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 + AI 驱动的行业新闻
【覆盖行业】
信保 |出口 |金融
制造 |农业 |建筑 |地产
零售 |物流 |数智
【访问入口】
hangyexinwen.com
【新闻分享】
点击发布时间即可分享
【联系我们】
xinbaoren.com
(微信内打开提交表单)
【覆盖行业】
信保 |出口 |金融
制造 |农业 |建筑 |地产
零售 |物流 |数智
【访问入口】
hangyexinwen.com
【新闻分享】
点击发布时间即可分享
【联系我们】
xinbaoren.com
(微信内打开提交表单)
📰 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全业态!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
为解决金融行业存在的大股东干预、股权乱象与高管履职失范等治理顽疾,监管机构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22条举措,推动股东治理、内部治理和监管的全面完善,力争到2029年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协同、风险管理严密、运转高效的治理体系,并提升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分级监管成为核心创新,按资产规模、风险特征与股权结构等制定治理结构,实施穿透式监管,识别并规范控制权、关联交易等,防止实业资本无序控股与违规套利。对股东准入与日常行为建立“防火墙”,严禁跨业经营、隐瞒控制关系、虚假出资等,强化报告义务,保障中小股东知情与参与。强调对高管与核心从业人员的终身问责,严惩违规行为,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违规线索追责,形成从事前准入到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治理,促进行业道德水准与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 #治理改革 #穿透监管 #终身问责 #差异化监管 #金融机构治理
🔗 原文链接
📰 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全业态!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
为解决金融行业存在的大股东干预、股权乱象与高管履职失范等治理顽疾,监管机构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22条举措,推动股东治理、内部治理和监管的全面完善,力争到2029年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协同、风险管理严密、运转高效的治理体系,并提升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分级监管成为核心创新,按资产规模、风险特征与股权结构等制定治理结构,实施穿透式监管,识别并规范控制权、关联交易等,防止实业资本无序控股与违规套利。对股东准入与日常行为建立“防火墙”,严禁跨业经营、隐瞒控制关系、虚假出资等,强化报告义务,保障中小股东知情与参与。强调对高管与核心从业人员的终身问责,严惩违规行为,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违规线索追责,形成从事前准入到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治理,促进行业道德水准与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 #治理改革 #穿透监管 #终身问责 #差异化监管 #金融机构治理
🔗 原文链接
📰 强化股东监管和终身问责 金融机构治理新规落地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正式落地,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等全行业态势,提出22条措施,目标是在2029年前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与服务质量。意见首次实现跨行业、跨监管的系统性顶层治理,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与穿透式监管,强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交易的识别与规范,严禁违规干预与利益输送,并建立股东不当所得追回与风险追偿机制,提升违规成本。为防止“带病流动”,提出终身问责机制,强化对高管与核心从业人员的准入与问责,同时推动激励约束向长期化、可持续发展转变,促使机构由追求短期业绩向重视治理、内控以及社会责任转型。总体而言,此举旨在提升治理匹配度、完善内控体系,提升金融业整体抗风险能力与高质量发展水平。
🏷️ #金融治理 #穿透式监管 #终身问责 #分级监管 #激励约束
🔗 原文链接
📰 强化股东监管和终身问责 金融机构治理新规落地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正式落地,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等全行业态势,提出22条措施,目标是在2029年前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与服务质量。意见首次实现跨行业、跨监管的系统性顶层治理,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与穿透式监管,强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交易的识别与规范,严禁违规干预与利益输送,并建立股东不当所得追回与风险追偿机制,提升违规成本。为防止“带病流动”,提出终身问责机制,强化对高管与核心从业人员的准入与问责,同时推动激励约束向长期化、可持续发展转变,促使机构由追求短期业绩向重视治理、内控以及社会责任转型。总体而言,此举旨在提升治理匹配度、完善内控体系,提升金融业整体抗风险能力与高质量发展水平。
🏷️ #金融治理 #穿透式监管 #终身问责 #分级监管 #激励约束
🔗 原文链接
📰 金融机构治理新规:“关键少数”涉重大问题终身问责
本次《意见》由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聚焦加强金融机构治理,围绕股东治理、内部治理、监管协同等方面提出22项举措,目标是在2029年前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和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包括差异化分级监管、穿透式监管、股东准入与不当所得追回机制、终身问责以及防火墙式资金与信息披露制度,着力遏制大股东干预、内部人控制与关联交易等顽疾。报告指出“分级分类监管”更贴合银行、保险、证券等不同主体的实际差异,强调源头治理、跨行业监督协同和对高风险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严格约束,力求提高违规成本,杜绝带病流动现象,从而促使机构完善内控、提升治理能力。长期来看,治理水平将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标尺,优质治理机构能够获得监管信任和市场溢价,劣势企业则面临更高的监管与融资压力,推动行业向质量与治理并重的方向转型。
🏷️ #治理改革 #穿透监管 #差异化监管 #终身问责 #防火墙
🔗 原文链接
📰 金融机构治理新规:“关键少数”涉重大问题终身问责
本次《意见》由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聚焦加强金融机构治理,围绕股东治理、内部治理、监管协同等方面提出22项举措,目标是在2029年前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和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包括差异化分级监管、穿透式监管、股东准入与不当所得追回机制、终身问责以及防火墙式资金与信息披露制度,着力遏制大股东干预、内部人控制与关联交易等顽疾。报告指出“分级分类监管”更贴合银行、保险、证券等不同主体的实际差异,强调源头治理、跨行业监督协同和对高风险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严格约束,力求提高违规成本,杜绝带病流动现象,从而促使机构完善内控、提升治理能力。长期来看,治理水平将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标尺,优质治理机构能够获得监管信任和市场溢价,劣势企业则面临更高的监管与融资压力,推动行业向质量与治理并重的方向转型。
🏷️ #治理改革 #穿透监管 #差异化监管 #终身问责 #防火墙
🔗 原文链接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加强对股权和关联交易的穿透式监管_腾讯新闻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相关会议精神,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强化内部治理、改进监管、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措施。目标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意见强调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国有金融机构落实党建要求,扩大非公有制金融机构党的组织覆盖。还提出健全防范大股东违规干预与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机制、加强穿透式监管、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激励约束与内控合规体系。并要求差异化监管、提高违法成本、完善风险监测与预警,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与前瞻性,促进法治金融、央地协同与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构建良好金融生态。
🏷️ #金融治理 #穿透式监管 #大股东治理 #党建融合 #金融监管
🔗 原文链接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加强对股权和关联交易的穿透式监管_腾讯新闻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相关会议精神,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强化内部治理、改进监管、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措施。目标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意见强调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国有金融机构落实党建要求,扩大非公有制金融机构党的组织覆盖。还提出健全防范大股东违规干预与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机制、加强穿透式监管、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激励约束与内控合规体系。并要求差异化监管、提高违法成本、完善风险监测与预警,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与前瞻性,促进法治金融、央地协同与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构建良好金融生态。
🏷️ #金融治理 #穿透式监管 #大股东治理 #党建融合 #金融监管
🔗 原文链接
📰 四部门发文:严禁金融机构向股东利益输送,严查“靠金融吃金融”
本次《实施意见》由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股东治理、强化内部约束、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措施,旨在消除大股东干预与内部人控制等突出问题,建立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核心在于穿透式监管,识别并制约实际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防止隐形架构下的违规行为,如虚假出资、循环注资等,以源头堵塞治理漏洞。差异化监管将因机构体量、风险水平、股权结构而区分对待,强调分类监管和顶层设计的协同,提升治理适配性与监管效能。对大型机构来说需强化集团层面的风控与董事会制衡,缩小“大而不能管”的困境;对中小机构则聚焦清理不规范股东和隐性关联交易,构建简洁高效的内控流程。未来三年,治理水平将成为竞争关键,治理良好者将获得市场信任与融资优势,而治理欠缺者则面临更严监管和退出压力,促使行业向质量、合规、治理导向转型。
🏷️ #治理改革 #穿透监管 #股东治理 #风险防控 #差异化监管
🔗 原文链接
📰 四部门发文:严禁金融机构向股东利益输送,严查“靠金融吃金融”
本次《实施意见》由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股东治理、强化内部约束、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措施,旨在消除大股东干预与内部人控制等突出问题,建立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核心在于穿透式监管,识别并制约实际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防止隐形架构下的违规行为,如虚假出资、循环注资等,以源头堵塞治理漏洞。差异化监管将因机构体量、风险水平、股权结构而区分对待,强调分类监管和顶层设计的协同,提升治理适配性与监管效能。对大型机构来说需强化集团层面的风控与董事会制衡,缩小“大而不能管”的困境;对中小机构则聚焦清理不规范股东和隐性关联交易,构建简洁高效的内控流程。未来三年,治理水平将成为竞争关键,治理良好者将获得市场信任与融资优势,而治理欠缺者则面临更严监管和退出压力,促使行业向质量、合规、治理导向转型。
🏷️ #治理改革 #穿透监管 #股东治理 #风险防控 #差异化监管
🔗 原文链接
📰 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
本文聚焦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以治理大股东干预、内部人控制及股权乱象为目标,提出22条措施,力求在2029年前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协调、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与服务高质量发展。文章强调差异化分级监管的必要性,根据资产规模、风险特征与股权结构实行分级监管,避免“一刀切”,并通过穿透式监管识别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利益相关方,堵住隐蔽风险源。对准入、日常行为与追责全链条发力,严禁跨业违规、虚假出资与循环注资等行为,建立股东不当所得追回与风险追偿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知情与参与权,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管准入与终身问责,杜绝“带病流动”现象。中介机构亦被纳入责任链条,若协助隐匿违规将面临追责,形成全行业的道德与监管自律升级,推动形成以法治为基础、以治理能力提升为目标的长期合规风尚。
🏷️ #金融治理 #穿透监管 #差异化监管 #终身问责 #中介机构责任
🔗 原文链接
📰 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
本文聚焦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以治理大股东干预、内部人控制及股权乱象为目标,提出22条措施,力求在2029年前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协调、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与服务高质量发展。文章强调差异化分级监管的必要性,根据资产规模、风险特征与股权结构实行分级监管,避免“一刀切”,并通过穿透式监管识别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利益相关方,堵住隐蔽风险源。对准入、日常行为与追责全链条发力,严禁跨业违规、虚假出资与循环注资等行为,建立股东不当所得追回与风险追偿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知情与参与权,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管准入与终身问责,杜绝“带病流动”现象。中介机构亦被纳入责任链条,若协助隐匿违规将面临追责,形成全行业的道德与监管自律升级,推动形成以法治为基础、以治理能力提升为目标的长期合规风尚。
🏷️ #金融治理 #穿透监管 #差异化监管 #终身问责 #中介机构责任
🔗 原文链接
📰 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差异化监管、搭防火墙、终身问责多管齐下
针对金融行业存在的大股东无序干预、股权乱象、高管履职失范等治理顽疾,一份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全业态的重磅机构治理顶层监管政策正式落地。7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从改进股东治理、强化内部治理、加强和改进监管等方面提出22条措施,推动整治大股东违规干预、内部人控制等突出问题。《意见》明确,到2029年,要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金融体系内在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明显提升。差异化分类监管相较于此前的统一化监管规则,本次《意见》的一个突破是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意见》实施分类监管,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与资产规模、风险特征、股权结构等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加强对金融机构控制权的识别和规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股东股权、关联交易等实施穿透式监管。差异化监管的落地,是适配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的必然举措。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差异较大,从银行业到保险业再到证券业,从全球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到“草根”的村镇银行,统一标准既缺乏针对性也浪费监管资源,唯有精准施策方能提升效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各家金融机构的体量、风险水平、股权结构差异巨大,“一刀切”治理标准缺乏可行性,分级分类监管能够提升治理规则的适配性。在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看来,大型金融机构的落实难点在于业务庞杂、子公司众多带来的“大而不能管”困境,侧重点应放在强化顶层设计、优化董事会制衡及构建全集团穿透式风控框架,防止风险交叉传染。中小金融机构的瓶颈则在于人才匮乏、系统落后等“小而弱”的资源短板,侧重点需优先聚焦于清理不规范股东和隐性关联交易,建立权责清晰且简洁高效的内控流程,避免照搬大机构模式。两者路径不同,但均需围绕自身规模与风险特征量身定制,以求风险防控与稳健发展的动态平衡。产业与金融资本设立“防火墙”近年来,大股东通过控股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利用其违规向自己输血,使之沦为自身提款机、钱袋子从而暴雷的案例时有发生。本次《意见》提出从准入、行为两方面着手加强股东治理。从准入关口、日常行为、追责机制全链条发力,彻底切断实业资本无序控股、违规套利的路径。《意见》明确,严把股东准入关口。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的企业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成为金融机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穿透识别金融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强化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报告义务,严禁隐瞒控制权关系、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严防虚假出资、循环注资、抽逃资本。董希淼认为,穿透识别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穿透式监管”的具体体现。此举通过刺破复杂的股权代持和多层控股结构,旨在从源头上封堵大股东违规干预和内部人控制的制度漏洞,防止虚假出资、循环注资等隐蔽风险。同时,严格规范股东行为。《意见》称,金融机构股东应在公司治理框架下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严禁滥用股东权利或违规干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建立健全股东不当所得追回制度和风险责任事后追偿机制。保障中小股东对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董事、监事选举等重大事项要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董希淼认为,《意见》是落实《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所确立的上位法原则的具体举措,将法律层面对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监管授权,细化为可操作的穿透识别规则和关联交易监控手段,构筑起覆盖事前准入、事中监测和事后追责的全链条防线。杜绝从业人员“带病流动”金融机构高管及核心从业人员是内部治理的关键主体,其履职能力与职业操守直接决定机构风控水平。过去,部分从业人员在原机构违规违纪后,通过跳槽同业机构规避处罚,监管问责存在时间、空间漏洞,违规成本偏低。本次《意见》聚焦“关键少数”,建立终身问责机制,彻底杜绝从业人员“带病流动”,全面压实从业人员履职责任。《意见》明确,严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关口,提升其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严防违法违规人员在金融行业内“带病流动”。加大稽查检查力度,严惩违法违规的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金融从业人员,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融资或担保、违规转移资产等行为,及时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线索移送行业主管部门,对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实行终身问责。董希淼认为,终身问责机制将从源头上清除有严重“前科”的人员在机构间流窜,防止风险随人迁徙,有效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长期看将全面提升从业队伍道德水准。同时,该要求将压力传导至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若其协助隐匿违规亦面临严厉追责,从而压实市场“看门人”责任,推动行业文化从投机取巧向守法合规深刻转型。娄飞鹏认为,《意见》持续抬高违法违规成本、建立从业人员“带病流动”防控机制,一方面倒逼机构完善内部风控与人员管理,压实董事高管履职责任;另一方面阻断违规人员跨机构转移风险,防范风险跨市场扩散。责任编辑:郭建
🏷️ #金融治理 #股东治理 #穿透监管 #终身问责 #分级监管
🔗 原文链接
📰 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差异化监管、搭防火墙、终身问责多管齐下
针对金融行业存在的大股东无序干预、股权乱象、高管履职失范等治理顽疾,一份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全业态的重磅机构治理顶层监管政策正式落地。7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从改进股东治理、强化内部治理、加强和改进监管等方面提出22条措施,推动整治大股东违规干预、内部人控制等突出问题。《意见》明确,到2029年,要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金融体系内在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明显提升。差异化分类监管相较于此前的统一化监管规则,本次《意见》的一个突破是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意见》实施分类监管,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与资产规模、风险特征、股权结构等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加强对金融机构控制权的识别和规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股东股权、关联交易等实施穿透式监管。差异化监管的落地,是适配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的必然举措。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差异较大,从银行业到保险业再到证券业,从全球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到“草根”的村镇银行,统一标准既缺乏针对性也浪费监管资源,唯有精准施策方能提升效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各家金融机构的体量、风险水平、股权结构差异巨大,“一刀切”治理标准缺乏可行性,分级分类监管能够提升治理规则的适配性。在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看来,大型金融机构的落实难点在于业务庞杂、子公司众多带来的“大而不能管”困境,侧重点应放在强化顶层设计、优化董事会制衡及构建全集团穿透式风控框架,防止风险交叉传染。中小金融机构的瓶颈则在于人才匮乏、系统落后等“小而弱”的资源短板,侧重点需优先聚焦于清理不规范股东和隐性关联交易,建立权责清晰且简洁高效的内控流程,避免照搬大机构模式。两者路径不同,但均需围绕自身规模与风险特征量身定制,以求风险防控与稳健发展的动态平衡。产业与金融资本设立“防火墙”近年来,大股东通过控股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利用其违规向自己输血,使之沦为自身提款机、钱袋子从而暴雷的案例时有发生。本次《意见》提出从准入、行为两方面着手加强股东治理。从准入关口、日常行为、追责机制全链条发力,彻底切断实业资本无序控股、违规套利的路径。《意见》明确,严把股东准入关口。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的企业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成为金融机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穿透识别金融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强化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报告义务,严禁隐瞒控制权关系、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严防虚假出资、循环注资、抽逃资本。董希淼认为,穿透识别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穿透式监管”的具体体现。此举通过刺破复杂的股权代持和多层控股结构,旨在从源头上封堵大股东违规干预和内部人控制的制度漏洞,防止虚假出资、循环注资等隐蔽风险。同时,严格规范股东行为。《意见》称,金融机构股东应在公司治理框架下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严禁滥用股东权利或违规干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建立健全股东不当所得追回制度和风险责任事后追偿机制。保障中小股东对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董事、监事选举等重大事项要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董希淼认为,《意见》是落实《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所确立的上位法原则的具体举措,将法律层面对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监管授权,细化为可操作的穿透识别规则和关联交易监控手段,构筑起覆盖事前准入、事中监测和事后追责的全链条防线。杜绝从业人员“带病流动”金融机构高管及核心从业人员是内部治理的关键主体,其履职能力与职业操守直接决定机构风控水平。过去,部分从业人员在原机构违规违纪后,通过跳槽同业机构规避处罚,监管问责存在时间、空间漏洞,违规成本偏低。本次《意见》聚焦“关键少数”,建立终身问责机制,彻底杜绝从业人员“带病流动”,全面压实从业人员履职责任。《意见》明确,严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关口,提升其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严防违法违规人员在金融行业内“带病流动”。加大稽查检查力度,严惩违法违规的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金融从业人员,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融资或担保、违规转移资产等行为,及时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线索移送行业主管部门,对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实行终身问责。董希淼认为,终身问责机制将从源头上清除有严重“前科”的人员在机构间流窜,防止风险随人迁徙,有效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长期看将全面提升从业队伍道德水准。同时,该要求将压力传导至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若其协助隐匿违规亦面临严厉追责,从而压实市场“看门人”责任,推动行业文化从投机取巧向守法合规深刻转型。娄飞鹏认为,《意见》持续抬高违法违规成本、建立从业人员“带病流动”防控机制,一方面倒逼机构完善内部风控与人员管理,压实董事高管履职责任;另一方面阻断违规人员跨机构转移风险,防范风险跨市场扩散。责任编辑:郭建
🏷️ #金融治理 #股东治理 #穿透监管 #终身问责 #分级监管
🔗 原文链接
📰 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差异化监管、搭防火墙、终身问责多管齐下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聚焦提升金融机构治理的顶层设计,提出22条具体举措,覆盖股东治理、内部治理与监管方式等方面,力求到2029年建立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方案强调差异化分级监管,依据资产规模、风险特征和股权结构实施穿透式监管,避免“一刀切”导致治理无效与资源浪费。对大股东跨业控制、内部人控制等顽疾提出全链条治理:严把股东准入、穿透识别实际控制人、规范股东行为并建立不当所得追回与事后追责机制,确保中小股东知情参与权利得到保障。并以终身问责为核心,杜绝“带病流动”现象,强化高管及核心从业人员的履职约束,提升内部风控水平和行业合规文化。总体目标在于形成能够抵御风险冲击、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健康金融治理格局。
🏷️ #金融治理 #差异化监管 #穿透监管 #终身问责 #股东治理
🔗 原文链接
📰 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差异化监管、搭防火墙、终身问责多管齐下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聚焦提升金融机构治理的顶层设计,提出22条具体举措,覆盖股东治理、内部治理与监管方式等方面,力求到2029年建立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方案强调差异化分级监管,依据资产规模、风险特征和股权结构实施穿透式监管,避免“一刀切”导致治理无效与资源浪费。对大股东跨业控制、内部人控制等顽疾提出全链条治理:严把股东准入、穿透识别实际控制人、规范股东行为并建立不当所得追回与事后追责机制,确保中小股东知情参与权利得到保障。并以终身问责为核心,杜绝“带病流动”现象,强化高管及核心从业人员的履职约束,提升内部风控水平和行业合规文化。总体目标在于形成能够抵御风险冲击、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健康金融治理格局。
🏷️ #金融治理 #差异化监管 #穿透监管 #终身问责 #股东治理
🔗 原文链接
📰 严把金融机构股东准入关口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_中国经济网
本次发布的实施意见由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委联合发布,旨在健全金融机构治理体系,严把股东准入、完善激励约束、提升内部治理效率,并加强对股权和关联交易的穿透式监管。其核心目标是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明晰、风险可控、运转高效的治理格局,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与资产规模和风险特征相匹配的治理结构,严格把控董事与高管的准入及职业操守,防止“带病流动”和违规干预。为此提出22条举措,覆盖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董事会结构、健全内控合规体系、优化激励机制、强化信息披露与中小股东权利保护、以及建立防火墙以约束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同时,加强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前瞻性,健全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推动监管数字化,并对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力争实现长期激励与社会责任的统一,提升金融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水平。
🏷️ #金融治理 #股东准入 #穿透监管 #激励约束 #信息披露
🔗 原文链接
📰 严把金融机构股东准入关口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_中国经济网
本次发布的实施意见由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委联合发布,旨在健全金融机构治理体系,严把股东准入、完善激励约束、提升内部治理效率,并加强对股权和关联交易的穿透式监管。其核心目标是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明晰、风险可控、运转高效的治理格局,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与资产规模和风险特征相匹配的治理结构,严格把控董事与高管的准入及职业操守,防止“带病流动”和违规干预。为此提出22条举措,覆盖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董事会结构、健全内控合规体系、优化激励机制、强化信息披露与中小股东权利保护、以及建立防火墙以约束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同时,加强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前瞻性,健全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推动监管数字化,并对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力争实现长期激励与社会责任的统一,提升金融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水平。
🏷️ #金融治理 #股东准入 #穿透监管 #激励约束 #信息披露
🔗 原文链接
📰 严把金融机构股东准入关口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22条措施,聚焦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效性、强化内控与监管,以及构建良好金融生态。意见明确严格把关股东准入,穿透式监管股权与关联交易,防止大股东干预和内部人控制,完善董事会结构与关键岗位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和长期激励相结合,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推动社会监督。为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要求形成权责清晰、运转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并适配资产规模、风险特征与股权结构,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在党建、监督与员工参与等方面形成协同监督格局。最终目标是实现高质量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统一,同时加强法治建设与金融犯罪打击,推动监管数字化和早期干预机制落地。
🏷️ #金融治理 #股东准入 #穿透式监管 #激励约束 #分级监管
🔗 原文链接
📰 严把金融机构股东准入关口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22条措施,聚焦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效性、强化内控与监管,以及构建良好金融生态。意见明确严格把关股东准入,穿透式监管股权与关联交易,防止大股东干预和内部人控制,完善董事会结构与关键岗位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和长期激励相结合,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推动社会监督。为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要求形成权责清晰、运转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并适配资产规模、风险特征与股权结构,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在党建、监督与员工参与等方面形成协同监督格局。最终目标是实现高质量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统一,同时加强法治建设与金融犯罪打击,推动监管数字化和早期干预机制落地。
🏷️ #金融治理 #股东准入 #穿透式监管 #激励约束 #分级监管
🔗 原文链接
📰 四部门发文健全金融机构治理 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报道指出,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完善内部治理、加强监管与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等方面,提出9个部分共22条措施。目标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强调将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国有金融机构党建纳入章程并前置研究讨论,同时推动非公有制金融机构扩展党建覆盖;加强对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的防范,推进穿透式监管、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内控合规体系。外部监督方面,完善信息披露规则,确保股东、金融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公平、及时获知信息。未来将分类监管、加强风险预警与处置,推动良好金融生态建设,提升治理合法性与治理效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金融治理 #党建引领 #穿透式监管 #信息披露 #金融生态
🔗 原文链接
📰 四部门发文健全金融机构治理 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报道指出,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完善内部治理、加强监管与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等方面,提出9个部分共22条措施。目标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强调将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国有金融机构党建纳入章程并前置研究讨论,同时推动非公有制金融机构扩展党建覆盖;加强对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的防范,推进穿透式监管、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内控合规体系。外部监督方面,完善信息披露规则,确保股东、金融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公平、及时获知信息。未来将分类监管、加强风险预警与处置,推动良好金融生态建设,提升治理合法性与治理效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金融治理 #党建引领 #穿透式监管 #信息披露 #金融生态
🔗 原文链接
📰 22条措施健全金融机构治理!四部门最新发文: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_资讯-蓝鲸财经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股东治理、治理主体运行、内控合规、监管协调以及金融生态建设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具体措施。目标到2029年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及抗风险能力,并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强调穿透识别金融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严禁隐瞒控制权、关联及一致行动关系,防范虚假出资、循环注资和抽逃资本;健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严禁不合规跨业经营、过高杠杆及失信记录主体成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股东行为则强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或违规干预,并防止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关联方输送利益,建立不当所得追回与事后追偿机制。加强分级分类监管,提升风险监测与预警能力,严惩违法违规及“带病流动”人员,推动中介机构线索移送与终身问责。监管部门表示将落实落地,确保治理有效性并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金融治理 #穿透监管 #防火墙 #合规提升 #高质量发展
🔗 原文链接
📰 22条措施健全金融机构治理!四部门最新发文: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_资讯-蓝鲸财经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股东治理、治理主体运行、内控合规、监管协调以及金融生态建设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具体措施。目标到2029年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及抗风险能力,并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强调穿透识别金融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严禁隐瞒控制权、关联及一致行动关系,防范虚假出资、循环注资和抽逃资本;健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严禁不合规跨业经营、过高杠杆及失信记录主体成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股东行为则强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或违规干预,并防止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关联方输送利益,建立不当所得追回与事后追偿机制。加强分级分类监管,提升风险监测与预警能力,严惩违法违规及“带病流动”人员,推动中介机构线索移送与终身问责。监管部门表示将落实落地,确保治理有效性并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金融治理 #穿透监管 #防火墙 #合规提升 #高质量发展
🔗 原文链接
📰 金融法立法要加强数据监管与主权保护
本文围绕捍卫金融数据主权、通过金融法顶层重构完善跨境金融监管规则,探讨在数字经济时代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国家金融安全的动态平衡。金融数据已成为国家核心战略资源,金融监管从以机构为中心向以数据要素为核心转变,草案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金融数据分级分类保护与国家安全审查,使数据成为独立规制对象,标志我国金融法治的重大突破。但现行草案在跨境数据流动、穿透式监管与国际协同等方面尚显不足,仍呈碎片化、局部性的治理格局,未形成系统性、前瞻性的制度框架,制约了在全球金融数据规则博弈中的引领作用。因此,顶层重构应将金融数据治理扩容至境内治理、跨境流动、穿透监管与国际合作的完整规范群,建立金融监管数据共享与国际合作框架,推动从“规则跟随”到“规则参与者、塑造者”的转变。具体建议包括扩充现有条文、完善立法说明与配套衔接、设立专章梳理金融数据独有属性、明确下位法授权接口等,以实现金融数据的安全可控、高水平开放和全球规则话语权的协同提升。最终目标是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建立现代化金融数据治理体系,推动国家金融安全、行业高质量发展与国际协同的协同共赢。
🏷️ #金融数据主权 #跨境监管 #穿透式监管 #金融法治 #国际协同
🔗 原文链接
📰 金融法立法要加强数据监管与主权保护
本文围绕捍卫金融数据主权、通过金融法顶层重构完善跨境金融监管规则,探讨在数字经济时代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国家金融安全的动态平衡。金融数据已成为国家核心战略资源,金融监管从以机构为中心向以数据要素为核心转变,草案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金融数据分级分类保护与国家安全审查,使数据成为独立规制对象,标志我国金融法治的重大突破。但现行草案在跨境数据流动、穿透式监管与国际协同等方面尚显不足,仍呈碎片化、局部性的治理格局,未形成系统性、前瞻性的制度框架,制约了在全球金融数据规则博弈中的引领作用。因此,顶层重构应将金融数据治理扩容至境内治理、跨境流动、穿透监管与国际合作的完整规范群,建立金融监管数据共享与国际合作框架,推动从“规则跟随”到“规则参与者、塑造者”的转变。具体建议包括扩充现有条文、完善立法说明与配套衔接、设立专章梳理金融数据独有属性、明确下位法授权接口等,以实现金融数据的安全可控、高水平开放和全球规则话语权的协同提升。最终目标是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建立现代化金融数据治理体系,推动国家金融安全、行业高质量发展与国际协同的协同共赢。
🏷️ #金融数据主权 #跨境监管 #穿透式监管 #金融法治 #国际协同
🔗 原文链接
📰 张劲案对金融行业的监管有何启示?
张劲案揭示了金融监管的若干深层问题:底层资产虚构、自融通道、伪金交所等非法通道层出不穷,严重侵蚀公众资金安全。其以供应链金融为幌子,通过虚构应收账款等方式募集巨额资金,最终形成596亿元的理财骗局,暴露出穿透底层资产、建立独立核验、以及对关联方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控等制度漏洞。为杜绝此类事件重演,监管需要落实穿透式监管,突破“报表”层面的核查,建立第三方核验机制,严禁自融,斩断资金链条,并对实控人及其关联账户实施资金流向的全面穿透与并表监管。此外,应整治伪金交所等非法通道,统一纳入金融监管体系,提升投资者保护与风险教育,完善对地方政府及政企关系的独立监管,防止监管套利。通过这些改进,可以有效提升对高风险投资产品的识别与处置能力,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
🏷️ #穿透监管 #自融治理 #伪金交所 #实控人责任 #投资者保护
🔗 原文链接
📰 张劲案对金融行业的监管有何启示?
张劲案揭示了金融监管的若干深层问题:底层资产虚构、自融通道、伪金交所等非法通道层出不穷,严重侵蚀公众资金安全。其以供应链金融为幌子,通过虚构应收账款等方式募集巨额资金,最终形成596亿元的理财骗局,暴露出穿透底层资产、建立独立核验、以及对关联方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控等制度漏洞。为杜绝此类事件重演,监管需要落实穿透式监管,突破“报表”层面的核查,建立第三方核验机制,严禁自融,斩断资金链条,并对实控人及其关联账户实施资金流向的全面穿透与并表监管。此外,应整治伪金交所等非法通道,统一纳入金融监管体系,提升投资者保护与风险教育,完善对地方政府及政企关系的独立监管,防止监管套利。通过这些改进,可以有效提升对高风险投资产品的识别与处置能力,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
🏷️ #穿透监管 #自融治理 #伪金交所 #实控人责任 #投资者保护
🔗 原文链接
📰 专访资深金融家张忻良:深度解读《54号文》下的国资私募新生态
《54号文》落地后,国资私募行业全面进入合规立身、科创赋能、长期主义的新阶段。监管强调回归服务实体、压实主体责任及长期发展,要求国资私募以国家战略和科技创新为导向,杜绝短线炒作、资金空转等乱象,通过穿透式监管和全流程留痕管理,提升治理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与此同时,规范设立存量基金、聚焦主业投向、建立分级监管与考核机制,推动行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优先转变,促使国资私募从粗放经营走向专业化运作。对民营管理人而言,合规升级带来机遇,国资LP的合作需求将提升民营机构的资质、风控及投研能力,行业将进入洗牌与融合阶段,优质机构将获得稳定资金来源并扩大市场份额。此外,借鉴英国、美国及香港的监管经验,建立合规安全港、长期激励政策、数字化监管体系等,将提升行业创新空间与容错能力。总体判断是短期承压、长期向好,行业将实现结构性分化与高质量发展,国资私募回归本源、民资实现协同共赢,推动实体经济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
🏷️ #合规 #国资私募 #长期主义 #投向主业 #穿透治理
🔗 原文链接
📰 专访资深金融家张忻良:深度解读《54号文》下的国资私募新生态
《54号文》落地后,国资私募行业全面进入合规立身、科创赋能、长期主义的新阶段。监管强调回归服务实体、压实主体责任及长期发展,要求国资私募以国家战略和科技创新为导向,杜绝短线炒作、资金空转等乱象,通过穿透式监管和全流程留痕管理,提升治理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与此同时,规范设立存量基金、聚焦主业投向、建立分级监管与考核机制,推动行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优先转变,促使国资私募从粗放经营走向专业化运作。对民营管理人而言,合规升级带来机遇,国资LP的合作需求将提升民营机构的资质、风控及投研能力,行业将进入洗牌与融合阶段,优质机构将获得稳定资金来源并扩大市场份额。此外,借鉴英国、美国及香港的监管经验,建立合规安全港、长期激励政策、数字化监管体系等,将提升行业创新空间与容错能力。总体判断是短期承压、长期向好,行业将实现结构性分化与高质量发展,国资私募回归本源、民资实现协同共赢,推动实体经济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
🏷️ #合规 #国资私募 #长期主义 #投向主业 #穿透治理
🔗 原文链接
📰 证监会:对私募基金加强分级分类监管、穿透式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 新京报
本次《指导意见》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私募基金监管与发展的背景下出台的,旨在促进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治理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文章梳理了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面临的结构性问题,以及顶层设计与制度建设的演进过程,强调“1+N+X”政策体系的重要性,明确从入口端、持续监管端到出口端的全链条治理思路。核心目标是在加强监管、完善规则、健全信息披露、托管与募集等制度的基础上,推动分类分级监管、穿透式监管和信息共享,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稳妥处置风险,并通过加强中介机构监督、国有及政府投资基金的规范管理,促使符合国家战略、合规运行的私募基金成为“耐心资本”和创新资本的主力。本意见还提出将逐步落地实施三年行动方案,完善部际央地协同联动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结合宣传培训与市场引导,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效,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与投资者信心。
🏷️ #监管 #私募基金 #高质量发展 #穿透监管 #部际协同
🔗 原文链接
📰 证监会:对私募基金加强分级分类监管、穿透式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 新京报
本次《指导意见》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私募基金监管与发展的背景下出台的,旨在促进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治理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文章梳理了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面临的结构性问题,以及顶层设计与制度建设的演进过程,强调“1+N+X”政策体系的重要性,明确从入口端、持续监管端到出口端的全链条治理思路。核心目标是在加强监管、完善规则、健全信息披露、托管与募集等制度的基础上,推动分类分级监管、穿透式监管和信息共享,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稳妥处置风险,并通过加强中介机构监督、国有及政府投资基金的规范管理,促使符合国家战略、合规运行的私募基金成为“耐心资本”和创新资本的主力。本意见还提出将逐步落地实施三年行动方案,完善部际央地协同联动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结合宣传培训与市场引导,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效,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与投资者信心。
🏷️ #监管 #私募基金 #高质量发展 #穿透监管 #部际协同
🔗 原文链接
📰 券商合规风暴:2026年以来罚单同比激增95% - 经济观察网 - 专业财经新闻网站
近期证券行业监管持续高压,罚单高频成为常态,折射出“强监管、零容忍、全覆盖”的治理逻辑深入落地。仅5月中旬,国都证券便连遭六张罚单,北京证监局对其在债券承销中的勤勉尽责缺失及主要客户变动、销售收入真实性等问题进行监管谈话,相关负责人与团队成员被处置或警示函。这显示监管对中介机构的实质履职要求在提升。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年内已有48家券商被罚,罚单条数达152条,罚没金额约1.33亿元,头部券商和中小券商均受影响,且个人罚单占比超半数。分析认为,制度重心由形式合规向实质履职转变,全面注册制后对风险防控和“看门人”职责要求更高,同时经纪、投行业务的违规趋势均在上升,头部机构多集中于历史项目追责与跨境合规,中小券商则易暴露在经纪、资管等环节。监管还在向“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推进,未来合规需建立全流程体系,包括尽调、底稿归档、留痕管理、风险监控等。5月15日证券业协会就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征求意见,强调完善全流程合规机制,投行、经纪、内控需各自强化,合规记录将直接影响评级与资本运作,行业生态将因此重塑。
🏷️ #监管高压 #罚单增多 #从业合规 #穿透式监管 #投资者适当性
🔗 原文链接
📰 券商合规风暴:2026年以来罚单同比激增95% - 经济观察网 - 专业财经新闻网站
近期证券行业监管持续高压,罚单高频成为常态,折射出“强监管、零容忍、全覆盖”的治理逻辑深入落地。仅5月中旬,国都证券便连遭六张罚单,北京证监局对其在债券承销中的勤勉尽责缺失及主要客户变动、销售收入真实性等问题进行监管谈话,相关负责人与团队成员被处置或警示函。这显示监管对中介机构的实质履职要求在提升。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年内已有48家券商被罚,罚单条数达152条,罚没金额约1.33亿元,头部券商和中小券商均受影响,且个人罚单占比超半数。分析认为,制度重心由形式合规向实质履职转变,全面注册制后对风险防控和“看门人”职责要求更高,同时经纪、投行业务的违规趋势均在上升,头部机构多集中于历史项目追责与跨境合规,中小券商则易暴露在经纪、资管等环节。监管还在向“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推进,未来合规需建立全流程体系,包括尽调、底稿归档、留痕管理、风险监控等。5月15日证券业协会就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征求意见,强调完善全流程合规机制,投行、经纪、内控需各自强化,合规记录将直接影响评级与资本运作,行业生态将因此重塑。
🏷️ #监管高压 #罚单增多 #从业合规 #穿透式监管 #投资者适当性
🔗 原文链接
📰 金融法草案如何重构数字金融行业-移动支付网
本文梳理金融法草案的立法脉络,强调以总法统一金融治理,解决监管套利、风险传导与碎片化规则。核心在于功能监管,同类金融功能应受同等监管,穿透式监管延伸至实控人、股东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等链条。结合美欧日经验,草案明确将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力求实现全链条覆盖与实质监管。
文章指出穿透监管将把股东、实控人及第三方技术提供商等纳入监管视野,主体隔离不等于责任隔离。监管工具将包括现场取证、冻结账户、暂停业务、限制分红与高管任职等。金融科技企业应在设计阶段定位金融链条、明确责任与留痕,进行穿透演练与金融级合规前置。
🏷️ #金融法总法 #功能监管 #穿透监管 #金融科技合规 #资本责任
🔗 原文链接
📰 金融法草案如何重构数字金融行业-移动支付网
本文梳理金融法草案的立法脉络,强调以总法统一金融治理,解决监管套利、风险传导与碎片化规则。核心在于功能监管,同类金融功能应受同等监管,穿透式监管延伸至实控人、股东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等链条。结合美欧日经验,草案明确将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力求实现全链条覆盖与实质监管。
文章指出穿透监管将把股东、实控人及第三方技术提供商等纳入监管视野,主体隔离不等于责任隔离。监管工具将包括现场取证、冻结账户、暂停业务、限制分红与高管任职等。金融科技企业应在设计阶段定位金融链条、明确责任与留痕,进行穿透演练与金融级合规前置。
🏷️ #金融法总法 #功能监管 #穿透监管 #金融科技合规 #资本责任
🔗 原文链接
📰 周评 |“金监工程”,人工智能时代的金融监管新抓手
4月1日,金融监管总局组织集体学习,邀请张钹等专家系统解读人工智能的原理、发展路径与产业趋势,并分析对经济社会的深刻影响。李云泽局长强调三点:以科技金融精准服务未来产业,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新动能;统筹发展与安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试点应用,提升数字金融质量;启动“金监工程”建设,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数智化水平与穿透监管能力。人工智能的发展呈现从单一场景走向多模态、全链条的智能化决策阶段,金融作为数据密集型产业,率先受影响。科技金融与数字金融成为AI与金融最直接的交互路径,金融监管也需同步升级到更高水平的智能化治理。“金监工程”将通过大数据和AI打破信息壁垒,建立跨机构跨领域的数据归集与智能分析体系,提升监管精准性与时效性,并通过穿透监管模型覆盖全流程与风险节点。未来监管格局将由大中型机构凭借数据与技术形成规模优势,中小机构面临挤压,关键在于在数据、合规与创新中取得平衡,真正实现高质量监管与金融创新并行。
🏷️ #金融监管 #人工智能 #金监工程 #数字金融 #穿透监管
🔗 原文链接
📰 周评 |“金监工程”,人工智能时代的金融监管新抓手
4月1日,金融监管总局组织集体学习,邀请张钹等专家系统解读人工智能的原理、发展路径与产业趋势,并分析对经济社会的深刻影响。李云泽局长强调三点:以科技金融精准服务未来产业,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新动能;统筹发展与安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试点应用,提升数字金融质量;启动“金监工程”建设,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数智化水平与穿透监管能力。人工智能的发展呈现从单一场景走向多模态、全链条的智能化决策阶段,金融作为数据密集型产业,率先受影响。科技金融与数字金融成为AI与金融最直接的交互路径,金融监管也需同步升级到更高水平的智能化治理。“金监工程”将通过大数据和AI打破信息壁垒,建立跨机构跨领域的数据归集与智能分析体系,提升监管精准性与时效性,并通过穿透监管模型覆盖全流程与风险节点。未来监管格局将由大中型机构凭借数据与技术形成规模优势,中小机构面临挤压,关键在于在数据、合规与创新中取得平衡,真正实现高质量监管与金融创新并行。
🏷️ #金融监管 #人工智能 #金监工程 #数字金融 #穿透监管
🔗 原文链接
📰 首个反洗钱领域金融行业标准来了!-移动支付网
今年1月,人民银行发布国内反洗钱领域首个数据采集与监测专项术语标准《反洗钱数据采集及监测术语》,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牵头起草,参与单位涵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多家支付机构。该标准旨在统一行业对反洗钱数据采集及监测术语的口径,全面梳理相关术语及含义,形成3大类、15小类、100+术语的框架,为深化数据治理、推动数据管理、提升监测能力提供基础支撑。文章指出,数据来源多样且跨行业跨机构,过去由于业务范畴与口径差异,导致数据共享效率与风险识别准确性受影响,因此统一口径具有重要意义。标准强调以基于风险的方法开展监测,倡导穿透式监测与智能模型等技术手段,推动反洗钱工作由规则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提升对洗钱和恐怖融资等基础术语的理解和应用,促进跨部门协同与治理能力提升。
🏷️ #反洗钱 #监测术语 #数据治理 #穿透式监测 #智能模型
🔗 原文链接
📰 首个反洗钱领域金融行业标准来了!-移动支付网
今年1月,人民银行发布国内反洗钱领域首个数据采集与监测专项术语标准《反洗钱数据采集及监测术语》,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牵头起草,参与单位涵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多家支付机构。该标准旨在统一行业对反洗钱数据采集及监测术语的口径,全面梳理相关术语及含义,形成3大类、15小类、100+术语的框架,为深化数据治理、推动数据管理、提升监测能力提供基础支撑。文章指出,数据来源多样且跨行业跨机构,过去由于业务范畴与口径差异,导致数据共享效率与风险识别准确性受影响,因此统一口径具有重要意义。标准强调以基于风险的方法开展监测,倡导穿透式监测与智能模型等技术手段,推动反洗钱工作由规则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提升对洗钱和恐怖融资等基础术语的理解和应用,促进跨部门协同与治理能力提升。
🏷️ #反洗钱 #监测术语 #数据治理 #穿透式监测 #智能模型
🔗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