️ #消费金融 #增资 #注册资本 #晋商银行 #监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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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等四部门重磅新规!A股金融生态大洗牌

国务院金融监管总局等联合发布《实施意见》提出9方面22条措施,聚焦加强党的领导、治理主体运行、内部治理、监管与金融生态建设等,以提升金融机构治理的规范性与有效性。核心在于严格股东准入、穿透识别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禁关联方利益输送,并保障中小股东权利,推动董事会高管责任明晰与绩效激励向长期、可控方向转变,完善内控与独立审计制度,强化对关键岗位的监督与离任管理。为防范大股东干预、内部人控制,健全股权与关联交易的穿透监管,落实问责制,确保风险防控落到实处。随后,意见强调加强金融监管、法治建设,以及央地协同,提升监管精准性与前瞻性,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风险可控、治理完善、生态清朗的金融行业发展格局。总体而言,该意见被视为金融治理治本之举,旨在通过“监督—问责—反腐”组合拳,构建权责清晰、风险可控的治理体系,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根基。

🏷️ #治理改革 #股东治理 #内控合规 #监管强化 #金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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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同共治金融“假官司”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近年来,金融领域虚假诉讼呈高发态势。不法分子通过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从中获取不法利益。在金融借贷领域,一些职业放贷人通过虚增借款金额、制造虚假银行流水等方式设计陷阱,企图将套路贷等非法债权合法化;在保险领域,一些“保险黄牛”炮制虚假理赔案件,将交通事故变为敛财工具,骗取虚假鉴定意见,据此获赔后抽取代理费用。虚假诉讼破坏诉讼秩序与法治权威。套路贷扰乱信贷市场秩序、破坏诚信营商环境,“保险黄牛”增加保险企业风险防控压力、蚕食社会信任。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整治虚假诉讼犯罪的文件出台,虚假诉讼高发态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今年前6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186件,同比下降18.6%。在整体数据传递出积极信号的同时,金融领域虚假诉讼的手法更加隐蔽、更加专业,危害也更大,需要各方协同联动,以更大的力度进行打击。应完善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加强司法与行政的协作配合,通过多重约束提高违法成本。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的同时,可针对金融风险和行业漏洞,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共同规范行业发展。金融机构是线索发现的重要源头和风险防控的前端,行业协会与金融消费者是广泛的社会监督力量,应形成合力营造公平健康的金融交易环境。技术赋能是形成监督合力的关键一招,可运用数字技术提高案件识别能力,让“异常流水”“职业原告”无所遁形。同时,打造监督举报、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的闭环机制,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 #虚假诉讼 #金融风险 #联动治理 #监管科技 #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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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门发文!出台22条举措健全金融机构治理,强化股权、关联交易穿透式监管__上海有色网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以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抗风险能力和高质量发展成效。文章梳理了总体要求、党的全面领导在金融治理中的作用、股东治理、治理主体运行、内部治理、社会监督、企业社会责任以及监管监管能力等九大方面的要点。重点包括防范大股东干预与内部人控制、穿透式监管股权与关联交易、优化董事会结构与独立董事履职、健全激励约束与内部控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信息披露与社会监督,以及推动依法治国与地方央地协同、弘扬金融文化。通过分级分类监管、提高违法成本、完善问责体系等措施,力求形成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创新与绿色发展的现代金融治理格局,促进金融机构治理走上制度化、透明化、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 #金融治理 #股东治理 #独立董事 #风险防控 #监管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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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证券之星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相关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强化内部治理、加强监管以及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措施。目标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和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内容重点包括: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健全防范大股东违规干预与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机制,完善穿透式监管和股权/关联交易监管,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及激励约束;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优化董事会、独立董事与经理层职责及考核,建立长期激励与风险导向的薪酬体系;加强内部治理能力,完善内控、内部审计、风险防控与信息披露,形成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社会监督与行业自律,推动公众监督、第三方机构监管作用,以及金融教育与消费者保护;推进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涵盖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五篇大文章,提升金融文化软实力;加强与改进公司治理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有效性和前瞻性,推动央地协同与法治建设,确保良好金融生态的形成。

🏷️ #金融治理 #股东治理 #独立董事 #风险防控 #监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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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严防违法违规人员在金融行业内“带病流动”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相关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实施意见》,旨在健全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覆盖9部分22条措施。文章强调提升监管有效性,严格把关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提升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防止“带病流动”的高风险人员进入金融行业。还将加大稽查和惩处力度,针对违法违规的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与从业人员,以及违规占用资金、违规融资或担保、资产转移等行为,依法依规追责,重大问题将对中介机构线索移送并实行终身问责。为健全监督体系,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在党内监督为主导下,与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等协同运行,强化对监管的监管,完善监督问责机制,构建良好金融生态。最终目标是提升监管有效性,构建高质量治理体系,确保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 #金融治理 #监管有效性 #党内监督 #金融生态 #终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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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银行的科技人才难题

中小银行在净息差收窄、资产端收益下降的压力下,面临比大型银行更严峻的人才与科技投入挑战。与百亿级的科技投入相比,中小银行往往将金融科技投入控制在10亿元以下,但真正落地却受制于人才短缺与结构性障碍。业内普遍认为需要具有金融业务、科技与风控三位一体的复合型人才,但此类人才能在银行业极为稀缺,导致技术落地与业务需求之间存在明显鸿沟。部分中小银行尝试通过引入首席信息官等高层来弥补人才缺口,但薪酬水平及竞争力仍不足以吸引优秀科技人才。与此同时,监管对金融科技应用提出严格要求,如高风险AI应用须经风险委员会批准并设立人工监督机制,强调人机协同与治理框架。资金、人才、数据的短板是中小银行亟待解决的现实,外部要素支持与数据要素市场开放、监管沙盒等配套机制的完善将成为突破口,有望为中小银行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数智化发展路径创造条件。

🏷️ #中小银行 #金融科技 #复合型人才 #监管安全 #数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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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监管总局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暨2026年年中工作会议 督促金融机构加快改革转型、实现错位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召开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暨年中工作会议,旨在统筹推进党建与监管重点工作,落实上级部署,确保防风险、强监管与高质量发展并举。会议强调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围绕稳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守住系统性风险底线。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严监管、严格监管,强化监管引领,推动金融机构加快改革转型、实现错位发展,以多措并举营造良好行业生态,提升经济金融适配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将完善符合“四级垂管”特点和“四责协同”要求的党建工作机制,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铁军;以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为路径,持续正风肃纪反腐,确保党建与监管工作落地见效。

🏷️ #党建 #监管 #改革 #防风险 #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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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行苏州分行专家杨磊接受审查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纪委监委联合发布通报,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专家杨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现已接受驻工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以及江苏省苏州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此次审查调查由金融系统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监委协同开展,是金融领域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的典型举措。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关键岗位、资深管理人员,持续加大执纪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信贷审批、客户营销、资金管理等环节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整治金融行业腐败乱象。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始终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对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无论岗位层级、任职年限,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扎紧金融领域制度监督笼子,防范金融廉洁风险,维护国有金融资产安全。

🏷️ #纪检监察 #国有企业 #金融风险 #反腐倡廉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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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书评|银行的智能体范式跃迁

本书以生成式AI与金融业深度融合为核心,洞察全球银行业正在经历的一场从数字化向智能化的范式跃迁。三位作者皆为BCG资深人士,凭借丰富的金融与咨询经验,系统阐述银行如何从“数字化银行”转向“智能体驱动的银行”,这不仅是工具升级,更是组织范式与经营逻辑的重构。书中提出的核心概念“智能体银行(Agent-based Bank)”强调以多类Agent智能体支撑决策与服务,覆盖跨国资金、供应链金融、科创金融等场景,辅以Ontology、本体体系、Customer Journey、LLM、Token与Consent等要素,构成未来银行的数字神经系统。在此框架下,银行将通过协同的Agent网络实现高效、可追溯的AI决策,如在贷款审批中实现资料核验、风险评估与合规检查的毫秒级协同,显著提升效率并降低主观偏差。书中还预测未来监管将向“模型驱动+行为可解释性”转变,强调治理、透明性与权限控制的重要性;同时,从组织形态来看,银行可能由“部门制组织”转向“Agent网络组织”,人力角色由执行者转为监督者与策略者。整体而言,此书以前瞻性视角勾勒AI时代银行的结构与运营框架,对于金融与科技从业者、以及政策制定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银行转型 #智能体银行 #生成式AI #金融科技 #监管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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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门发文推动金融网络安全整体提升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业网络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联合起草了《金融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以顶层设计统一纳入全业态金融机构,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及外资等在内的境内网络建设、运营、维护与使用,旨在消除过去分头监管的套利空间,提升整体防护水平与连锁风险防控能力。起草说明强调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的建立,确保与现行网络安全法规衔接,推动监管协同高效落地;并明确金融从业机构要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指定牵头部门,保障人力、经费等资源投入,全面落实现行标准与全流程整改要求,从定级、备案、测评到整改,促进“内功”扎实。未来监管将打通联合执法通道,接入网信、公安等单位,明确违规处罚,为制度执行奠定基础。金融数字化转型加剧网络互联互通与依赖,外包与线上渠道提升了风险暴露,统一顶层规则有助于降低合规成本,推动金融机构将网络安全纳入日常风控与审计,提升全行业防护能力。

🏷️ #金融 #网络安全 #监管合规 #统一标准 #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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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门就《金融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部门就《金融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章概述该办法共五章三十三条,覆盖总则、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监督管理协同、法律责任及附则等核心内容。总则部分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网络安全保护总体要求以及行业自律要求,为后续各章埋下框架。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章强调网络运行安全、数据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的总体要求,提出对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治理、等级保护、商用密码使用、技术创新应用及信息服务安全管理等的原则性规定,并对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提出要求,同时从组织架构、履职保障、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等方面对运营者提出合规要求。第三章强调监督管理协同,第四章规定对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五章则对术语、解释权及生效期等作出附则安排,整体呈现出较为全面且强调协同治理的监管框架。

🏷️ #网络安 #金融业 #合规 #监督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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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门:拟对金融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

为提升金融业网络安全监管效能,征求意见稿明确对金融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强调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党中央、国务院强调监管事项多部门协同、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时,需形成跨部门联合治理机制,并推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出台衔接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金融业网络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以实现监督管理协同高效。该制度设计将与现有及后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衔接,打造长期、系统化的金融网络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金融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防护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促进金融业稳健运行与信息安全的协同保护。原文信息来自界面新闻,强调政策导向与实施要点,非投资建议。

🏷️ #网络安全 #金融业 #跨部门 #监管制度 #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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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业AI监管新规落地,首份32条专项文件划红线!陈国汪:行业AI投入需回归业务价值

6月18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我国银行业保险业首份人工智能全流程专项监管文件《关于银行业保险业人工智能安全开发应用的指导意见》,共8部分32条,围绕治理、开发、数据、算力、风控、能力、监督全链条,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自主可控、务实高效、安全发展”的原则。核心在于实现发展与安全并重,鼓励AI赋能业务、提升生产力,同时以全流程制度规范把控风险,避免盲目跟风或过度限制创新。文件强调以业务价值为导向,科学规划投入,推动AI应用与风控能力匹配,反对“为新而新、为用而用”的短视做法,并首次明确高风险AI应用范畴,设立三道闸门与人工监督机制,要求关键环节有复核、留存数据与推理路径以实现可追溯。个人敏感信息不得用于生成式模型训练,促使银行业加速采用合成数据、联邦学习等隐私计算技术,构建高质量数据资产体系。治理层面要求董监高设专门委员会统筹AI发展,推动跨业务协同与算力基础设施共享,特别帮助中小机构以低成本获得AI能力,促进普惠金融。监管框架覆盖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问责与动态评估,力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创新落地;金融机构需在半年内完善治理、制度、技术与人才建设等短板,将AI治理从技术问题提升为治理问题。

🏷️ #金融AI #监管 #合规 #高风险AI #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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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智能金融安全发展的“四梁八柱” - 21经济网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2026年6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人工智能安全开发应用的指导意见》,围绕治理架构、开发应用、数据治理、算力建设、风险管理、能力提升、保障与监督等七大方面提出32项具体要求,旨在为银行业保险业智能金融发展提供制度基础,推动金融业从数字化转型进入数字金融、再到智能金融的规范化阶段。文章梳理三次跃迁:数字化、数字金融、智能金融,强调从“要不要转”、到“怎么转好”,再到“如何安全、可持续地转”的阶段性核心。2022-2025年系列政策以“技术赋能”为主线,强调数据资产与技术的融合、场景化落地与高质量数据集建设;2025年起进入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阶段,2026年正式进入智能金融治理阶段,核心在于安全治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型与数据与算力的协同治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防范模型鸿沟、提升语料质量、防范模型风险、备案准入机制、监管滞后等要点,并强调“以风控为先”的理念,突出对大模型在金融领域应用的合规、透明与可控性要求。

🏷️ #智能金融 #银行保险 #大模型 #数据治理 #监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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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监管总局: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金融机构向中小金融机构输出算力服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与保险业人工智能安全开发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围绕提升算力、治理架构、数据治理、高水平开发、风险治理与监管保障等方面提出系统要求。首先强调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算力底座建设,鼓励大型机构向中小机构输出算力、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并推动绿色低碳和外包管理。治理层面,要求金融机构设专门委员会统筹人工智能发展,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强化数据安全、伦理审查、风险分级及高风险应用准入与监测。开发与测评方面,倡导一站式开发平台、低代码工具、模型测评、以及对生成式AI的风险评估与备案管理。数据与数据集建设方面,推动高质量数据集、行业数据共建共享、知识工程建设与数据资产地图。算力建设与运行需提升云化管理、数据闭环、模型可解释性、透明度与伦理合规。风险治理覆盖模型、数据、基础设施的安全能力,强化外包、供应链与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应急预案与业务连续性。监管保障包括监督评估、安全框架、人才培养和行业交流,形成跨部门协同、健全的安全应用规范与风险处置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的安全性与透明度。

🏷️ #人工智能 #金融科技 #数据治理 #风险管理 #监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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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监管总局:稳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坚决守住不“爆雷”底线__上海有色网

6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落实举措,部署近期重点工作。会议强调坚持以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导向,强化政治建设,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与人民性,坚定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确保“两个确立”和“两个维护”落实到位。要求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感,稳妥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推动房地产融资制度与新模式相适应,配合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与融资平台转型,发挥部际联席平台作用,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完善应急预案,防范外部冲击。

会议提出要坚持严监管强监管,强化监管全过程和各环节的落实,严把准入关、严格执法、敢亮剑、严惩违规,推进监管问责,完善监管制度,推进“金监工程”落地,推动县域监管职责下放,促进央地协同与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并着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整治无序竞争,提升核心竞争力,引导资本补充,增强金融机构资本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查违反规定问题,保持高压惩治腐败态势,强化对监管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铁军,推动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监管实绩。并传达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压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金融服务稳健,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 #金融监管 #政治建设 #风险防控 #监管改革 #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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