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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个针对私募募集的行业规范出台,让违规成本大幅提升

证监会公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标志私募基金行政规则体系加速完善,重点围绕合格投资者认定与资金募集阶段两大维度。该办法明确个人与单位投资者的门槛,并对穿透核查、管理安排及投资者保护提出要求;加强对投向单一标的、境外资产等特殊情形的投资者门槛,提升风险防控。募集资质与宣传方面,规定私募基金应由合格管理人自主募集,严禁通过无资质主体募集及虚假宣传,且对互联网渠道募集设定边界,强调自营平台可合规线上推介并需完备留痕。账户与内控方面,必须开设募集结算专用账户、资金独立、设立监督机构,并对风险揭示、合同签署等环节进行录音录像与回访留痕。监管成本提升,违规将面临警告、罚款直至禁入及刑事追究。总体来看,该办法意在细化募集环节规范、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私募基金监管体系。

🏷️ #私募基金 #募集监管 #合格投资者 #穿透核查 #线上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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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化私募 “拼速度” 时代终结!外接新规落地,通道特权被一刀切|私募透视镜

本次发布的《证券公司交易信息系统接入管理规范(试行)》标志着量化私募外接券商系统进入全链条穿透监管时代,正式取消以往的通道特权与速度优势。新规确立全程管理与穿透管理两大原则,要求券商对客户身份、资金来源、交易行为等进行实质核验,覆盖从尽调到退出的完整闭环,并禁止对特定接入客户提供差异化安排。技术层面,局域网专线等通道优势被取消,交易执行的速度不再成为胜负关键;市场竞争将由“硬件报单”转向“研究阿尔法”。对券商与私募两端均设定更高门槛:券商需备案并配备合规与IT人力,具备验资验券、阈值管理、异常监测等功能;私募需要在中基协登记一段时间、拥有独立的合规风控与运维团队。短期行业将自查整改,长期回归策略本身的研究竞争,头部量化管理人优势或将扩大。总体来看,监管强调规范化、专业化,遏制灰色接入与速度特权,推动量化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 #监管 #量化私募 #穿透管理 #通道特权 #合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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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门发文:严禁金融机构向股东利益输送,严查“靠金融吃金融”

本次《实施意见》由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股东治理、强化内部约束、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条措施,旨在消除大股东干预与内部人控制等突出问题,建立权责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高效的治理机制。核心在于穿透式监管,识别并制约实际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防止隐形架构下的违规行为,如虚假出资、循环注资等,以源头堵塞治理漏洞。差异化监管将因机构体量、风险水平、股权结构而区分对待,强调分类监管和顶层设计的协同,提升治理适配性与监管效能。对大型机构来说需强化集团层面的风控与董事会制衡,缩小“大而不能管”的困境;对中小机构则聚焦清理不规范股东和隐性关联交易,构建简洁高效的内控流程。未来三年,治理水平将成为竞争关键,治理良好者将获得市场信任与融资优势,而治理欠缺者则面临更严监管和退出压力,促使行业向质量、合规、治理导向转型。

🏷️ #治理改革 #穿透监管 #股东治理 #风险防控 #差异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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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治理顶层新规重磅落地:差异化监管、搭防火墙、终身问责多管齐下

针对金融行业存在的大股东无序干预、股权乱象、高管履职失范等治理顽疾,一份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全业态的重磅机构治理顶层监管政策正式落地。7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从改进股东治理、强化内部治理、加强和改进监管等方面提出22条措施,推动整治大股东违规干预、内部人控制等突出问题。《意见》明确,到2029年,要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金融体系内在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明显提升。差异化分类监管相较于此前的统一化监管规则,本次《意见》的一个突破是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意见》实施分类监管,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与资产规模、风险特征、股权结构等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加强对金融机构控制权的识别和规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股东股权、关联交易等实施穿透式监管。差异化监管的落地,是适配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的必然举措。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差异较大,从银行业到保险业再到证券业,从全球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到“草根”的村镇银行,统一标准既缺乏针对性也浪费监管资源,唯有精准施策方能提升效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各家金融机构的体量、风险水平、股权结构差异巨大,“一刀切”治理标准缺乏可行性,分级分类监管能够提升治理规则的适配性。在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看来,大型金融机构的落实难点在于业务庞杂、子公司众多带来的“大而不能管”困境,侧重点应放在强化顶层设计、优化董事会制衡及构建全集团穿透式风控框架,防止风险交叉传染。中小金融机构的瓶颈则在于人才匮乏、系统落后等“小而弱”的资源短板,侧重点需优先聚焦于清理不规范股东和隐性关联交易,建立权责清晰且简洁高效的内控流程,避免照搬大机构模式。两者路径不同,但均需围绕自身规模与风险特征量身定制,以求风险防控与稳健发展的动态平衡。产业与金融资本设立“防火墙”近年来,大股东通过控股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利用其违规向自己输血,使之沦为自身提款机、钱袋子从而暴雷的案例时有发生。本次《意见》提出从准入、行为两方面着手加强股东治理。从准入关口、日常行为、追责机制全链条发力,彻底切断实业资本无序控股、违规套利的路径。《意见》明确,严把股东准入关口。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的企业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成为金融机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穿透识别金融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强化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报告义务,严禁隐瞒控制权关系、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严防虚假出资、循环注资、抽逃资本。董希淼认为,穿透识别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穿透式监管”的具体体现。此举通过刺破复杂的股权代持和多层控股结构,旨在从源头上封堵大股东违规干预和内部人控制的制度漏洞,防止虚假出资、循环注资等隐蔽风险。同时,严格规范股东行为。《意见》称,金融机构股东应在公司治理框架下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严禁滥用股东权利或违规干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建立健全股东不当所得追回制度和风险责任事后追偿机制。保障中小股东对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董事、监事选举等重大事项要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董希淼认为,《意见》是落实《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所确立的上位法原则的具体举措,将法律层面对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监管授权,细化为可操作的穿透识别规则和关联交易监控手段,构筑起覆盖事前准入、事中监测和事后追责的全链条防线。杜绝从业人员“带病流动”金融机构高管及核心从业人员是内部治理的关键主体,其履职能力与职业操守直接决定机构风控水平。过去,部分从业人员在原机构违规违纪后,通过跳槽同业机构规避处罚,监管问责存在时间、空间漏洞,违规成本偏低。本次《意见》聚焦“关键少数”,建立终身问责机制,彻底杜绝从业人员“带病流动”,全面压实从业人员履职责任。《意见》明确,严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关口,提升其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严防违法违规人员在金融行业内“带病流动”。加大稽查检查力度,严惩违法违规的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金融从业人员,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融资或担保、违规转移资产等行为,及时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线索移送行业主管部门,对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实行终身问责。董希淼认为,终身问责机制将从源头上清除有严重“前科”的人员在机构间流窜,防止风险随人迁徙,有效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长期看将全面提升从业队伍道德水准。同时,该要求将压力传导至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若其协助隐匿违规亦面临严厉追责,从而压实市场“看门人”责任,推动行业文化从投机取巧向守法合规深刻转型。娄飞鹏认为,《意见》持续抬高违法违规成本、建立从业人员“带病流动”防控机制,一方面倒逼机构完善内部风控与人员管理,压实董事高管履职责任;另一方面阻断违规人员跨机构转移风险,防范风险跨市场扩散。责任编辑:郭建

🏷️ #金融治理 #股东治理 #穿透监管 #终身问责 #分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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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法立法要加强数据监管与主权保护

本文围绕捍卫金融数据主权、通过金融法顶层重构完善跨境金融监管规则,探讨在数字经济时代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国家金融安全的动态平衡。金融数据已成为国家核心战略资源,金融监管从以机构为中心向以数据要素为核心转变,草案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金融数据分级分类保护与国家安全审查,使数据成为独立规制对象,标志我国金融法治的重大突破。但现行草案在跨境数据流动、穿透式监管与国际协同等方面尚显不足,仍呈碎片化、局部性的治理格局,未形成系统性、前瞻性的制度框架,制约了在全球金融数据规则博弈中的引领作用。因此,顶层重构应将金融数据治理扩容至境内治理、跨境流动、穿透监管与国际合作的完整规范群,建立金融监管数据共享与国际合作框架,推动从“规则跟随”到“规则参与者、塑造者”的转变。具体建议包括扩充现有条文、完善立法说明与配套衔接、设立专章梳理金融数据独有属性、明确下位法授权接口等,以实现金融数据的安全可控、高水平开放和全球规则话语权的协同提升。最终目标是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建立现代化金融数据治理体系,推动国家金融安全、行业高质量发展与国际协同的协同共赢。

🏷️ #金融数据主权 #跨境监管 #穿透式监管 #金融法治 #国际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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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劲案对金融行业的监管有何启示?

张劲案揭示了金融监管的若干深层问题:底层资产虚构、自融通道、伪金交所等非法通道层出不穷,严重侵蚀公众资金安全。其以供应链金融为幌子,通过虚构应收账款等方式募集巨额资金,最终形成596亿元的理财骗局,暴露出穿透底层资产、建立独立核验、以及对关联方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控等制度漏洞。为杜绝此类事件重演,监管需要落实穿透式监管,突破“报表”层面的核查,建立第三方核验机制,严禁自融,斩断资金链条,并对实控人及其关联账户实施资金流向的全面穿透与并表监管。此外,应整治伪金交所等非法通道,统一纳入金融监管体系,提升投资者保护与风险教育,完善对地方政府及政企关系的独立监管,防止监管套利。通过这些改进,可以有效提升对高风险投资产品的识别与处置能力,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

🏷️ #穿透监管 #自融治理 #伪金交所 #实控人责任 #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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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没超4800万!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年内最大罚单

本次易票联支付因多项违规行为被央行广东省分行作出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罚没金额4834.90万元,创2026年以来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单笔最高罚单。这显示支付行业监管进入穿透式、常态化的高强度监管阶段,牌照续展与市场准入的紧缩趋势持续加速。业内指出,近期多家机构被罚、牌照被注销或中止续展,核心原因包括商户实名制不足、反洗钱义务落实不到位、资金结算违规等长期顽疾,监管正从点对点执法向全流程、全维度排查延伸,强化高管及关键岗位的责任追究,提升违规成本。行业洗牌在加速,头部与中小机构形成互补格局,牌照数量持续缩减与“僵尸牌照”清理有助资源向规范经营的主体集中,未来监管将继续强化风控前移和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促使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 #支付监管 #穿透式监管 #牌照收缩 #反洗钱 #高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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