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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金助贷洗牌正酣:平安消金、杭银消金等密集清退,小米消金逆势扩张

在助贷新规实施以来,持牌消金公司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洗牌,近20家更新了助贷合作名单,而“大部队”则在缩减合作机构数量。行业总体趋势显示,收缩并非偶然,而是为了剔除资质不足、风控弱、存在合规隐患的平台,同时提升自营能力、降低获客与风控成本,并通过分层定价、差异化产品矩阵与技术驱动降本来优化运营。然而也有一部分机构在扩张助贷合作,一方面借助头部互联网平台与强大资源实现稳定优质流量与覆盖面,另一方面通过对合作伙伴进行“优进劣出”的筛选,强化高质量机构的布局。小米消金在行业普遍收缩的背景下却选择扩容,新增至43家助贷机构、32家融担公司,背后原因包括借助小米生态的多场景协同、提升资产投放效率与覆盖面,以及对监管框架内的合规扩张。总体来说,未来助贷合作将呈现更细分、差异化的分层格局,头部资源将进一步向优质名单集中,只有具备强风控、自营能力与穿透管理能力的消金公司才能在这轮洗牌中保持领先。

🏷️ #助贷 #消金 #合规 #风控 #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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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守好百姓“钱袋子”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9月30日正式实施,覆盖金融机构自营网络营销与第三方平台受托服务,标志我国金融产品营销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互联网成为金融营销核心阵地,既降低服务门槛、扩大覆盖,也伴随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等乱象,需要通过强监管来净化金融生态,保障消费者权益。办法强调营销主体资质和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定,禁止无证机构和非法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源头遏制违规“野蛮生长”。在宣传层面,内容必须以金融合同为准,关键信息要与条款一致,避免误导,禁止使用“低风险/秒到账/高收益”等诱导性用语,并要求通过经审核的内容进行传播。权责方面,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销售环节,产品信息需以提供者名义发布,提升知情与选择权。总体看,这是一场提升治理效能、保护消费者的行业改革,通过多方协作与技术赋能,营造安全、透明的数字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消费环境改善,促进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 #透明度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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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销噱头退潮后:小雨伞保险还能帮用户“薅”到羊毛吗?- DoNews专栏

在数字化浪潮推动下,互联网保险市场快速扩张,小雨伞保险及母公司手回集团成为行业重要参与者。然而,近期舆论聚焦其营销合规性与盈利能力之间的矛盾。复旦大学的报告指出,小雨伞在宣传中存在片面对比、福利诱导等问题,突出“0免赔额”“高赔付限额”等优点,却回避价格、保障范围、续保条件等核心信息,且新人福利多为文字游戏,易获取用户信息并诱导投保。这反映出在高获客成本驱动下的流量思维正在侵蚀合规与透明度,损害消费者信任。财务层面,手回集团2025年虽实现保费增速和利润扭增,但剔除一次性因素后净利润下降,且盈利高度依赖第三方流量,风险在于成本上升与市场变化。一方面政策环境趋严,佣金费率与实际执行相符成为底线;另一方面行业应回归保障本源,通过透明信息披露、统一宣传标准以及AI监测等手段,推动从价格战向价值战转型。对消费者而言,应理性决策,关注保障范围与条款,避免被短期福利迷惑。结论是,互联网保险需在规模与质量、效率与合规之间找到平衡,回归专业能力与优质服务,才能在行业洗牌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 #互联网保险 #合规 #营销 #小雨伞 #手回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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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一季度网安执法观察:穿透式监管加速落地,推动实质安全治理

2026年第一季度,随着新修订的网络安全法全面落地,我国网络安全执法呈现阶段性跃迁:从以查促改转向以罚促治,从点状执法迈向穿透式监管,重点聚焦数据安全与责任落实,强调结果导向和闭环治理。执法不再容忍带病运行与形式合规,而是以高强度处罚推动企业整改,涉及金融、医疗、互联网、能源及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典型案例显示,数据保护、漏洞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等成为核心执法重点。五大特点凸显:顶格惩戒与分级裁量并行;数据安全成为核心执法标准;行业差异化监管与风险导向并存;执法向全流程、全员、跨部门闭环转变,联合执法与专项行动提升效率;对新兴风险如AI生成内容与境外攻击的快速响应。总体而言,网络安全监管从“以查促改”转向“以罚促治”,企业需将合规嵌入日常运营与技术体系,通过持续整改与责任落实提升风险可控性,在高压监管环境中守住底线。

🏷️ #网络安全 #数据安全 #执法升级 #合规治理 #跨部门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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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红线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央行等 eight 部门发布,将于今年九月三十日正式施行,旨在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文章指出,数字化使金融营销进入“场景化”传播,但也滋生虚假宣传、无资质荐股、强制搭售等乱象,且第三方平台与金融机构的责权边界模糊、导流商业模式泛滥。办法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明确禁止诱导性用语、夸大收益、保本承诺等做法,要求支付场景不得绑定信贷产品等,推动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设置显著提醒和阅读时间。长远看,合规将促使支付机构回归本源、提升支付与服务效率,金融机构与平台需加强资质、信息披露和消费者教育,形成以合规优先、产品与服务驱动的公平竞争格局。专家普遍认为,这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监管文件,能够填补跨行业监管空白,提升行业风控能力,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 #合规经营 #支付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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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告别“流量至上”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互联网已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阵地,显著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并扩展覆盖面,但也带来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消费者权益,干扰行业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行业监管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旨在守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该办法明确金融机构要承担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履行“守门人”职责,禁止无资质机构和个人开展营销活动,以源头遏制非法导流与违规荐股等乱象。办法强调营销内容的负面清单管理,禁止使用“高收益”“无风险”等诱导性用语,厘清机构与平台的权责边界,推动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为基”转变。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规范营销行为与监管标准来实现,能够有效防范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筑起对金融消费者的防护墙。实现有效落地执行需要金融机构与平台提升合规意识,主动自查整改,并需八部门协同发力,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形成合力。唯有各方坚守底线,才能让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效率。

🏷️ #监管 #合规 #金融消费者 #网络营销 #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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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告别“流量至上”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互联网已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阵地,极大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拓宽覆盖面,使更多群体能够接触到金融服务。但随之而来的虚假宣传、无序竞争等乱象也日益突出,侵害了金融消费者权益,扰乱行业秩序。为治理乱象,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行业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办法明确金融机构要承担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做“守门人”,未资质机构与个人禁止开展营销,从源头遏制非法导流和违规荐股。其一方面通过“负面清单”管理,禁止使用如“高收益”“无风险”等诱导性话术,厘清权责边界,推动从“流量至上”向“合规为基”转变;另一方面以保护消费者为首要目标,规范营销行为、建立监管标准,防范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构筑金融消费者的防护墙。实现制度落地需要金融机构与平台提升合规意识,主动自查整改,并依托八部门协同执法,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形成监管合力。只有各方坚守底线、践行金融为民理念,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才能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效率。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合规 #消费者保护 #金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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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营销新规落地,行业迎来“大一统”强监管时代

本次由央行等八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为跨部门、全覆盖的金融网络营销监管奠定基础,明确以“持牌经营”为唯一准入前提,建立“内容—行为—合作”的全流程闭环监管框架,强化对信贷、助贷、支付机构及互联网平台的监管与合规要求。办法规定仅持牌金融机构及经授权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可开展营销,严格负面清单,禁止诱导性话术;要求第三方平台直接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交易,支付工具需与信贷产品物理隔离,并界定合作方的权责,禁止平台介入签约及资金划转等核心环节。 从影响看,监管将重塑行业竞争格局:信贷与助贷领域的API分包、贷超分销等模式被要求重构;支付机构的金融导流变现模式将被限制;互联网平台的合规成本与对金融机构的全流程责任将上升,促使机构向自营、合规的方向转型,降低对外部流量的依赖。对亿万金融消费者而言,新规标志线上金融环境由“流量收割”走向“权益守护”的转变,有助于规范秩序、防范风险并提升消费者保护水平。

🏷️ #金融监管 #持牌经营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保护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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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监管重磅办法落地 腾讯、蚂蚁、京东、美团发声

4月24日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旨在从源头环节加强对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平台的监管,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各大平台对该办法普遍表示利好,认为有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监管规则、填补跨行业监管空白,并将推动营销资质、内容与行为的明确要求,提升行业合规水平。多方强调在过渡期对照办法完善相关机制,推动技术手段、信息披露、风险防控和消费者教育等方面的提升,探索AI、隐私计算等技术应用以应对监测与识别难题;同时强调统一监管规则、明确权责边界,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环境、提升市场透明度、保护用户权益,并促使行业在合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增长。

🏷️ #金融 #合规 #监管 #平台 #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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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出台 助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本次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专家认为,办法将重塑行业规则,推动金融数字营销长期健康有序发展;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互联网成为重要营销渠道,但也伴随虚假宣传、垄断与无序竞争等风险。办法对营销资质、内容与行为、以及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提出明确要求,明确禁止以“低门槈、秒到账、低利率”等话术进行贷款促销,且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分开展示,避免混淆。业内普遍预计实施初期部分产品和平台将调整,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等金融产品置于支付工具选项,信用支付类产品可能受较大影响。对互联网助贷平台而言,合规成本将上升,头部平台需要加速整改,中小平台则面临更大退出压力,但整体有利于风险隔离与权责清晰,推动“合规为基、服务为本”的可持续发展。

🏷️ #金融营销 #合规 #平台监管 #风险防控 #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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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为平台金融营销划出红线_北京商报

4月24日,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标志着互联网贷款行业进入“全链条监管”时代,支付与信贷深度捆绑将被瓦解,行业格局面临全面重构。新规明确禁止非银行支付机构将贷款、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强调收银台区隔展示并避免误导,禁止默认勾选信贷支付方式及将信贷产品与支付工具并列展示。助贷等环节将退出营销主导,金融机构需自营平台与第三方平台的边界更加清晰,未经授权的转委托、绑定签署等行为被禁止。整改窗口仅剩5个月,存量链路改造压力大,行业将经历从“流量导向”向“合规与技术服务”转变的阵痛。头部有牌照、具自营渠道者在改革中更易维持竞争力,中小助贷机构则可能被淘汰出局。实施后,支付机构需剥离信贷捆绑、助贷机构转型为纯技术服务,行业格局将因此分化。

🏷️ #金融监管 #支付与信贷区隔 #助贷改革 #合规整改 #行业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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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营销监管全面升级,助贷行业流量套利模式告终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八部门联合发布,标志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进入全方位强监管时代。文章指出,近年来网络金融营销乱象频发,如虚假宣传、诱导过度借贷、违规直播荐股等,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新规围绕事前、事中、事后建立闭环监管,明确互联网平台在金融营销中的边界、盈利模式与红线,统一线上线下监管标准,意在彻底终结助贷行业的流量套利和无感导流等灰色模式。具体举措包括:第三方平台不得超出金融机构委托范围、不得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应将跳转入口引导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且在关键环节设置显著提醒和强制阅读时间;金融机构自营平台发布信息,平台仅提供信息展示和跳转等技术服务,前端测额、导流及利息分成等模式将被全面整改。业内人士认为,该办法将重塑平台边界、计费模式与责任体系,短期内合规成本上升、部分中小平台退出市场,但从长期看有望实现更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头部平台将专注于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助贷 #合规 #平台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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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名百融智能难遮旧疾:百融云创业绩滑坡,助贷业务频遭争议

2026年3月,百融云创宣布拟将英文名改为Bairong AI Inc.,官网更新为百融智能,意在突出AI转型,但背后是2025年业绩大幅波动及金融业务风险暴露的现实压力。公司作为以金融科技为核心的企业,面对监管趋严和行业收缩,业绩下滑、资产质量恶化、消费投诉上升以及AI转型成效未定等多重挑战并存。2025年全年经营状况显现疲态,营业收入29.20亿元,微降0.31%,增长停滞;核心BaaS收入19.01亿元下滑5%,受互联网助贷新规影响,部分合作机构因监管要求调整产品,致导流收入下滑。MaaS收入10.19亿元,同比增长9%,成为为数不多的亮点,但不足以抵消金融业务颓势。净利润仅0.74亿元,同比下跌72%,净利率降至3%;资产质量风险上升,自营贷款减值亏损达4852.6万元,贷款应收规模增至2.45亿元。助贷及贷款导流业务长期存在合规隐患与大量投诉,核心产品如榕树贷款、钱小乐等因费率不透明、隐性收费等问题,投诉量高企且持续增长。监管新规将增信费、平台费等纳入综合融资成本核算,严格限定利率上限,要求金融机构强化自控,直接冲击BaaS金融行业云业务与导流模式。为适应监管与市场环境,百融云创加速AI转型,提出企业级AI智能体战略与“结果即服务”(RaaS)模式,打造“硅基员工”和“结果云”平台,力求将业务重心从金融助贷转向通用AI服务。但AI相关业务占比仍不足40%,且处于高强度研发阶段,短期难以支撑总体营收与利润。公司处于转型关键期,传统金融业务的监管冲击与资产减值风险尚未清除,AI转型的商业化成效也需时间验证,未来走向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AI转型 #金融风险 #合规风险 #助贷导流 #百融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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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圈大地震!八部门重磅新规:直播卖理财、短视频荐股全凉凉!

本次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金融行业线上营销提出了明确规范,目的在于杜绝以直播、短视频等渠道进行虚假宣传、割韭菜等乱象,提升金融产品宣传的合规性和透明度。文章指出,当前网络营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虚假夸大、以低俗内容博眼球、以及非金融机构人员通过直播荐股推销金融产品等现象。办法要求非金融机构人员如财经大V不得通过私域传播带货,平台需对推广内容负全责,跳转须直达官方渠道,防止中间转手到不明网站,且出镜人和资质需对得上号,租借证件和挂靠机构的做法将被堵死。抖音、微信等平台已开始清理违规内容,未持证的大V将被限流,确保合规的机构与平台清晰划分责任。过渡期至2026年9月,监管目标在于线上线下统一监管,强调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卖金融产品必须守规矩,否则将被行业和平台共同清退出局。

🏷️ #合规 #直播监管 #金融产品 #平台责任 #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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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证监会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_证券要闻_财经_中金在线

本办法联合多部委发布,旨在规范金融产品在互联网的营销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规定金融机构在自有平台开展网络营销时,须在许可区域内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和区域限制提示,第三方平台需经金融机构授权并不得超出授权范围,跳转购买环节应指向自营平台并设置显著提醒。禁止以虚假信息、误导性数据、承诺保本或高收益等方式宣传,规定宣传要与金融产品合同条款一致、信息真实准确、易于理解。算法推荐需提供拒收选项并避免诱导性模型,弹窗广告应可一键关闭,组合销售需显著提示且不得默认同意。对在账号名称、商标中使用涉金融字样有严格限制,强调资质核验、数据安全与信息披露责任,要求机构与平台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并实施持续监管。对违规行为将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并强调地方金融机构应对地方性网络营销进行监管配合,建立行业自律与公众金融知识普及机制,提升投资者理性与健康消费观。

🏷️ #金融营销 #合规审查 #信息披露 #数据安全 #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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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打诱导借贷、违规荐股,八部门重拳整治线上金融乱象

随着金融网络营销业态的扩张,直播荐股、诱导借贷等行为屡见不鲜,已被监管纳入重点整治范畴。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首次将所有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强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并划定清晰边界,防范金融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促进互联网金融长期健康发展。数字化推动金融营销渠道多元化,但虚假宣传、垄断、违规搭售等问题凸显,办法对营销主体权责、信息披露、语言表达、算法推荐、直播营销等都提出规范,要求披露合作机构信息、避免误导性表述,禁止非金融机构以直播、短视频等方式从事金融产品营销,警示“荐股”类非法证券咨询。对于支付机构而言,办法明确不得将贷款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为贷款、资管等提供营销服务,支付回归基础支付功能,取消金融产品营销入口,推动银行等主体通过自营平台完成获客,短期内可能提升转化成本。总体而言,监管从源头遏制过度借贷,引导各方回归本业,提升风控与合规水平,推动银行、支付机构和小贷、消费金融行业的营销模式与获客路径全面调整。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保护 #支付机构 #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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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以“支付优惠”为名诱导借贷!八部门出手规范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多部门联合发布,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对金融机构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实施全面、统一的监管。核心要点在于:一是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管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提供相关营销服务,意在抑制以支付优惠为名诱导借贷的现象,促使支付机构回归支付本源,推动风控与合规提升;二是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纳入统一监管框架,明确监管分工,强化数据与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及广告监管,提升跨领域协同;三是规定第三方平台仅在金融机构授权范围内开展营销,必须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严禁越权介入销售环节、擅自互动咨询,并要求事前评估与持续监控,违规将被追责;四是对营销话术、算法、直播短视频等渠道进行严格约束,禁止诱导性用语、夸大保本或承诺收益的宣传,禁止默认同意的组合销售设定以及对未资质主体的宣传;五是对网站、APP、账号名称、商标中的金融字样设限,未具资质者不得使用相关字样,以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并提升行业信誉。总体来看,该办法旨在整顿市场秩序、降低消费者借贷风险、提升合规水平,并促使支付、资管、消费金融等上下游业务回归产品与服务本质,使监管覆盖更全面、执行更统一。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支付机构 #第三方平台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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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制作网络营销内容不得使用“低风险”等诱导性用语_北京商报

为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委联合制定《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旨在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办法明确禁止网络营销中使用虚假、引人误解的数据和內容;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承诺收益、限定损失、或以短期业绩、历史高低来排名、预测未来收益,亦禁止以模拟业绩或局部高利时段误导投资者。还禁止将保险收益与其他金融产品简单类比、夸大保险责任、利用监管审核程序制造保证感、以片面首期优惠诱导分期消费,以及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低利率/无成本”等诱导性表述等行为。各方将加强对网络营销的监管,提高金融产品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核验性,保护金融市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 #金融营销 #合规监管 #投资者保护 #信息透明 #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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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以“支付优惠”为名诱导借贷!八部门出手规范 - 21经济网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八部委联合发布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实施全链条、统一监管。核心在于规范营销内容、行为、合作及监管分工,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管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避免在收银台混入入口诱导借贷,これ将终结长期以支付场景引流的变现模式。监管强调金融机构及其依法委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才可开展网络营销,第三方平台须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不得介入合同签订、资金划转及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等核心环节,并需签署合规协议、建立监测机制。对诱导性话术、极端宣传、覆盖面过度的算法推荐、弹窗与组合销售也设定严格禁令,要求拒收或退订机制、一键关闭功能等。直播、短视频营销需在机构自营或经授权的平台账号进行,营销人员须具备业务资格并可追溯留存相关资料。对未具资质的账号、商标及名称使用金融标识进行严格限制,防止非法金融活动借助互联网传播。总体而言,这将提升支付与其他金融业务的风险隔离,促使支付机构回归支付本源,推动金融产品营销回归产品与服务本身,同时填补监管空白、统一跨领域规则。未来行业格局将因收入结构调整而发生深度变化,合规化与信息保护将成为核心竞争力。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合规 #支付机构 #直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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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金融高管近期频繁变动,行业洗牌与重构提速? _ 东方财富网

今年以来,消费金融公司高管持续“换帅”,多家机构完成董事长、总经理等岗位任职资格核准,监管加强与行业转型并行的态势日渐明显。四川锦程、平安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相继完成领导层变动,哈银、京东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有岗位调整。
业内人士表示,这些变动是对监管要求与行业趋势的回应,也是引入具合规与科技背景高管、推动数字化转型与场景布局的尝试。高管来自银行系与互联网金融的比例提升,显示行业正以更专业的运营与风险管理支撑增长。

🏷️ #高管变动 #消费金融 #数字化转型 #合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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