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条措施健全金融机构治理!四部门最新发文: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_资讯-蓝鲸财经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股东治理、治理主体运行、内控合规、监管协调以及金融生态建设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具体措施。目标到2029年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及抗风险能力,并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强调穿透识别金融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严禁隐瞒控制权、关联及一致行动关系,防范虚假出资、循环注资和抽逃资本;健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严禁不合规跨业经营、过高杠杆及失信记录主体成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股东行为则强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或违规干预,并防止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关联方输送利益,建立不当所得追回与事后追偿机制。加强分级分类监管,提升风险监测与预警能力,严惩违法违规及“带病流动”人员,推动中介机构线索移送与终身问责。监管部门表示将落实落地,确保治理有效性并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金融治理 #穿透监管 #防火墙 #合规提升 #高质量发展
🔗 原文链接
📰 22条措施健全金融机构治理!四部门最新发文: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_资讯-蓝鲸财经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股东治理、治理主体运行、内控合规、监管协调以及金融生态建设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具体措施。目标到2029年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及抗风险能力,并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强调穿透识别金融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严禁隐瞒控制权、关联及一致行动关系,防范虚假出资、循环注资和抽逃资本;健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严禁不合规跨业经营、过高杠杆及失信记录主体成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股东行为则强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或违规干预,并防止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关联方输送利益,建立不当所得追回与事后追偿机制。加强分级分类监管,提升风险监测与预警能力,严惩违法违规及“带病流动”人员,推动中介机构线索移送与终身问责。监管部门表示将落实落地,确保治理有效性并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金融治理 #穿透监管 #防火墙 #合规提升 #高质量发展
🔗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