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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某诉东风日产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11月4日开庭 将明确涉事方权责边界
本案涉及自然人聂某作为原告,对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河南恒之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正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金融审判庭承办,主审法官为蔡某,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1月4日14:00,地点在张江第十四法庭(B1楼),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88567号。公告显示两被告均与原告之间存在金融借款合同关系,具体涉案金额尚未披露。法院排期开庭意在厘清合同权责,为汽车消费金融领域相关主体提供司法参考样本,并对行业规范流程和权责划分具有现实参照价值。案件后续进展有望影响涉事各方的权益认定与责任划分。
🏷️ #金融纠纷 #汽车金融 #司法参考 #合同权责 #开庭信息
🔗 原文链接
📰 聂某诉东风日产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11月4日开庭 将明确涉事方权责边界
本案涉及自然人聂某作为原告,对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河南恒之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正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金融审判庭承办,主审法官为蔡某,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1月4日14:00,地点在张江第十四法庭(B1楼),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88567号。公告显示两被告均与原告之间存在金融借款合同关系,具体涉案金额尚未披露。法院排期开庭意在厘清合同权责,为汽车消费金融领域相关主体提供司法参考样本,并对行业规范流程和权责划分具有现实参照价值。案件后续进展有望影响涉事各方的权益认定与责任划分。
🏷️ #金融纠纷 #汽车金融 #司法参考 #合同权责 #开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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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混乱的暴利生意,要凉了
近期金融监管加强,央行等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9月30日正式施行,明确禁止非金融机构和非经授权个人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这一举措配合此前的定价、资金、风控等多环节监管,直指以信息倒卖、花招导流为生的网贷中介与皮条客。行业长期存在的乱象包括多级信息转卖、隐性费用叠加、虚假低息与高额综合成本等,导致借款人承受高成本与大量骚扰信息。监管通过三拳并施:一是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抹除隐性收费;二是收紧资金通道、强化银行风控主体责任与合作机构白名单管理;三是封堵营销端,规定仅持牌机构及获委托的第三方平台可开展网络营销。此举将引发行业洗牌,预计大量中小中介与个人皮条客退出,头部合规平台通过提升风控与科技能力实现存活与健康发展。对普通消费者而言,真正的借款渠道回归银行官方渠道,金融与科技、流量与监管的边界将更加清晰。未来行业格局将向合规化、透明化、科技化方向推进。
🏷️ #金融监管 #网贷整治 #信息倒卖 #综合成本 #行业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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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混乱的暴利生意,要凉了
近期金融监管加强,央行等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9月30日正式施行,明确禁止非金融机构和非经授权个人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这一举措配合此前的定价、资金、风控等多环节监管,直指以信息倒卖、花招导流为生的网贷中介与皮条客。行业长期存在的乱象包括多级信息转卖、隐性费用叠加、虚假低息与高额综合成本等,导致借款人承受高成本与大量骚扰信息。监管通过三拳并施:一是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抹除隐性收费;二是收紧资金通道、强化银行风控主体责任与合作机构白名单管理;三是封堵营销端,规定仅持牌机构及获委托的第三方平台可开展网络营销。此举将引发行业洗牌,预计大量中小中介与个人皮条客退出,头部合规平台通过提升风控与科技能力实现存活与健康发展。对普通消费者而言,真正的借款渠道回归银行官方渠道,金融与科技、流量与监管的边界将更加清晰。未来行业格局将向合规化、透明化、科技化方向推进。
🏷️ #金融监管 #网贷整治 #信息倒卖 #综合成本 #行业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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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消费金融诉桂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11月3日开庭 助力合规化解信贷争议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1月3日10时就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桂某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案号为(2026)沪0113民初35310号。本案由立案庭及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承办,主审人为穆某,涉及双方在借款合同及相关权利义务上的争议。此次诉讼的推进有助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推动同类消费金融纠纷的合规处理,亦可为行业提供标准化的司法参照样本,促进消费金融领域纠纷解决的规范化。若裁判结果对所涉借贷关系作出明确认定,将对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置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同时提醒市场参与者谨慎投资与合规经营。
🏷️ #金融借款 #诉讼开庭 #消费金融 #司法裁判 #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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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消费金融诉桂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11月3日开庭 助力合规化解信贷争议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1月3日10时就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桂某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案号为(2026)沪0113民初35310号。本案由立案庭及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承办,主审人为穆某,涉及双方在借款合同及相关权利义务上的争议。此次诉讼的推进有助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推动同类消费金融纠纷的合规处理,亦可为行业提供标准化的司法参照样本,促进消费金融领域纠纷解决的规范化。若裁判结果对所涉借贷关系作出明确认定,将对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置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同时提醒市场参与者谨慎投资与合规经营。
🏷️ #金融借款 #诉讼开庭 #消费金融 #司法裁判 #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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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秒到账”“高收益”“低风险”……正式被叫停!
本次新规自9月30日起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核心在于将网络营销内容标准化为真实、通俗易懂,杜绝诱导性用语与暗示性承诺,禁止宣传保本或固定收益等承诺。办法不仅规范金融机构的网络营销行为,也覆盖第三方平台为金融产品提供营销的情形,明确禁止非金融机构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进行金融产品荐股或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对于使用算法推荐的营销,禁止设计诱导过度消费的模型。电话、短信营销需提供拒收/退订选项,拒收后不得再以相同方式发送。支付机构须将贷款、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在收银展示中区隔展示,防止混淆“花钱自有的钱”与“借钱消费”的界限。总体来看,办法旨在划定边界、建立执行框架,推动机构与平台透明合规开展网络营销,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 #金融营销 #规范监管 #网营销 #消费者保护 #支付区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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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秒到账”“高收益”“低风险”……正式被叫停!
本次新规自9月30日起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核心在于将网络营销内容标准化为真实、通俗易懂,杜绝诱导性用语与暗示性承诺,禁止宣传保本或固定收益等承诺。办法不仅规范金融机构的网络营销行为,也覆盖第三方平台为金融产品提供营销的情形,明确禁止非金融机构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进行金融产品荐股或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对于使用算法推荐的营销,禁止设计诱导过度消费的模型。电话、短信营销需提供拒收/退订选项,拒收后不得再以相同方式发送。支付机构须将贷款、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在收银展示中区隔展示,防止混淆“花钱自有的钱”与“借钱消费”的界限。总体来看,办法旨在划定边界、建立执行框架,推动机构与平台透明合规开展网络营销,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 #金融营销 #规范监管 #网营销 #消费者保护 #支付区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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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消费金融诉查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3日开庭
本案由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对被告查某提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1月3日09:30,审理法院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本次涉诉属于消费金融机构针对逾期借款主体的常规司法追偿程序,裁决结果将影响借贷双方的权责认定与后续履约安排。案件具体信息包括:原告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查某,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审理由本院第九法庭承办,案件号为(2026)沪0113民初35308号,主审人是穆某。上述案件属于日常个人消费借款的履约权责争议,一旦裁决,将有助于明确双方义务与权利,督促逾期行为规范。天眼查数据显示,马上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6月15日,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规模较大,股东结构包括重庆重百科技集团、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重庆银行等,显示企业具备较强的资本与资金背景。总体来看,该类诉讼属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常规贷后维权行为,合规且对日常信贷运营影响有限,相关进展将按司法公开要求对社会公示。
🏷️ #消费金融 #诉讼流程 #金融借款 #逾期追偿 #合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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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消费金融诉查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3日开庭
本案由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对被告查某提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1月3日09:30,审理法院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本次涉诉属于消费金融机构针对逾期借款主体的常规司法追偿程序,裁决结果将影响借贷双方的权责认定与后续履约安排。案件具体信息包括:原告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查某,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审理由本院第九法庭承办,案件号为(2026)沪0113民初35308号,主审人是穆某。上述案件属于日常个人消费借款的履约权责争议,一旦裁决,将有助于明确双方义务与权利,督促逾期行为规范。天眼查数据显示,马上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6月15日,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规模较大,股东结构包括重庆重百科技集团、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重庆银行等,显示企业具备较强的资本与资金背景。总体来看,该类诉讼属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常规贷后维权行为,合规且对日常信贷运营影响有限,相关进展将按司法公开要求对社会公示。
🏷️ #消费金融 #诉讼流程 #金融借款 #逾期追偿 #合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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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禁用“秒到账”营销,网贷App改换“最快1分钟”
9月30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互联网信贷行业过去惯用的不规范展业手段被逐一划上红线。其中,该《办法》第十条明确,制作网络营销内容不得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低利率”“无成本”等诱导性用语。新规落地前后,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对近30款互联网信贷类App调查发现,一些App营销话术整改明显,但仍有部分平台在应用商店产品页玩起话术擦边球。禁用“秒到账”后冒出“最快1分钟”9月30日0时后,记者逐一翻看了近30款互联网信贷类App在苹果应用商店的产品页。下载之前,消费者最先看到的就是该画面,这也是App吸引下载的重要入口。大部分互联网信贷类App产品页趋于规范,并在显著位置加上“合理借贷”“理性消费”“珍惜个人信用”一类提示。但有一些App则是换汤不换药。新规要求不得使用“秒到账”这三个字,不少平台确实改口了,但也找到了“替身”。“桔多多”写着“快速放款,最快5分钟到账”,“用多多”写着“极速下款,最快3分钟到账”,“招联好期贷”在产品页所标注的产品优势就含“现金借款成功后最快1分钟放款”,“钱小乐”“榕树贷款”同样写明“最快1分钟放款”。有的平台将时间进一步缩减到“秒级”。“中原消费金融”强调“最快30秒放款”,“苏宁任性贷”醒目标注“审核快至20秒”,“维信卡卡贷”写着“放款快,实时审批出额”,“放薪借”干脆写着“极速贷款秒批”。同一款App里,营销说法还会自相矛盾。“智小融”在描述栏中写着“审批通过后最快1分钟放款”,但更醒目的图片宣传上又变成了“最快3分钟放款”。“日息”算细账“免息”招新客把成本切成“每天几毛钱”,也是网贷类平台曾惯用的营销手法。记者发现,新规落地后,仍有App在产品页内如此营销。“省呗”产品页写着“年化利率最低5%-24%”,但“最低”二字几乎看不见,并将“借1万用1年日均息费0.8元起”与年化利率并列;“花鸭借钱”写着“借1千元1天利息0.3元起”;“榕树贷款”直接以百分比展示日利率,“日利率0.03%,借10000元,分12期,日息3元”。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认为,“日均几毛钱”是“锚定效应”的滥用,将年化利率切碎为小额数字,弱化借款人对真实成本的感知。“合规的要义不在字数多寡,而在信息是否完整、显著、可比较。”监管对息费展示早有硬要求。8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正式施行,明确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各息费项目收取标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等要求折算为年化水平。最新落地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第八条也同时规定,涉及利率费率等关键信息应当与金融产品合同相关条款内容保持一致,并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不得有刻意隐瞒或误导。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认为,部分平台在产品页面优先展示日均小额息费,弱化最低利率适用条件,未显著展示综合融资成本,这类宣传方式不符合《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及《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还有一类现象值得注意,即“免息”揽客。一些App在产品页展示“30天免息”“限时优惠”“新人福利”等。业内专家也分析,如果这些信息只讲免息不讲后续成本、只讲福利不讲风险,也有诱导之嫌。“借款人决策若建立在信息残缺之上,合意便失去实质基础。”田利辉说。专家:合规审查须覆盖全链路8月2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落实系列案例第1期,主题就是贷款产品使用诱导性宣传用语,并公布典型负面案例。该案例被点名的话术包括“到账快,最快三分钟到账”和“利率低,1000元借款单日最低0.25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对这些话术做了解读:“门槛低”与《办法》列明的“低门槛”意思一致,“到账快,最快3分钟到账”与《办法》列明的“秒到账”意思一致,“利率低”与《办法》列明的“低利率”意思一致。该协会表示,诱导性用语包括《办法》列明的用语以及意思相同或相似的用语;凡通过夸大收益、淡化风险、不实承诺、制造焦虑等各种手段,误导金融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真实情况下做出决策的行为,均属于诱导性营销。对于“秒到账”改成“极速贷款”“实时审批出额”等说法,田利辉认为,这种“换汤不换药”是典型的“规避性合规”。“禁令针对的是‘以速度暗示诱导借款’这一实质,而非‘秒到账’三字本身。”田利辉表示,“极速贷款”“30秒放款”传递的信息与“秒到账”无异,仍属诱导性用语。 “整治诱导性营销,不能只盯着App里的页面。”王蓬博认为,应用商店的下载说明页、开屏广告、对外宣传物料都属于《办法》定义的网络营销内容。机构需要承担全渠道营销主体责任,防范前端违规引流、后端合规展示的套利行为。田利辉也表示,《办法》对“网络营销”的定义采取开放列举,涵盖一切商业性宣传推介活动。应用商店产品页往往是消费者接触金融产品的“第一触点”,其影响力不亚于App内页。金融机构的合规审查须覆盖从下载页到使用页的全链路,应用商店亦应承担资质核验责任。
🏷️ #金融监管 #网销合规 #诱导性营销 #日息成本 #应用商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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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禁用“秒到账”营销,网贷App改换“最快1分钟”
9月30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互联网信贷行业过去惯用的不规范展业手段被逐一划上红线。其中,该《办法》第十条明确,制作网络营销内容不得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低利率”“无成本”等诱导性用语。新规落地前后,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对近30款互联网信贷类App调查发现,一些App营销话术整改明显,但仍有部分平台在应用商店产品页玩起话术擦边球。禁用“秒到账”后冒出“最快1分钟”9月30日0时后,记者逐一翻看了近30款互联网信贷类App在苹果应用商店的产品页。下载之前,消费者最先看到的就是该画面,这也是App吸引下载的重要入口。大部分互联网信贷类App产品页趋于规范,并在显著位置加上“合理借贷”“理性消费”“珍惜个人信用”一类提示。但有一些App则是换汤不换药。新规要求不得使用“秒到账”这三个字,不少平台确实改口了,但也找到了“替身”。“桔多多”写着“快速放款,最快5分钟到账”,“用多多”写着“极速下款,最快3分钟到账”,“招联好期贷”在产品页所标注的产品优势就含“现金借款成功后最快1分钟放款”,“钱小乐”“榕树贷款”同样写明“最快1分钟放款”。有的平台将时间进一步缩减到“秒级”。“中原消费金融”强调“最快30秒放款”,“苏宁任性贷”醒目标注“审核快至20秒”,“维信卡卡贷”写着“放款快,实时审批出额”,“放薪借”干脆写着“极速贷款秒批”。同一款App里,营销说法还会自相矛盾。“智小融”在描述栏中写着“审批通过后最快1分钟放款”,但更醒目的图片宣传上又变成了“最快3分钟放款”。“日息”算细账“免息”招新客把成本切成“每天几毛钱”,也是网贷类平台曾惯用的营销手法。记者发现,新规落地后,仍有App在产品页内如此营销。“省呗”产品页写着“年化利率最低5%-24%”,但“最低”二字几乎看不见,并将“借1万用1年日均息费0.8元起”与年化利率并列;“花鸭借钱”写着“借1千元1天利息0.3元起”;“榕树贷款”直接以百分比展示日利率,“日利率0.03%,借10000元,分12期,日息3元”。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认为,“日均几毛钱”是“锚定效应”的滥用,将年化利率切碎为小额数字,弱化借款人对真实成本的感知。“合规的要义不在字数多寡,而在信息是否完整、显著、可比较。”监管对息费展示早有硬要求。8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正式施行,明确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各息费项目收取标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等要求折算为年化水平。最新落地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第八条也同时规定,涉及利率费率等关键信息应当与金融产品合同相关条款内容保持一致,并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不得有刻意隐瞒或误导。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认为,部分平台在产品页面优先展示日均小额息费,弱化最低利率适用条件,未显著展示综合融资成本,这类宣传方式不符合《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及《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还有一类现象值得注意,即“免息”揽客。一些App在产品页展示“30天免息”“限时优惠”“新人福利”等。业内专家也分析,如果这些信息只讲免息不讲后续成本、只讲福利不讲风险,也有诱导之嫌。“借款人决策若建立在信息残缺之上,合意便失去实质基础。”田利辉说。专家:合规审查须覆盖全链路8月2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落实系列案例第1期,主题就是贷款产品使用诱导性宣传用语,并公布典型负面案例。该案例被点名的话术包括“到账快,最快三分钟到账”和“利率低,1000元借款单日最低0.25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对这些话术做了解读:“门槛低”与《办法》列明的“低门槛”意思一致,“到账快,最快3分钟到账”与《办法》列明的“秒到账”意思一致,“利率低”与《办法》列明的“低利率”意思一致。该协会表示,诱导性用语包括《办法》列明的用语以及意思相同或相似的用语;凡通过夸大收益、淡化风险、不实承诺、制造焦虑等各种手段,误导金融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真实情况下做出决策的行为,均属于诱导性营销。对于“秒到账”改成“极速贷款”“实时审批出额”等说法,田利辉认为,这种“换汤不换药”是典型的“规避性合规”。“禁令针对的是‘以速度暗示诱导借款’这一实质,而非‘秒到账’三字本身。”田利辉表示,“极速贷款”“30秒放款”传递的信息与“秒到账”无异,仍属诱导性用语。 “整治诱导性营销,不能只盯着App里的页面。”王蓬博认为,应用商店的下载说明页、开屏广告、对外宣传物料都属于《办法》定义的网络营销内容。机构需要承担全渠道营销主体责任,防范前端违规引流、后端合规展示的套利行为。田利辉也表示,《办法》对“网络营销”的定义采取开放列举,涵盖一切商业性宣传推介活动。应用商店产品页往往是消费者接触金融产品的“第一触点”,其影响力不亚于App内页。金融机构的合规审查须覆盖从下载页到使用页的全链路,应用商店亦应承担资质核验责任。
🏷️ #金融监管 #网销合规 #诱导性营销 #日息成本 #应用商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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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信托原总经理的17年!!!
本次裁定公开了某信托公司原总经理何某某因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罚金200万元的案件。何某某自2004年至2022年履历横跨信托核心业务,犯罪轨迹与升迁高度绑定,受贿金额累计超2100万元,单笔最高至800万,且以“借款”为名为亲友购房、炒股;贪污案涉及620万元奖金,法院认定属于公共财物;滥用职权致损4.9亿余元,合谋设立账外资金池,以维持流动性但实则累积风险,最终形成巨大窟窿。此案揭示金融领域内部的制度漏洞与人性腐败,折射出“靠金融吃金融”的长期隐形风险。行业观察强调,金融反腐需从源头治理权力监督失灵,防范高管私欲对风控和资金的破坏,回归信用本源,构建以制度锁死人性弱点的内控体系,避免系统性风险扩散。结语呼吁以重典清除行业顽瘴痼疾,促使信托行业实现合规与稳健发展。
🏷️ #金融反腐 #信托行业 #权力监督 #内控机制 #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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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信托原总经理的17年!!!
本次裁定公开了某信托公司原总经理何某某因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罚金200万元的案件。何某某自2004年至2022年履历横跨信托核心业务,犯罪轨迹与升迁高度绑定,受贿金额累计超2100万元,单笔最高至800万,且以“借款”为名为亲友购房、炒股;贪污案涉及620万元奖金,法院认定属于公共财物;滥用职权致损4.9亿余元,合谋设立账外资金池,以维持流动性但实则累积风险,最终形成巨大窟窿。此案揭示金融领域内部的制度漏洞与人性腐败,折射出“靠金融吃金融”的长期隐形风险。行业观察强调,金融反腐需从源头治理权力监督失灵,防范高管私欲对风控和资金的破坏,回归信用本源,构建以制度锁死人性弱点的内控体系,避免系统性风险扩散。结语呼吁以重典清除行业顽瘴痼疾,促使信托行业实现合规与稳健发展。
🏷️ #金融反腐 #信托行业 #权力监督 #内控机制 #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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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禁用诱导性话术
自9月30日起实施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网络营销内容的标准、形式和边界进行了系统规范。其核心在于强调内容需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禁止诱导性用语和夸大承诺,明确不得暗示或明确宣传保本、收益承诺、限定损失等。办法同时覆盖金融机构及第三方平台,为直播、短视频、算法推荐等新型营销形式设定红线,禁止非金融机构通过此类渠道进行金融产品营销,防止荐股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和过度引导消费的算法偏向。关于电话、短信营销,规定需提供拒收或退订选项,拒收后不得再度发送或致电。对支付环节,非银行支付机构需将贷款、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从支付工具中区隔展示,避免并列误导,确保用户明确区分“花自己的钱”和“借钱花”的关系。该法规旨在规范互联网金融营销,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缓解虚假宣传和无序竞争等风险。综上,标的清晰、合规传播和用户选择权将成为未来金融网络营销的基本准则。
🏷️ #金融合规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支付合规 #算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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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禁用诱导性话术
自9月30日起实施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网络营销内容的标准、形式和边界进行了系统规范。其核心在于强调内容需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禁止诱导性用语和夸大承诺,明确不得暗示或明确宣传保本、收益承诺、限定损失等。办法同时覆盖金融机构及第三方平台,为直播、短视频、算法推荐等新型营销形式设定红线,禁止非金融机构通过此类渠道进行金融产品营销,防止荐股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和过度引导消费的算法偏向。关于电话、短信营销,规定需提供拒收或退订选项,拒收后不得再度发送或致电。对支付环节,非银行支付机构需将贷款、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从支付工具中区隔展示,避免并列误导,确保用户明确区分“花自己的钱”和“借钱花”的关系。该法规旨在规范互联网金融营销,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缓解虚假宣传和无序竞争等风险。综上,标的清晰、合规传播和用户选择权将成为未来金融网络营销的基本准则。
🏷️ #金融合规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支付合规 #算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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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鲜报丨今天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禁用诱导性话术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题:今天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禁用诱导性话术新华社记者张千千贷款产品“低利率”“秒到账”?理财产品“高收益”“低风险”?今天开始,金融产品的这些网络营销话术正式被叫停。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将网络营销内容的标准设定为“真实准确、通俗易懂”,诱导性用语、话术将不能再使用。同时,不论是明示或暗示,都不能宣传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顾问或者咨询服务保本、承诺收益、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这意味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将被进一步规范,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互联网逐渐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重要渠道,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但同时也存在虚假和误导宣传、营销行为涉嫌垄断和无序竞争、营销宣传内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风险问题,办法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从适用范围看,办法贯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要求。一方面,规范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另一方面,也对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对于直播、算法推荐等新型营销形式,办法划定监管红线——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特别是以荐股形式开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应用算法推荐技术开展网络营销的,不得设置诱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针对电话、短信营销扰民问题,办法设立硬性要求——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发送营销信息或者拨打营销电话的,应当提供拒收或者退订选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拒收或者退订的,不得以同样方式再次发送营销信息或者拨打营销电话。围绕老百姓日常支付消费,办法规范展示规则——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此前,有人将这条规定误读为“平台月付将退出支付选项”“零钱通、余额宝将无法再直接用于付款”等。事实上,这条规定是要求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通过并列展示误导用户混淆、模糊“花自己的钱”和“借钱花”的界限。消费者仍可以正常使用零钱通、余额宝、月付等金融产品和支付工具。“总体来看,办法并不是禁止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而是划定边界,给出一整套可落地的执行框架,推动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规范、透明开展网络营销,让金融产品和用户的真实需求相匹配,减少误导性宣传,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说。
🏷️ #金融营销 #网络监管 #消费者保护 #透明化 #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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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题:今天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禁用诱导性话术新华社记者张千千贷款产品“低利率”“秒到账”?理财产品“高收益”“低风险”?今天开始,金融产品的这些网络营销话术正式被叫停。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将网络营销内容的标准设定为“真实准确、通俗易懂”,诱导性用语、话术将不能再使用。同时,不论是明示或暗示,都不能宣传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顾问或者咨询服务保本、承诺收益、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这意味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将被进一步规范,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互联网逐渐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重要渠道,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但同时也存在虚假和误导宣传、营销行为涉嫌垄断和无序竞争、营销宣传内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风险问题,办法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从适用范围看,办法贯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要求。一方面,规范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另一方面,也对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对于直播、算法推荐等新型营销形式,办法划定监管红线——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特别是以荐股形式开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应用算法推荐技术开展网络营销的,不得设置诱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针对电话、短信营销扰民问题,办法设立硬性要求——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发送营销信息或者拨打营销电话的,应当提供拒收或者退订选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拒收或者退订的,不得以同样方式再次发送营销信息或者拨打营销电话。围绕老百姓日常支付消费,办法规范展示规则——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此前,有人将这条规定误读为“平台月付将退出支付选项”“零钱通、余额宝将无法再直接用于付款”等。事实上,这条规定是要求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通过并列展示误导用户混淆、模糊“花自己的钱”和“借钱花”的界限。消费者仍可以正常使用零钱通、余额宝、月付等金融产品和支付工具。“总体来看,办法并不是禁止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而是划定边界,给出一整套可落地的执行框架,推动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规范、透明开展网络营销,让金融产品和用户的真实需求相匹配,减少误导性宣传,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说。
🏷️ #金融营销 #网络监管 #消费者保护 #透明化 #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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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超12万条!有关支付,重大调整
本篇报道聚焦《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即将实施的核心变化:禁止将贷款、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直接捆绑在支付工具选项中,以防消费者在“付款”环节无感知地进入贷款环境。文章通过对比各大平台的收银台界面,指出当前已开始将信贷、理财与支付工具区分展示,避免混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监管层之所以强调区分,是因为过去花呗、白条等信贷产品常被并列展示甚至默认勾选,导致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透支和过度消费,甚至影响征信。统计及案例显示,网购、外卖、生活缴费等场景中,借贷工具的无感化扩张风险突出,相关投诉数量庞大。办法还对“秒到账”“低门槛”等营销话术、分销链条、API 导流等进行规范, forbid 将组合销售金融产品设为默认同意,并要求逐项披露成本与费率,确保透明与合规。总之,办法旨在划清支付工具、信贷与理财边界,推动行业回归规范化,同时提醒普通消费者在使用线上金融服务时保持警惕,理性规划资金。
🏷️ #支付合规 #无感借贷 #信贷捆绑 #消费者保护 #金融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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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超12万条!有关支付,重大调整
本篇报道聚焦《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即将实施的核心变化:禁止将贷款、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直接捆绑在支付工具选项中,以防消费者在“付款”环节无感知地进入贷款环境。文章通过对比各大平台的收银台界面,指出当前已开始将信贷、理财与支付工具区分展示,避免混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监管层之所以强调区分,是因为过去花呗、白条等信贷产品常被并列展示甚至默认勾选,导致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透支和过度消费,甚至影响征信。统计及案例显示,网购、外卖、生活缴费等场景中,借贷工具的无感化扩张风险突出,相关投诉数量庞大。办法还对“秒到账”“低门槛”等营销话术、分销链条、API 导流等进行规范, forbid 将组合销售金融产品设为默认同意,并要求逐项披露成本与费率,确保透明与合规。总之,办法旨在划清支付工具、信贷与理财边界,推动行业回归规范化,同时提醒普通消费者在使用线上金融服务时保持警惕,理性规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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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财经网 -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
本次由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标志我国首部统一规范金融业态网络营销行为的部门规章全面落地。新规覆盖六类主体,从支付机构到消费信贷机构,要求各自展业方式调整,重点在于提升营销合规与用户体验。具体变化包括:支付环节中不得将贷款等金融产品列入收银台选项,改为明显区分的分类展示;银行线上获客需自主管理营销内容的审核、风险控制及客户识别,禁止将外包替代自身责任;理财与基金等产品的排序、展示及业绩对比不得误导投资者,默认勾选应改为空置,直播理财须由持证人员在机构账号进行;保险行业加强对账号资质、宣传内容及自动续保控制,AI 内容需经审核;券商领域禁止无证荐股,直播导流需跳转至自营平台,投资者咨询与测评由机构负责;消费信贷领域取消诱导性用语与过度借贷模型,落地页须跳转至持牌机构自营平台,禁止通过API等渠道实现层层导流。对普通用户而言,主要体现为三点变化:收银台更加清洁、话术更真实、骚扰式推送有明确关闭通道。这些规定强化知情权与选择权,将营销主体责任回归持牌机构,推动金融网络营销从拼流量转向拼资质与服务,或将成为长期影响。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合规 #金融产品 #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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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由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标志我国首部统一规范金融业态网络营销行为的部门规章全面落地。新规覆盖六类主体,从支付机构到消费信贷机构,要求各自展业方式调整,重点在于提升营销合规与用户体验。具体变化包括:支付环节中不得将贷款等金融产品列入收银台选项,改为明显区分的分类展示;银行线上获客需自主管理营销内容的审核、风险控制及客户识别,禁止将外包替代自身责任;理财与基金等产品的排序、展示及业绩对比不得误导投资者,默认勾选应改为空置,直播理财须由持证人员在机构账号进行;保险行业加强对账号资质、宣传内容及自动续保控制,AI 内容需经审核;券商领域禁止无证荐股,直播导流需跳转至自营平台,投资者咨询与测评由机构负责;消费信贷领域取消诱导性用语与过度借贷模型,落地页须跳转至持牌机构自营平台,禁止通过API等渠道实现层层导流。对普通用户而言,主要体现为三点变化:收银台更加清洁、话术更真实、骚扰式推送有明确关闭通道。这些规定强化知情权与选择权,将营销主体责任回归持牌机构,推动金融网络营销从拼流量转向拼资质与服务,或将成为长期影响。
🏷️ #金融监管 #网络营销 #合规 #金融产品 #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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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题:今天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禁用诱导性话术 新华社记者张千千 贷款产品“低利率”“秒到账”?理财产品“高收益”“低风险”?今天开始,金融产品的这些网络营销话术正式被叫停。 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将网络营销内容的标准设定为“真实准确、通俗易懂”,诱导性用语、话术将不能再使用。同时,不论是明示或暗示,都不能宣传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顾问或者咨询服务保本、承诺收益、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 这意味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将被进一步规范,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逐渐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重要渠道,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但同时也存在虚假和误导宣传、营销行为涉嫌垄断和无序竞争、营销宣传内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风险问题,办法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 从适用范围看,办法贯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要求。一方面,规范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另一方面,也对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全面规范。 对于直播、算法推荐等新型营销形式,办法划定监管红线——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特别是以荐股形式开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应用算法推荐技术开展网络营销的,不得设置诱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 针对电话、短信营销扰民问题,办法设立硬性要求——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发送营销信息或者拨打营销电话的,应当提供拒收或者退订选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拒收或者退订的,不得以同样方式再次发送营销信息或者拨打营销电话。 围绕老百姓日常支付消费,办法规范展示规则——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 此前,有人将这条规定误读为“平台月付将退出支付选项”“零钱通、余额宝将无法再直接用于付款”等。事实上,这条规定是要求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通过并列展示误导用户混淆、模糊“花自己的钱”和“借钱花”的界限。消费者仍可以正常使用零钱通、余额宝、月付等金融产品和支付工具。 图为支付平台对金融产品和支付工具进行区隔展示的截图。 “总体来看,办法并不是禁止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而是划定边界,给出一整套可落地的执行框架,推动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规范、透明开展网络营销,让金融产品和用户的真实需求相匹配,减少误导性宣传,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说。
🏷️ #网银营销 #金融监管 #消费者保护 #支付合规 #算法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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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题:今天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禁用诱导性话术 新华社记者张千千 贷款产品“低利率”“秒到账”?理财产品“高收益”“低风险”?今天开始,金融产品的这些网络营销话术正式被叫停。 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将网络营销内容的标准设定为“真实准确、通俗易懂”,诱导性用语、话术将不能再使用。同时,不论是明示或暗示,都不能宣传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顾问或者咨询服务保本、承诺收益、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 这意味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将被进一步规范,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逐渐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重要渠道,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但同时也存在虚假和误导宣传、营销行为涉嫌垄断和无序竞争、营销宣传内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风险问题,办法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 从适用范围看,办法贯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要求。一方面,规范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另一方面,也对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全面规范。 对于直播、算法推荐等新型营销形式,办法划定监管红线——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特别是以荐股形式开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应用算法推荐技术开展网络营销的,不得设置诱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 针对电话、短信营销扰民问题,办法设立硬性要求——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发送营销信息或者拨打营销电话的,应当提供拒收或者退订选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拒收或者退订的,不得以同样方式再次发送营销信息或者拨打营销电话。 围绕老百姓日常支付消费,办法规范展示规则——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 此前,有人将这条规定误读为“平台月付将退出支付选项”“零钱通、余额宝将无法再直接用于付款”等。事实上,这条规定是要求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通过并列展示误导用户混淆、模糊“花自己的钱”和“借钱花”的界限。消费者仍可以正常使用零钱通、余额宝、月付等金融产品和支付工具。 图为支付平台对金融产品和支付工具进行区隔展示的截图。 “总体来看,办法并不是禁止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而是划定边界,给出一整套可落地的执行框架,推动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规范、透明开展网络营销,让金融产品和用户的真实需求相匹配,减少误导性宣传,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说。
🏷️ #网银营销 #金融监管 #消费者保护 #支付合规 #算法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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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寿寿险山东分公司推金融文化专栏 消保评价升至行业第5位 - 观点网
中国人寿寿险山东分公司聚焦金融文化建设,推出“国寿金融文化故事”专栏,并制作《海上冒险家》系列微纪录片,讲述保险人深入海岛、渔村解决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实践,推动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服务水平提升。2025年在消保监管评价中取得突破,行业排名提升至第5位,较上年上升5名,显示客户服务与合规水平的综合进步。服务渠道方面,已构建83家智享店、覆盖全省134家柜面网点,年度服务量突破千万,用户好评率高达99.98%;空中客服服务量达53.53万人次,接通率为93.28%。在理赔领域,2025年累计服务客户约259.7万,赔付金额49.9亿元;其中移动理赔、电子发票理赔和重疾一日赔等综合服务成效显著,重疾一日赔服务覆盖1.5万客户,合计赔付5.4亿元,理赔预付服务亦有显著增长。至2026年7月,全省免息复效服务覆盖8871人、11475件保单,保费2.87亿元;保单借款累计服务100.84万人次,借款金额约240.93亿元,显示偿付与资金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免责声明:信息基于公开资料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请以官方信息为准。
🏷️ #保险服务 #理赔 #消费者权益 #金融文化 #免息复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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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寿寿险山东分公司推金融文化专栏 消保评价升至行业第5位 - 观点网
中国人寿寿险山东分公司聚焦金融文化建设,推出“国寿金融文化故事”专栏,并制作《海上冒险家》系列微纪录片,讲述保险人深入海岛、渔村解决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实践,推动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服务水平提升。2025年在消保监管评价中取得突破,行业排名提升至第5位,较上年上升5名,显示客户服务与合规水平的综合进步。服务渠道方面,已构建83家智享店、覆盖全省134家柜面网点,年度服务量突破千万,用户好评率高达99.98%;空中客服服务量达53.53万人次,接通率为93.28%。在理赔领域,2025年累计服务客户约259.7万,赔付金额49.9亿元;其中移动理赔、电子发票理赔和重疾一日赔等综合服务成效显著,重疾一日赔服务覆盖1.5万客户,合计赔付5.4亿元,理赔预付服务亦有显著增长。至2026年7月,全省免息复效服务覆盖8871人、11475件保单,保费2.87亿元;保单借款累计服务100.84万人次,借款金额约240.93亿元,显示偿付与资金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免责声明:信息基于公开资料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请以官方信息为准。
🏷️ #保险服务 #理赔 #消费者权益 #金融文化 #免息复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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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诉中银消费金融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2日开庭将促进行业合规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显示,张某诉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将于2026年11月2日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由法院金融审判庭承办,涉及金融类小额借款合同相关民事纠纷,开庭时间定在上午9点15分,地点为张江第二十法庭(B4楼),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90625号,主审人为徐某某。作为国内较早成立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中银消费金融此次诉讼可能为同类纠纷的司法处置提供参考样本,促使其进一步规范合同履约和服务细节,推动行业合规运营。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高维斌,注册资本约1.514亿人民币,股东包括中国银行、百联集团、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等。该案的审理结果将对后续同类纠纷的处理具有示范作用。
🏷️ #金融纠纷 #持牌机构 #小额借款 #司法审理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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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诉中银消费金融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2日开庭将促进行业合规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显示,张某诉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将于2026年11月2日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由法院金融审判庭承办,涉及金融类小额借款合同相关民事纠纷,开庭时间定在上午9点15分,地点为张江第二十法庭(B4楼),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90625号,主审人为徐某某。作为国内较早成立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中银消费金融此次诉讼可能为同类纠纷的司法处置提供参考样本,促使其进一步规范合同履约和服务细节,推动行业合规运营。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高维斌,注册资本约1.514亿人民币,股东包括中国银行、百联集团、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等。该案的审理结果将对后续同类纠纷的处理具有示范作用。
🏷️ #金融纠纷 #持牌机构 #小额借款 #司法审理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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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时评:贷款中介删除朋友圈,助贷行业迎来合规大考_中安在线
最近,贷款中介集体删除朋友圈、解散客户群的现象引发热议,背后是监管新规落地的信号。9月30日将正式实施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要求除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平台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这使得以往中介在朋友圈投放广告、拉客的做法触及红线,监管的刀口直指行业乱象,堵死以个人账号进行流量变现的路径,促使助贷行业从野蛮生长走向合规、持牌运营。监管并非孤立,形成了由助贷新规到网络营销办法的递进约束,明确了准入、成本定价和营销链路三方面的收紧,金融机构对营销内容负总责,第三方平台仅负责展示和转接,不能参与合同和资金。这将推动中介行业转型,缺乏资质与风控能力的机构将逐步出清,具备专业能力的机构要以合规、透明的方式提供服务,如帮助客户理解产品、匹配需求、准备材料等,成为可持续的价值点。对借款人而言,这是利好,减少诱导性话术和冲动借贷,提升消费安全与信用记录的可控性;但监管也需防止边界受损,避免误伤合法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与正规助贷咨询。对机构而言,挑战在于自营渠道与合规责任的增加,短期获客成本或上升,长期则有助于品牌信任与资产质量提升。总之,行业将从“以流量为王”转向“以风控和合规为本”的新格局,合规并非束缚,而是进入新竞争阶段的通行证。
🏷️ #合规走向 #助贷转型 #金融监管 #营销边界 #风控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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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时评:贷款中介删除朋友圈,助贷行业迎来合规大考_中安在线
最近,贷款中介集体删除朋友圈、解散客户群的现象引发热议,背后是监管新规落地的信号。9月30日将正式实施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要求除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平台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这使得以往中介在朋友圈投放广告、拉客的做法触及红线,监管的刀口直指行业乱象,堵死以个人账号进行流量变现的路径,促使助贷行业从野蛮生长走向合规、持牌运营。监管并非孤立,形成了由助贷新规到网络营销办法的递进约束,明确了准入、成本定价和营销链路三方面的收紧,金融机构对营销内容负总责,第三方平台仅负责展示和转接,不能参与合同和资金。这将推动中介行业转型,缺乏资质与风控能力的机构将逐步出清,具备专业能力的机构要以合规、透明的方式提供服务,如帮助客户理解产品、匹配需求、准备材料等,成为可持续的价值点。对借款人而言,这是利好,减少诱导性话术和冲动借贷,提升消费安全与信用记录的可控性;但监管也需防止边界受损,避免误伤合法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与正规助贷咨询。对机构而言,挑战在于自营渠道与合规责任的增加,短期获客成本或上升,长期则有助于品牌信任与资产质量提升。总之,行业将从“以流量为王”转向“以风控和合规为本”的新格局,合规并非束缚,而是进入新竞争阶段的通行证。
🏷️ #合规走向 #助贷转型 #金融监管 #营销边界 #风控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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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行上海市分行携手浦银金租落地金融租赁行业首单数字人民币跨境收款业务
近日,中行上海市分行联合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依托上海跨境贸易数字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平台,借助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成功办理了一笔从香港汇入上海的跨境数字人民币租赁收款业务。该笔业务是全国金融租赁行业首单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标志着沪港数字人民币跨境流通在金融租赁资本项下场景落地,为跨境金融服务创新树立新标杆。浦银金租长期深耕航运、航空、能源、科技等核心领域,跨境租赁在其业务版图中占据重要地位。然而,传统跨境租赁模式下,境外租金回款需经过多层代理银行清算,流程繁琐、周期较长、到账速度较慢,增加企业资金占用与降低资金周转效率。针对这一痛点,中行上海市分行主动靠前服务,与浦银金租及上海跨境贸易数字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共同通过“货币桥”打造高效、透明的一体化数字化结算方案。此次创新通过精简多层代理中转,大幅提升跨境资金流转效率、降低结算与汇兑成本,助力金融租赁行业形成“租赁本金出海、境外租金回流”的高效双向资金闭环;同时通过平台实现线上登记、背景核验与全流程数据存证,资金流向可追溯、交易背景可穿透、风险可控,在合规前提下为行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路径。下一步,中行上海市分行将继续立足金融改革前沿,深化银租协同与平台联动,拓宽跨境租赁、跨境投融资等重点场景应用,以更具创新性的数字金融服务支持实体企业“走出去”,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贡献于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 #数字人民币 #跨境金融 #金融科技 #租赁金融 #开放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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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行上海市分行携手浦银金租落地金融租赁行业首单数字人民币跨境收款业务
近日,中行上海市分行联合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依托上海跨境贸易数字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平台,借助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成功办理了一笔从香港汇入上海的跨境数字人民币租赁收款业务。该笔业务是全国金融租赁行业首单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标志着沪港数字人民币跨境流通在金融租赁资本项下场景落地,为跨境金融服务创新树立新标杆。浦银金租长期深耕航运、航空、能源、科技等核心领域,跨境租赁在其业务版图中占据重要地位。然而,传统跨境租赁模式下,境外租金回款需经过多层代理银行清算,流程繁琐、周期较长、到账速度较慢,增加企业资金占用与降低资金周转效率。针对这一痛点,中行上海市分行主动靠前服务,与浦银金租及上海跨境贸易数字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共同通过“货币桥”打造高效、透明的一体化数字化结算方案。此次创新通过精简多层代理中转,大幅提升跨境资金流转效率、降低结算与汇兑成本,助力金融租赁行业形成“租赁本金出海、境外租金回流”的高效双向资金闭环;同时通过平台实现线上登记、背景核验与全流程数据存证,资金流向可追溯、交易背景可穿透、风险可控,在合规前提下为行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路径。下一步,中行上海市分行将继续立足金融改革前沿,深化银租协同与平台联动,拓宽跨境租赁、跨境投融资等重点场景应用,以更具创新性的数字金融服务支持实体企业“走出去”,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贡献于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 #数字人民币 #跨境金融 #金融科技 #租赁金融 #开放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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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贷款成本,藏不住了!从业机构如何行动?_财经要闻_财富频道
随着数字金融快速渗透,个人借贷、消费分期成为大众常用的金融工具,但信息不透明、营销诱导等风险也随之相伴而来,金融消费者对收费清晰、服务规范的诉求愈发强烈。在此背景下,2026年,金融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聚焦贷款息费披露、网络金融营销两大关键领域,补齐制度短板,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筑起制度屏障。面对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平台企业等从业机构快速响应,从系统改造、流程管控、营销治理、用户服务多维度落地各项规则,以实干筑牢金融消费“防火墙”。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新规发布后,不少金融机构第一时间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对照监管条款逐项梳理业务风险点,倒排工期推进系统迭代、场景改造和制度修订。通过明示表、强制阅读弹窗等形式,优化借款申请、签约确认等对客展示逻辑,清晰披露综合融资年化成本、各项费用构成、违约成本,杜绝隐形、模糊收费,严格按照IRR测算标准,将复杂成本转化为用户看得懂的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网络营销环节,平台完善广告审核机制,清理诱导性宣传话术,落实上线审核与抽检,压实营销发布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内部消保培训,畅通投诉反馈渠道,部分机构息费相关投诉实现下降,合规在实处落地。行业普遍认为,息费明示与营销规范的落地有助于信息透明、提升普通用户的借贷理性,推动行业从流量导向转向权益导向,摒弃粗放营销,促使消费者和机构共同走向可持续发展。消保建设需持续推进,机构表示将巩固新规落地成效,将监管要求转化为常态化服务标准,完善全生命周期的成本可查可追溯,推动金融知识科普,提升理性借贷意识,并通过技术、制度、宣教协同发力,营造清朗的金融消费环境,让群众安心借贷、放心消费。
🏷️ #金融合规 #信息披露 #网络营销 #消费者权益 #金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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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贷款成本,藏不住了!从业机构如何行动?_财经要闻_财富频道
随着数字金融快速渗透,个人借贷、消费分期成为大众常用的金融工具,但信息不透明、营销诱导等风险也随之相伴而来,金融消费者对收费清晰、服务规范的诉求愈发强烈。在此背景下,2026年,金融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聚焦贷款息费披露、网络金融营销两大关键领域,补齐制度短板,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筑起制度屏障。面对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平台企业等从业机构快速响应,从系统改造、流程管控、营销治理、用户服务多维度落地各项规则,以实干筑牢金融消费“防火墙”。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新规发布后,不少金融机构第一时间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对照监管条款逐项梳理业务风险点,倒排工期推进系统迭代、场景改造和制度修订。通过明示表、强制阅读弹窗等形式,优化借款申请、签约确认等对客展示逻辑,清晰披露综合融资年化成本、各项费用构成、违约成本,杜绝隐形、模糊收费,严格按照IRR测算标准,将复杂成本转化为用户看得懂的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网络营销环节,平台完善广告审核机制,清理诱导性宣传话术,落实上线审核与抽检,压实营销发布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内部消保培训,畅通投诉反馈渠道,部分机构息费相关投诉实现下降,合规在实处落地。行业普遍认为,息费明示与营销规范的落地有助于信息透明、提升普通用户的借贷理性,推动行业从流量导向转向权益导向,摒弃粗放营销,促使消费者和机构共同走向可持续发展。消保建设需持续推进,机构表示将巩固新规落地成效,将监管要求转化为常态化服务标准,完善全生命周期的成本可查可追溯,推动金融知识科普,提升理性借贷意识,并通过技术、制度、宣教协同发力,营造清朗的金融消费环境,让群众安心借贷、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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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930新规”倒计时②:花钱还是借钱?借贷告别野蛮获客,贷款不再“不知不觉”|大鱼财经-新黄河APP
本次由央行联合七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落地,将覆盖全金融行业,重点治理助贷领域的违规营销、无序获客和误导消费等痛点。核心影响是传统流量变现模式的全面受限:禁止非持牌营销与外部导流,线上获客成本和难度显著上升,促使行业加速向存量运营与精细化发展转型,告别粗放拉新。支付端和信贷端的界限被清晰划分,前台展示将更透明,信贷信息、利率及资方信息等均在支付流程中清晰呈现,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被显著提升。无感借贷时代逐步被打破,原本通过支付工具隐蔽开展的信贷活动将被公开区分,减少用户在不知情情况下就签约借贷的情况。由于监管加强和入口收缩,获客逻辑被重写,行业将转向存量经营与新业务探索,平台不得再以高频弹窗、红包等方式隐性推动信贷,市场竞争将趋于更公平、合规。尽管获客成本上升和进入门槛提高带来短期挑战,但合规化的发展有望为具备资质的平台带来更理性、可持续的增长路径。
🏷️ #金融合规 #无感借贷 #获客成本 #支付与信贷分离 #助贷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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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930新规”倒计时②:花钱还是借钱?借贷告别野蛮获客,贷款不再“不知不觉”|大鱼财经-新黄河APP
本次由央行联合七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落地,将覆盖全金融行业,重点治理助贷领域的违规营销、无序获客和误导消费等痛点。核心影响是传统流量变现模式的全面受限:禁止非持牌营销与外部导流,线上获客成本和难度显著上升,促使行业加速向存量运营与精细化发展转型,告别粗放拉新。支付端和信贷端的界限被清晰划分,前台展示将更透明,信贷信息、利率及资方信息等均在支付流程中清晰呈现,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被显著提升。无感借贷时代逐步被打破,原本通过支付工具隐蔽开展的信贷活动将被公开区分,减少用户在不知情情况下就签约借贷的情况。由于监管加强和入口收缩,获客逻辑被重写,行业将转向存量经营与新业务探索,平台不得再以高频弹窗、红包等方式隐性推动信贷,市场竞争将趋于更公平、合规。尽管获客成本上升和进入门槛提高带来短期挑战,但合规化的发展有望为具备资质的平台带来更理性、可持续的增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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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联消费金融诉蔡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0月27日开庭推进逾期债权司法追偿
近日,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对簿公堂,被告为蔡某,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0月27日10时,审理法院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本次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开庭安排,意味着招联消费金融针对相关逾期债权的司法追偿流程已进入公开审理阶段,相关主体的权责划分将通过司法程序得到进一步明确。案件涉及主体为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蔡某,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7民初26012号,案件由商事审判庭承办,主审人为蒋某,开庭在该院第七法庭进行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双方在金融借款项下的责任界定与权益处置,也为消费金融领域的类案纠纷处理提供司法参考。招联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章杨清,股东包括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占50%,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均为1000000万元,注册地址在深圳前海。此次诉讼反映出该公司依规推进逾期债权司法追偿的常规动作,将通过司法程序明确权责,提升行业合规化追偿机制的完善。
🏷️ #金融纠纷 #司法追偿 #消费金融 #公开审理 #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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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联消费金融诉蔡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0月27日开庭推进逾期债权司法追偿
近日,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对簿公堂,被告为蔡某,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0月27日10时,审理法院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本次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开庭安排,意味着招联消费金融针对相关逾期债权的司法追偿流程已进入公开审理阶段,相关主体的权责划分将通过司法程序得到进一步明确。案件涉及主体为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蔡某,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7民初26012号,案件由商事审判庭承办,主审人为蒋某,开庭在该院第七法庭进行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双方在金融借款项下的责任界定与权益处置,也为消费金融领域的类案纠纷处理提供司法参考。招联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章杨清,股东包括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占50%,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均为1000000万元,注册地址在深圳前海。此次诉讼反映出该公司依规推进逾期债权司法追偿的常规动作,将通过司法程序明确权责,提升行业合规化追偿机制的完善。
🏷️ #金融纠纷 #司法追偿 #消费金融 #公开审理 #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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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联消费金融诉蔡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0月27日开庭推进逾期债权司法追偿
本篇报道聚焦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相关信息。原告诉称对被告蔡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入公开审理阶段,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0月27日10时00分,审理法院为松江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案号为(2026)沪0117民初26012号。案件由商事审判庭承办,后续将明确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及各自责任,对涉案主体的债权追偿及权益处置具有直接影响,也为消费金融领域的同类纠纷提供司法参考。招联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均为100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章杨清,股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占50%。该案的公开审理被视为推进逾期债权司法追偿的常规举措,旨在通过司法程序规范化处理,提升行业合规水平及追偿效率。
🏷️ #金融纠纷 #司法追偿 #消费金融 #公开开庭 #合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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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联消费金融诉蔡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0月27日开庭推进逾期债权司法追偿
本篇报道聚焦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相关信息。原告诉称对被告蔡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入公开审理阶段,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0月27日10时00分,审理法院为松江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案号为(2026)沪0117民初26012号。案件由商事审判庭承办,后续将明确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及各自责任,对涉案主体的债权追偿及权益处置具有直接影响,也为消费金融领域的同类纠纷提供司法参考。招联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均为100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章杨清,股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占50%。该案的公开审理被视为推进逾期债权司法追偿的常规举措,旨在通过司法程序规范化处理,提升行业合规水平及追偿效率。
🏷️ #金融纠纷 #司法追偿 #消费金融 #公开开庭 #合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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