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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守好百姓“钱袋子”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9月30日正式实施,覆盖金融机构自营网络营销与第三方平台受托服务,标志我国金融产品营销进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互联网成为金融营销核心阵地,既降低服务门槛、扩大覆盖,也伴随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等乱象,需要通过强监管来净化金融生态,保障消费者权益。办法强调营销主体资质和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定,禁止无证机构和非法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源头遏制违规“野蛮生长”。在宣传层面,内容必须以金融合同为准,关键信息要与条款一致,避免误导,禁止使用“低风险/秒到账/高收益”等诱导性用语,并要求通过经审核的内容进行传播。权责方面,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销售环节,产品信息需以提供者名义发布,提升知情与选择权。总体看,这是一场提升治理效能、保护消费者的行业改革,通过多方协作与技术赋能,营造安全、透明的数字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消费环境改善,促进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 #透明度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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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呗、白条、月付等信用支付产品将迎来重大调整

本次公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聚焦规范花呗、白条、月付等信用支付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旨在终结支付与信贷产品的深度捆绑,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与市场公正。办法明确金融机构在许可区域内开展网络营销,并要求以自营平台为主、跳转仅限至自营平台,且对第三方平台的介入、授权和职责设定了严格界限。内容规范强调信息披露一致性、真实准确、简明易懂,禁止误导性描述、保本承诺、分期优惠等违规做法,明确分区设立宣传专区,分门别类管理不同金融产品。对使用算法推荐、弹窗、组合销售等行为有具体限制,强调拒收与退订权利,以及必须在显著位置提供关闭选项。监管机制涵盖事前评估、合同化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监控与跨部门协作,并规定如违反将面临相应行政或司法追责。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施行,地方金融机构、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共同加强日常监测与执法,推动金融知识普及与理性投资。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信息披露 #算法限制 #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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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庚南:金融消费者“触网”时如何用好监管“护身符”?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既让金融服务更便捷,又带来虚假宣传、无序竞争等乱象,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为规范网络营销行为,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明确网络营销的负面清单、监管红线与权责分界,推动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领域的市场规范化。办法从资质、内容、技术、链路、主体五个维度设定底线:仅持牌机构及授权方可进行网络营销,营销内容须以金融合同为准且清晰披露关键要素,禁止默认勾选、捆绑销售、夸大收益等误导性表述;支付工具须与信贷产品分离,禁止以算法过度促销并提供退订与拒收渠道;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资金划转与撮合交易,需跳转回金融机构自营平台。消费者应提升金融素养,遇到危机感营销要保持冷静,留存证据并熟悉12378等投诉路径,遇到误导性销售可主张撤销或赔偿。通过辨别网络营销与互联网金融的区分,优先适用办法维护自身权益,避免落入金融骗局。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消费者维权 #金融产品 #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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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红线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央行等 eight 部门发布,将于今年九月三十日正式施行,旨在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文章指出,数字化使金融营销进入“场景化”传播,但也滋生虚假宣传、无资质荐股、强制搭售等乱象,且第三方平台与金融机构的责权边界模糊、导流商业模式泛滥。办法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明确禁止诱导性用语、夸大收益、保本承诺等做法,要求支付场景不得绑定信贷产品等,推动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设置显著提醒和阅读时间。长远看,合规将促使支付机构回归本源、提升支付与服务效率,金融机构与平台需加强资质、信息披露和消费者教育,形成以合规优先、产品与服务驱动的公平竞争格局。专家普遍认为,这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监管文件,能够填补跨行业监管空白,提升行业风控能力,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 #合规经营 #支付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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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迈向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为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八部委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全面规范金融机构网络营销与第三方平台的代理服务行为。新规要求第三方平台不得把委托业务转委托或转接至其他平台,必须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防止信息披露不透明和诱导性营销,确保核心交易环节由持牌机构承担,提升消费者对资质的识别与信任,促使平台回归流量服务定位,厘清平台与金融机构的权责边界,避免监管真空。营销内容需信息披露充分、语言通俗、不得虚假或误导;对算法推荐、直播、强制搭售、骚扰营销等新模式提出规范。对贷款产品禁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话术,支付工具需在收银台与贷款区隔展示,未获资质机构不得在APP和商标中使用金融字样,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营销金融产品,荐股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亦被禁止。从长远看,此举意在建立公平竞争的有序环境,降低系统性风险,提升网路金融服务的公信力,推动消费者、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三方共赢,并提升我国金融监管的细化水平与落地性。

🏷️ #金融合规 #网络营销 #金融机构自营 #信息披露 #平台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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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部门发文严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对支付导流、助贷业务影响几何?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网络营销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核心在于强化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回归金融机构自营体系。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管产品等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提供相关营销服务,第三方平台转接渠道需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禁止转给其他第三方平台。该办法要求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开展营销,明确禁止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等活动,并要求平台信息披露、内容真实简明,规范直播、短视频、荐股等新型营销模式,禁止强制搭售与误导。对算法推荐、骚扰营销等提出规范,明确贷款等产品不得使用“低门槛”“秒到账”等话术,支付入口需与金融产品区分展示。对机构分工、风控、评估与合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强调事前评估与持续管理,避免品牌混淆,并确保实际提供金融产品的主体清晰可识别。总体来看,办法通过四大要点:跳转直达自营平台、不得转委托、严格隔离支付工具与金融产品、强化机构主体责任,推动支付及助贷行业回归合规经营,促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金融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机构责任 #支付工具区隔 #助贷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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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融信:2025年智算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7.95%

天融信公布2025年度业绩与2026年展望: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72亿元,归母净利润7422.25万元,扣除股份支付后归母净利润9177.21万元,同比增长234.93%,毛利率提升至66.30%,费用端销售、管理、研发合计同比下降3.28%,显示在管理精细化与AI赋能下,费用优化与竞争力并行。业务结构显著变化,网络安全产品占比83.67%,智算云收入同比增57.95%,占比提升至15.70%,成为新增长点;政府及事业单位占比下降,国有企业占比升至35.57%。重点行业如电信、金融、交通等实现增收。展望2026年,围绕网络安全与智算云两大核心板块布局,网络安全聚焦五大增量领域及前沿方向(如量子安全、低空经济、具身智能安全),智算云面向私有化部署和高安全需求客户提供“五位一体”全栈方案。行业拓展将持续深耕政府、运营商、金融、交通、医疗、能源等,并以2025年在港澳设立的子公司为海外拓展支点。公司在大模型安全、AI应用安全、智能体安全等六大领域构建核心产品矩阵,持续提供定制化方案抢占AI安全赛道。

🏷️ #业绩 #AI安全 #智算云 #网络安全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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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营销新规落地,行业迎来“大一统”强监管时代

本次由央行等八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为跨部门、全覆盖的金融网络营销监管奠定基础,明确以“持牌经营”为唯一准入前提,建立“内容—行为—合作”的全流程闭环监管框架,强化对信贷、助贷、支付机构及互联网平台的监管与合规要求。办法规定仅持牌金融机构及经授权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可开展营销,严格负面清单,禁止诱导性话术;要求第三方平台直接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交易,支付工具需与信贷产品物理隔离,并界定合作方的权责,禁止平台介入签约及资金划转等核心环节。 从影响看,监管将重塑行业竞争格局:信贷与助贷领域的API分包、贷超分销等模式被要求重构;支付机构的金融导流变现模式将被限制;互联网平台的合规成本与对金融机构的全流程责任将上升,促使机构向自营、合规的方向转型,降低对外部流量的依赖。对亿万金融消费者而言,新规标志线上金融环境由“流量收割”走向“权益守护”的转变,有助于规范秩序、防范风险并提升消费者保护水平。

🏷️ #金融监管 #持牌经营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保护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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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严金融网销新规正式落地!八部委联合发布!影响所有金融机构和平台!

2026年8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宣布金融行业网络营销进入史上最严监管阶段。覆盖银行、保险、证券及第三方支付等领域,要求各类平台与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内容、行为、合作、监督与法律责任等多方面规范。核心要点包括不得擅自使用涉金融属性字样及未获资质商标、禁止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非银支付机构不得营销贷款与资管产品、杜绝诱导性话术、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销售环节、不得默认搭售、直播和短视频营销须经金融机构授权与自营平台协同管理、平台需加强资质核验与内容审核、不得垄断或不正当竞争并需提供可关闭的算法推荐选项。违规将受到警示、整改、行政处罚乃至司法移送等多重处理。相较征求意见稿,正式版增至8个联合部门、条文由32增至39,规定更细、要求更严。对保险行业而言,直播和短视频资质审核将更严格,禁用诱导性话术,禁止直接将保险与存款、理财等作简单对比,第三方平台不得直接介入保险销售,个人账号营销将受严格管控。各金融机构与平台需立即自查整改。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合规 #第三方平台 #保险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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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打诱导借贷、违规荐股,八部门重拳整治线上金融乱象

本报道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实施时间与影响要点。该《办法》将所有金融产品的网络营销纳入统一监管框架,明确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与第三方平台的界限,要求双方责任分工清晰,严禁第三方平台介入销售环节、误导性互动咨询及违规营销。营销内容需使用准确语言披露关键信息,强化信息披露,规范算法推荐、直播营销等新模式,禁止强制搭售、违规使用金融字样等行为。对于支付机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将贷款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提供相关营销服务,支付将回归基础支付职能,支付入口与金融产品营销彻底分离,产生的短期影响包括获客成本上升、转化效率下降及自营平台的重要性提升。长期看,这将抑制诱导过度借贷、降低金融风险,促使银行和小额信贷机构加强自营平台建设、提升数字化运营能力,以实现更健康、合规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此举有望厘清市场主体边界、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水平,并为行业长期健康有序发展打下基础。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支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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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打诱导借贷、违规荐股,八部门重拳整治线上金融乱象

随着金融网络营销业态的扩张,直播荐股、诱导借贷等行为屡见不鲜,已被监管纳入重点整治范畴。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首次将所有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强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并划定清晰边界,防范金融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促进互联网金融长期健康发展。数字化推动金融营销渠道多元化,但虚假宣传、垄断、违规搭售等问题凸显,办法对营销主体权责、信息披露、语言表达、算法推荐、直播营销等都提出规范,要求披露合作机构信息、避免误导性表述,禁止非金融机构以直播、短视频等方式从事金融产品营销,警示“荐股”类非法证券咨询。对于支付机构而言,办法明确不得将贷款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为贷款、资管等提供营销服务,支付回归基础支付功能,取消金融产品营销入口,推动银行等主体通过自营平台完成获客,短期内可能提升转化成本。总体而言,监管从源头遏制过度借贷,引导各方回归本业,提升风控与合规水平,推动银行、支付机构和小贷、消费金融行业的营销模式与获客路径全面调整。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保护 #支付机构 #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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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有15家银行因金融科技管理问题被罚,比1、2月更多-移动支付网

2026年3月银行业金融科技罚单数量再次攀升,涉及国有、股份制与地方性银行的分支机构,显示出对金融科技合规的持续强化态势。统计显示,3月共有1家国有银行分行、1家股份制银行分行、1家城商行、8家农商行、2家农信社与2家村镇银行被处罚,较1月、2月的趋势有所延展。处罚多以“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为主,公开细节较少,具体违规行为并非全部披露,仅个别案例如广东仁化农商银行因未妥善监测漏洞数据安全等3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35万元。总体上,罚单多针对机构本身,而非个人责任人,且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相关问题在部分案例中有所体现。未来银行需加强对金融科技全链路的合规管理、数据与网络安全Education培训,以及对漏洞数据的监测与治理,以降低合规风险。本文整理自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旨在梳理趋势,具体罚则以官方公示为准。

🏷️ #金融科技 #罚单趋势 #银行合规 #数据安全 #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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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以“支付优惠”为名诱导借贷!八部门出手规范

本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多部门联合发布,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对金融机构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实施全面、统一的监管。核心要点在于:一是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管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提供相关营销服务,意在抑制以支付优惠为名诱导借贷的现象,促使支付机构回归支付本源,推动风控与合规提升;二是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纳入统一监管框架,明确监管分工,强化数据与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及广告监管,提升跨领域协同;三是规定第三方平台仅在金融机构授权范围内开展营销,必须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严禁越权介入销售环节、擅自互动咨询,并要求事前评估与持续监控,违规将被追责;四是对营销话术、算法、直播短视频等渠道进行严格约束,禁止诱导性用语、夸大保本或承诺收益的宣传,禁止默认同意的组合销售设定以及对未资质主体的宣传;五是对网站、APP、账号名称、商标中的金融字样设限,未具资质者不得使用相关字样,以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并提升行业信誉。总体来看,该办法旨在整顿市场秩序、降低消费者借贷风险、提升合规水平,并促使支付、资管、消费金融等上下游业务回归产品与服务本质,使监管覆盖更全面、执行更统一。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支付机构 #第三方平台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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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方位规范金融网络营销!央行等八部门发布新规,9月30日起正式施行

央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目的是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整治虚假宣传、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要点包括全面划定适用范围与资质红线,持牌机构自营与第三方平台受托服务均纳入监管,禁止无资质机构开展业务,并严禁为非法集资、放贷、虚拟货币等活动提供营销。对私募、场外衍生品不得面向不特定对象开展网络营销,也不得通过第三方平台宣传,以防风险外溢。机构主体责任被压实,营销内容须合法合规并统一审核备案,第三方平台与营销人员不得擅自修改,信息需真实、与合同一致,禁止保本保收益、预测业绩、夸大收益等误导性表述,贷款宣传不得渲染“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多品类产品分区展示,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营销贷款理财,算法推荐须提供非个性化选项并可关闭,信息支持拒收退订。新媒体营销限持牌机构经授权,账号公示资质,过程可回溯,禁止非从业人员荐股,弹窗需显著关闭、组合销售不得默认搭售。第三方平台仅作转接至机构自营平台,不得参与合同、资金、适当性等核心环节,也不得与机构混淆品牌,需核验资质、监测违规、经客户授权使用数据。总体而言,该办法通过明确资质门槛、分工和平台职责,抑制虚假宣传与无序竞争,推动互联网金融回归合规与稳健发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 #资质门槛 #平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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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贷遭遇最严营销监管,八部门全面规范线上金融营销行为

未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落地,标志着对“秒到账”“低利率”等诱导性话术的全面禁止,以及非金融机构在直播、短视频等平台营销金融产品的禁令,建立起全链条、事前—事中—事后嵌入式监管框架。八部门统筹监管,明确金融机构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网络营销,且需对区域、客户和风险做严格识别审核,防止越界经营与区域绕道。私募类产品、场外衍生品纳入规范,禁止面向不特定对象的网络营销,禁止以第三方平台对私募产品进行网络营销,从源头抑制高风险产品扩散。营销内容被严格约束,禁止宣称保本、承诺收益,禁止通过分期宣传诱导消费,同时对算法推荐、导流链路进行了治理,杜绝“套娃式” 导流。第三方互联网平台需跳转至机构自营平台,并设置显著提醒与强制阅读时间,明确权责边界,确保信息披露和安全性。支付机构也被纳入监管,禁止将贷款和其他金融产品列为支付工具选项,推进支付场景与信贷产品的分离,促使行业回归本源,提升风控、服务质量,推动消费金融和资管领域健康可持续发展。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金融消费者保护 #导流治理 #支付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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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以“支付优惠”为名诱导借贷!八部门出手规范 - 21经济网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八部委联合发布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实施全链条、统一监管。核心在于规范营销内容、行为、合作及监管分工,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管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避免在收银台混入入口诱导借贷,これ将终结长期以支付场景引流的变现模式。监管强调金融机构及其依法委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才可开展网络营销,第三方平台须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不得介入合同签订、资金划转及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等核心环节,并需签署合规协议、建立监测机制。对诱导性话术、极端宣传、覆盖面过度的算法推荐、弹窗与组合销售也设定严格禁令,要求拒收或退订机制、一键关闭功能等。直播、短视频营销需在机构自营或经授权的平台账号进行,营销人员须具备业务资格并可追溯留存相关资料。对未具资质的账号、商标及名称使用金融标识进行严格限制,防止非法金融活动借助互联网传播。总体而言,这将提升支付与其他金融业务的风险隔离,促使支付机构回归支付本源,推动金融产品营销回归产品与服务本身,同时填补监管空白、统一跨领域规则。未来行业格局将因收入结构调整而发生深度变化,合规化与信息保护将成为核心竞争力。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合规 #支付机构 #直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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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融信:2025年度剔除股份支付后的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34.93%

天融信发布2025年年报,营业收入25.72亿元,归母净利润9177.21万元,同比增长234.93%。截至年末,总资产112.26亿元,净资产96.24亿元。公司进入第四个十年发展期,以AI+为引领,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网络安全与智算云解决方案提供商。
网络安全板块持续发力AI应用安全、数据与工业安全,推出大模型安全网关等新品并获得增强级认证。智算云收入4.04亿元,同比增长57.95%,占比15.70%,太行云5.0实现多元算力统一调度,智算一体机市场成效显著,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 #天融信 #AI+智算 #智算云 #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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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银行社招,涉网络安全攻防岗、风险模型管理岗、机房管理岗-移动支付网

广发银行总行近期发布社会招聘信息,设有网络安全攻防岗、风险模型管理岗、机房管理岗等职位。网络安全攻防岗强调紧贴前沿技术与攻击手段的研究,评估与漏洞挖掘、攻防演练的组织实施,以及对新兴技术在漏洞检测与威胁情报等方面的应用探索,要求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丰富的实战经验与相关认证,具备跨部门协作和良好政治素质,强调熟练使用主流工具与多语言开发能力。风险模型管理岗侧重风险计量模型的开发、验证与监控,推动风险策略转化为业务价值,需具备金融、统计、数学等专业背景与银行工作经验,熟悉Python/R/SAS/SQL等工具,具备良好分析和沟通能力。机房管理岗关注机房基础设施的架构规划、风险分析、新技术引入,以及数据中心的可用性与应急管理,要求具备电气及相关专业背景、金融数据中心经验,具备设备维护技能与法规认知,强调团队协作与风险意识。三岗位均强调政治合规、身心健康与遵守相关规章,且优先考虑具备相关资质与实战经验的候选人。

🏷️ #网络安全 #风险模型 #机房管理 #金融科技 #攻防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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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重庆银行科技部社招,涉网络安全、架构、大数据、软件研发、运维等岗位-移动支付网

本公告来自重庆银行社会招聘信息,涉及人工智能、系统分析、网络安全、软件研发、系统管理等多岗位。人工智能方向设有技术规划、路线选型、前沿研究、培训等职责,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具备4年以上科技或数字化行业经验,其中2年以上AI架构设计经验,熟悉大模型、NLP、知识图谱、RAG、Agent等落地技术,具备金融数据安全意识及场景化解决方案能力;系统分析岗聚焦需求分析、架构设计、模型评估与全链路性能优化,要求同样为硕士及以上,具备软件工程和大模型相关知识,能进行AI工程化建设与风险管控。网络安全管理岗强调云安全、数据安全、网络防御、应急响应等能力;软件研发管理岗、数据研发岗、系统管理与运维岗等同样需求硕士及以上学历,3-4年及以上相关从业经验,具备编程、数据库、云平台、项目管理等综合能力,偏向金融场景落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与高可用架构设计。大数据研发岗着重数据ETL、数据仓库、数据平台建设、生产事件处理及技术路线跟踪,要求具备数据平台相关经验。总体来看,岗位分布覆盖AI、数据、云、网络安全、系统开发与运维等方向,强调技术前沿、金融行业场景适配、强烈的学习能力、团队协作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合规意识。

🏷️ #人工智能 #数据 #系统开发 #网络安全 #金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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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银行昌吉分行助力昌吉州银行业、保险行业“3·15”金融消保宣传活动举办-新华网

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提升公众金融素养与风险防范能力,昌吉州在3月14日举办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清朗金融网络,守护安心消费”为主题,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吉监管分局及州内金融、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举办,汇聚各方力量推动消保工作落地。仪式上,尹斌强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践行“金融为民”的核心,指出要联动全行业聚焦网络风险防范、畅通维权渠道、普及金融知识,打造安全、诚信、有序的金融网络环境,确保各族群众的钱袋子安全。活动还对2025年度先进单位进行表彰,鼓励行业以标杆为榜样,持续提升工作水平。宣教区设立展台,发放资料并讲解反诈、征信、反非法集资等知识,现场解答网络支付安全、信息保护等热点问题,有效提升公众风险意识。未来将深化常态化宣教,走进社区、企业、校园,线上线下结合普及金融知识;健全长效机制,畅通投诉渠道,优化服务体验,强化协同共治,推动多方参与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为地区金融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 #金融 #消费者 #宣传 #风险防范 #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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