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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能不能贷”到“该贷多少”
消费金融机构借助AI革新授信,从依赖职业、收入、资产和征信等静态资质,转向结合场景、行为及技能信息,判断真实需求、用途与还款能力,确定适当额度。此举有助于新市民、职场新人等征信不足群体获得普惠服务,并让资金匹配从“人找钱”转为“钱找人”。
AI还应用于客服、风控、反黑灰产及纠纷调解,提升服务效率,但替代数据可能引发隐私泄露、算法歧视和过度授信,尤其影响收入波动者。行业须将适当性、隐私、公平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产品设计,强化算法透明、模型审计及监管协同,在创新普惠的同时守住风险底线,推动高质量发展。
🏷️ #消费金融 #人工智能 #普惠金融 #算法治理 #消费者权益
🔗 原文链接
📰 从“能不能贷”到“该贷多少”
消费金融机构借助AI革新授信,从依赖职业、收入、资产和征信等静态资质,转向结合场景、行为及技能信息,判断真实需求、用途与还款能力,确定适当额度。此举有助于新市民、职场新人等征信不足群体获得普惠服务,并让资金匹配从“人找钱”转为“钱找人”。
AI还应用于客服、风控、反黑灰产及纠纷调解,提升服务效率,但替代数据可能引发隐私泄露、算法歧视和过度授信,尤其影响收入波动者。行业须将适当性、隐私、公平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产品设计,强化算法透明、模型审计及监管协同,在创新普惠的同时守住风险底线,推动高质量发展。
🏷️ #消费金融 #人工智能 #普惠金融 #算法治理 #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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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消费金融诉吴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12日开庭 属常规债权追索操作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被上诉人吴某,案件定于2026年11月12日14时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由属于常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将于金融审判庭第四法庭完成庭审流程,公开开庭意在通过法定程序维护消费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并规范信贷履约秩序。公告中还披露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结构及注册资本等背景信息。天眼查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高维斌,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151,400万元,股东包括中国银行、百联集团、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等。总体来看,此类诉讼为行业常态化的风险合规追索行为,旨在维护合规经营与信贷秩序,对公司日常经营暂未产生额外影响。
🏷️ #金融借款 #消费金融 #合规追索 #庭审公告 #债权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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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消费金融诉吴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12日开庭 属常规债权追索操作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被上诉人吴某,案件定于2026年11月12日14时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由属于常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将于金融审判庭第四法庭完成庭审流程,公开开庭意在通过法定程序维护消费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并规范信贷履约秩序。公告中还披露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结构及注册资本等背景信息。天眼查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高维斌,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151,400万元,股东包括中国银行、百联集团、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等。总体来看,此类诉讼为行业常态化的风险合规追索行为,旨在维护合规经营与信贷秩序,对公司日常经营暂未产生额外影响。
🏷️ #金融借款 #消费金融 #合规追索 #庭审公告 #债权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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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消费金融诉尉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12日开庭
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1月12日就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尉某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开庭审理。本案属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在借款违约后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合法权益的常规维权动作,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双方的权责划分与履约安排。案件聚焦于个人消费类金融借款的权利义务,法院将依据金融监管规则与民事法律规定,对借款的履约情况及权责边界作出判定,体现了行业内通过民事诉讼处置信贷违约资产的典型场景。中银消费金融的股东包括中国银行、百联集团、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等,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均高金额、企业规模庞大,显示该机构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及合规运营基础。整体分析认为,此次诉讼是行业规范贷后管理、维护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有助于推动消费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
🏷️ #消费金融 #金融借款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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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消费金融诉尉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12日开庭
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1月12日就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尉某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开庭审理。本案属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在借款违约后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合法权益的常规维权动作,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双方的权责划分与履约安排。案件聚焦于个人消费类金融借款的权利义务,法院将依据金融监管规则与民事法律规定,对借款的履约情况及权责边界作出判定,体现了行业内通过民事诉讼处置信贷违约资产的典型场景。中银消费金融的股东包括中国银行、百联集团、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等,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均高金额、企业规模庞大,显示该机构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及合规运营基础。整体分析认为,此次诉讼是行业规范贷后管理、维护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有助于推动消费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
🏷️ #消费金融 #金融借款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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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消费金融诉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12日开庭 助力行业纠纷处置规范化
本案系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被告王某某提起诉讼,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已公示开庭信息,定于2026年11月12日14时在合肥路三楼第四法庭进行审理,案号为(2026)沪0101民初28496号,承办单位为金融审判庭,主审人为陶某华。案件属于常规的金融借款纠纷,公告未披露具体金额,突出体现出消费金融领域司法处置流程的有序推进。天眼查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6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高维斌,企业为大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包括中国银行、百联集团、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等,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均为1.514亿人民币以上。点评认为,此类诉讼有助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通过司法途径追偿、规范贷后资产管理并压降不良风险,同时以公开透明的流程推动行业纠纷处置的规范化。
🏷️ #金融借款 #消费金融 #司法公开 # 债权追偿 # 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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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消费金融诉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12日开庭 助力行业纠纷处置规范化
本案系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被告王某某提起诉讼,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已公示开庭信息,定于2026年11月12日14时在合肥路三楼第四法庭进行审理,案号为(2026)沪0101民初28496号,承办单位为金融审判庭,主审人为陶某华。案件属于常规的金融借款纠纷,公告未披露具体金额,突出体现出消费金融领域司法处置流程的有序推进。天眼查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6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高维斌,企业为大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包括中国银行、百联集团、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等,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均为1.514亿人民币以上。点评认为,此类诉讼有助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通过司法途径追偿、规范贷后资产管理并压降不良风险,同时以公开透明的流程推动行业纠纷处置的规范化。
🏷️ #金融借款 #消费金融 #司法公开 # 债权追偿 # 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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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消费金融诉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12日开庭 属常规信贷追偿
本案涉及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而向被上诉人唐某提起诉讼,案件定于2026年11月12日14时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开庭。本次涉诉属于消费金融行业中常规的信贷违约追偿流程,法院将按司法程序进行事实核查与权责判定,后续庭审结果将成为界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定依据。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1.514亿人民币,股东包括中国银行、百联集团、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及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等。该案的处理预计有助于梳理不良资产、维护合规稳健的信贷经营,同时对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额外负面影响。
🏷️ #消费金融 #金融纠纷 #信贷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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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消费金融诉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12日开庭 属常规信贷追偿
本案涉及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而向被上诉人唐某提起诉讼,案件定于2026年11月12日14时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开庭。本次涉诉属于消费金融行业中常规的信贷违约追偿流程,法院将按司法程序进行事实核查与权责判定,后续庭审结果将成为界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定依据。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1.514亿人民币,股东包括中国银行、百联集团、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及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等。该案的处理预计有助于梳理不良资产、维护合规稳健的信贷经营,同时对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额外负面影响。
🏷️ #消费金融 #金融纠纷 #信贷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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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洪流三部曲续:碳基价值捕获与硅基价值创造 港美股资讯 | 华盛通
本研究从AI模型商与使用者两端,系统评估了AI在行业的捕获率与价值创造率。首先确定捕获率决定潜在收入,价值创造率决定企业的降本增效水平,二者分别对应短期市场景气与长期数据中心回报。通过对Anthropic公开数据的再构建,揭示不同行业在AI使用中的暴露度、使用率和薪资分布,并给出以任务次数为权重的行业捕获率估算。研究显示计算机行业与金融行业的捕获率差异显著,估算到2026年总ARR若为800亿美元时,计算机行业捕获率约9%、金融约1.9%;未来潜在捕获收入在4000亿美元水平,构成各行业的不同份额。另一方面,AI平均增效约7倍,行政支持与计算机行业增效显著,金融行业增效高达8.7倍,社会服务与医疗等行业相对较低。基于增效与使用率的综合分析,计算机行业与文体传媒等在价值创造上占比靠前,但也存在管理与销售等行业的异常分布。文章强调当前多数福利来自消费者剩余而非厂商收入,AI向软件化和应用化的转变将成为未来关注点,同时指出数据口径、暴露度与多任务特性等因素对估算的局限性与不确定性。最后提出未来观察的三大维度:价值创造水平、薪资基准与研究方法完善,强调全社会总价值创造能力才是上限。该研究属于国金证券对AI双视角的前瞻分析。
🏷️ #AI捕获率 #价值创造 #增效倍数 #行业差异 #消费者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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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洪流三部曲续:碳基价值捕获与硅基价值创造 港美股资讯 | 华盛通
本研究从AI模型商与使用者两端,系统评估了AI在行业的捕获率与价值创造率。首先确定捕获率决定潜在收入,价值创造率决定企业的降本增效水平,二者分别对应短期市场景气与长期数据中心回报。通过对Anthropic公开数据的再构建,揭示不同行业在AI使用中的暴露度、使用率和薪资分布,并给出以任务次数为权重的行业捕获率估算。研究显示计算机行业与金融行业的捕获率差异显著,估算到2026年总ARR若为800亿美元时,计算机行业捕获率约9%、金融约1.9%;未来潜在捕获收入在4000亿美元水平,构成各行业的不同份额。另一方面,AI平均增效约7倍,行政支持与计算机行业增效显著,金融行业增效高达8.7倍,社会服务与医疗等行业相对较低。基于增效与使用率的综合分析,计算机行业与文体传媒等在价值创造上占比靠前,但也存在管理与销售等行业的异常分布。文章强调当前多数福利来自消费者剩余而非厂商收入,AI向软件化和应用化的转变将成为未来关注点,同时指出数据口径、暴露度与多任务特性等因素对估算的局限性与不确定性。最后提出未来观察的三大维度:价值创造水平、薪资基准与研究方法完善,强调全社会总价值创造能力才是上限。该研究属于国金证券对AI双视角的前瞻分析。
🏷️ #AI捕获率 #价值创造 #增效倍数 #行业差异 #消费者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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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家消金公司高管轮番更迭,释放什么行业信号?
近半年以来,消费金融行业高管持续密集更迭,23家机构在董事长、总经理、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等关键岗位上累计发生39次任职资格批复。总体呈现两大趋势:一是银行系背景高管进入“一把手”岗位,提升资金管理、风控与合规模化建设能力;二是合规风控岗位集中补位,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成为行业常态,监管趋严推动治理短板补齐。自2026年以来,调整重心由董事会大换血转向全行业分散轮动,9月起多家机构出现重要人事变动,部分机构高管履历显示来自银行及金融系统的丰富管理经验,便于适配当前的风险管控与资金成本管理需求。分析指出,这些变动既有股东增资与治理结构调整驱动,也有资产质量压力、利率环境与资产荒背景下的存量经营转型需要,与监管要求的落地密切相关。未来行业将把合规风控嵌入决策核心,推动稳健经营与长期可持续增长。
🏷️ #高管变动 #银行系背景 #合规风控 #监管趋严 #消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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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家消金公司高管轮番更迭,释放什么行业信号?
近半年以来,消费金融行业高管持续密集更迭,23家机构在董事长、总经理、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等关键岗位上累计发生39次任职资格批复。总体呈现两大趋势:一是银行系背景高管进入“一把手”岗位,提升资金管理、风控与合规模化建设能力;二是合规风控岗位集中补位,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成为行业常态,监管趋严推动治理短板补齐。自2026年以来,调整重心由董事会大换血转向全行业分散轮动,9月起多家机构出现重要人事变动,部分机构高管履历显示来自银行及金融系统的丰富管理经验,便于适配当前的风险管控与资金成本管理需求。分析指出,这些变动既有股东增资与治理结构调整驱动,也有资产质量压力、利率环境与资产荒背景下的存量经营转型需要,与监管要求的落地密切相关。未来行业将把合规风控嵌入决策核心,推动稳健经营与长期可持续增长。
🏷️ #高管变动 #银行系背景 #合规风控 #监管趋严 #消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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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穿越周期? 消金公司在分化中探路前行
进入下半年,持牌消费金融企业呈现分化态势:行业告别高速扩张,部分机构主动控速,规模增速放缓但盈利能力改善明显。监管层密集出台多项规则,涵盖产品透明、营销规范与治理健康三大层面,旨在抑制诱导性营销与模糊定价,推动长期能力建设,如完善披露、降低信息不对称、加强消费者保护。不同机构对未来路径的选择各不相同:有的主动压降存量、收缩规模;有的依托股东资源稳步扩张;也有通过精细化运营与科技投入提升效率与抗风险能力。行业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加大,挂牌转让规模持续上升,显示出行业在“控速+去存量+提升自营能力”之间寻求平衡。以蚂蚁消金等为代表的样本显示,财政贴息等政策能够放大消费端需求并改善盈利结构,但未来盈利与风险成本的结构性平衡仍需通过自营获客、风控升级与场景金融能力提升来实现。总的趋势是从以规模驱动转向以能力驱动,推动消费金融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 #消费金融 #监管改革 #自营能力 #风控升级 #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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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穿越周期? 消金公司在分化中探路前行
进入下半年,持牌消费金融企业呈现分化态势:行业告别高速扩张,部分机构主动控速,规模增速放缓但盈利能力改善明显。监管层密集出台多项规则,涵盖产品透明、营销规范与治理健康三大层面,旨在抑制诱导性营销与模糊定价,推动长期能力建设,如完善披露、降低信息不对称、加强消费者保护。不同机构对未来路径的选择各不相同:有的主动压降存量、收缩规模;有的依托股东资源稳步扩张;也有通过精细化运营与科技投入提升效率与抗风险能力。行业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加大,挂牌转让规模持续上升,显示出行业在“控速+去存量+提升自营能力”之间寻求平衡。以蚂蚁消金等为代表的样本显示,财政贴息等政策能够放大消费端需求并改善盈利结构,但未来盈利与风险成本的结构性平衡仍需通过自营获客、风控升级与场景金融能力提升来实现。总的趋势是从以规模驱动转向以能力驱动,推动消费金融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 #消费金融 #监管改革 #自营能力 #风控升级 #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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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穿越周期?消金公司在分化中探路前行
进入下半年,持牌消费金融公司2026年的经营呈现分化格局:行业总体放缓扩张,部分机构主动控速并通过存量化解调整规模,行业正在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政策层面密集落地,重点聚焦产品透明、营销规范、治理健康三大层面,旨淘汰信息不对称和诱导营销,推动长期能力投入。多家机构的半年报显示路径各异:有的主动收缩规模以消化存量,如招联和兴业消金;有的依托股东资源稳步扩张;也有通过不良资产处置和精细化运营提升盈利水平。蚂蚁消金等通过财政贴息和花呗分期等场景红包化支持,带动消费端活跃度与盈利改善。此外,行业普遍强调从“规模驱动”转向“能力驱动”,自营能力、风控水平和消费者保护成为核心竞争力。行业分析普遍认为,未来市场增速将趋于稳定,自营获客能力、风控水平的提升将成为穿越周期的关键。总体来看,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我调整相互作用,旨在构建消费友好型金融体系,实现普惠金融的高质量发展。
🏷️ #消费金融 #风控升级 #财政贴息 #自营能力 #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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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穿越周期?消金公司在分化中探路前行
进入下半年,持牌消费金融公司2026年的经营呈现分化格局:行业总体放缓扩张,部分机构主动控速并通过存量化解调整规模,行业正在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政策层面密集落地,重点聚焦产品透明、营销规范、治理健康三大层面,旨淘汰信息不对称和诱导营销,推动长期能力投入。多家机构的半年报显示路径各异:有的主动收缩规模以消化存量,如招联和兴业消金;有的依托股东资源稳步扩张;也有通过不良资产处置和精细化运营提升盈利水平。蚂蚁消金等通过财政贴息和花呗分期等场景红包化支持,带动消费端活跃度与盈利改善。此外,行业普遍强调从“规模驱动”转向“能力驱动”,自营能力、风控水平和消费者保护成为核心竞争力。行业分析普遍认为,未来市场增速将趋于稳定,自营获客能力、风控水平的提升将成为穿越周期的关键。总体来看,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我调整相互作用,旨在构建消费友好型金融体系,实现普惠金融的高质量发展。
🏷️ #消费金融 #风控升级 #财政贴息 #自营能力 #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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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穿越周期? 消金公司在分化中探路前行
2026年下半年,持牌消金行业呈现分化态势,整体增长放缓但个别机构通过主动控速与结构性调整实现相对稳健的经营。监管在这一年密集落地,重点围绕产品透明、营销规范与治理健康三大层面,旨在淘汰不健康的获客与定价模式,促进长期能力建设与风险控制的投入。不同机构在调整路径上呈现差异化:有的主动压降规模、以存量化解风险;有的通过股东资源实现稳健扩张;也有机构通过精细化运营与科技投入提升盈利质量。财政贴息政策叠加市场引导,推动消费端需求与场景化金融服务的快速扩展,如花呗分期等产品在低成本促销与风险控制之间实现平衡。行业亦在提升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挂牌转让规模明显提升,反映出“以风控与自营能力提升”为核心的转型方向。未来趋势指向“能力驱动”而非“规模驱动”的健康发展路径,推动普惠金融在更高水平实现可持续增长。
🏷️ #金融监管 #消费金融 #自营能力 #不良资产 #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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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穿越周期? 消金公司在分化中探路前行
2026年下半年,持牌消金行业呈现分化态势,整体增长放缓但个别机构通过主动控速与结构性调整实现相对稳健的经营。监管在这一年密集落地,重点围绕产品透明、营销规范与治理健康三大层面,旨在淘汰不健康的获客与定价模式,促进长期能力建设与风险控制的投入。不同机构在调整路径上呈现差异化:有的主动压降规模、以存量化解风险;有的通过股东资源实现稳健扩张;也有机构通过精细化运营与科技投入提升盈利质量。财政贴息政策叠加市场引导,推动消费端需求与场景化金融服务的快速扩展,如花呗分期等产品在低成本促销与风险控制之间实现平衡。行业亦在提升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挂牌转让规模明显提升,反映出“以风控与自营能力提升”为核心的转型方向。未来趋势指向“能力驱动”而非“规模驱动”的健康发展路径,推动普惠金融在更高水平实现可持续增长。
🏷️ #金融监管 #消费金融 #自营能力 #不良资产 #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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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消费金融诉钱某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10日开庭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就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钱某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开展开庭审理,庭审时间定于2026年11月10日10:00,地点在张江第十八调解室(B2 楼)。本案属于金融消费领域的常见合同纠纷,法院将围绕借款合同的履约情况和权责划分进行司法认定,最终结果将直接影响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界定,并为机构后续信贷风控、催收流程优化提供参考。马上消费金融作为国企牌照的消费金融机构,其在日常信贷业务中产生的债权纠纷具有典型性,审理进展亦有助于完善该机构的合规体系和内部风控流程。本文信息基于公开公告整理,具体金额及法院最终裁定以实际公告为准,投资需谨慎。
🏷️ #金融纠纷 #信贷风控 #合规经营 #法院审理 #消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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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消费金融诉钱某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10日开庭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就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钱某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开展开庭审理,庭审时间定于2026年11月10日10:00,地点在张江第十八调解室(B2 楼)。本案属于金融消费领域的常见合同纠纷,法院将围绕借款合同的履约情况和权责划分进行司法认定,最终结果将直接影响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界定,并为机构后续信贷风控、催收流程优化提供参考。马上消费金融作为国企牌照的消费金融机构,其在日常信贷业务中产生的债权纠纷具有典型性,审理进展亦有助于完善该机构的合规体系和内部风控流程。本文信息基于公开公告整理,具体金额及法院最终裁定以实际公告为准,投资需谨慎。
🏷️ #金融纠纷 #信贷风控 #合规经营 #法院审理 #消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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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联消费金融诉周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10日开庭
本案由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对被告周某提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已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9时,庭审地点位于合肥路四楼第十法庭,案号为(2026)沪0101民初20417号。案件聚焦双方在金融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争议,法院将依程序对争议点进行审理与裁判,相关裁判结果将直接关系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招联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章杨清,系大型消费金融公司,股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各持股50%,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均为1000000万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前海,经营范围为消费金融服务。此次诉讼属于行业内的合规维权行为,旨在通过司法程序明确债权、责权及履约秩序,对公司的信贷权益进行规范性维护,通常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额外干扰。
🏷️ #消费金融 #诉讼 #权责 #维权 #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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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联消费金融诉周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10日开庭
本案由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对被告周某提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已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9时,庭审地点位于合肥路四楼第十法庭,案号为(2026)沪0101民初20417号。案件聚焦双方在金融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争议,法院将依程序对争议点进行审理与裁判,相关裁判结果将直接关系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招联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章杨清,系大型消费金融公司,股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各持股50%,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均为1000000万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前海,经营范围为消费金融服务。此次诉讼属于行业内的合规维权行为,旨在通过司法程序明确债权、责权及履约秩序,对公司的信贷权益进行规范性维护,通常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额外干扰。
🏷️ #消费金融 #诉讼 #权责 #维权 #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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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联消费金融诉周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10日开庭
本案由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时间定于2026年11月10日9时,地点在合肥路四楼第十法庭,案号为(2026)沪0101民初20417号,承办单位为金融审判庭,由主审人陈某某负责。案件聚焦双方在金融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将通过证据交换、法庭质证等程序进行裁判,裁定结果将直接影响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天眼查信息显示招联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章杨清,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均为10000万元,总部位于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股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持50%。点评认为此次诉讼属消费金融机构的常规合规维权行为,旨在通过司法程序厘清权责、维护信贷履约秩序、规范行业运行,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
🏷️ #金融借款 #消费金融 #诉讼 #权责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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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联消费金融诉周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10日开庭
本案由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时间定于2026年11月10日9时,地点在合肥路四楼第十法庭,案号为(2026)沪0101民初20417号,承办单位为金融审判庭,由主审人陈某某负责。案件聚焦双方在金融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将通过证据交换、法庭质证等程序进行裁判,裁定结果将直接影响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天眼查信息显示招联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章杨清,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均为10000万元,总部位于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股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持50%。点评认为此次诉讼属消费金融机构的常规合规维权行为,旨在通过司法程序厘清权责、维护信贷履约秩序、规范行业运行,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
🏷️ #金融借款 #消费金融 #诉讼 #权责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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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园:看好AI大时代,但我依旧不投科技个股
林园是国内早期进入证券市场的职业投资人,经历过多轮牛熊,2006年创办阳光私募,长期聚焦传统行业中的消费、医药等领域,强调企业盈利能力、品牌壁垒、低负债及长期需求。面对科技行情,他明确提出AI与机器人是生产力方向,但不等于能转化为上市公司持续利润,因此遵循“不投AI个股”的策略,风险控制在买入前即建立。他强调若无法判断企业价值与长期盈利逻辑,就不参与,避免因短期波动改变投资判断。近期采访中,他在AI、消费、医药等领域给出最新看法:在AI方面坚持产业方向正确不等于投资对象就会带来确定性收益,若难以决策就不投;在消费方面,看好传统快消品进入长期低估区间,结合投资回报率和股息率等指标进行筛选,优先长期稳定的必需消费;在医药方向,聚焦慢性病及并发症,关注肥胖和慢病领域,认为创新药出海是未来趋势而非炒作。对市场行情,他坚持不追求每轮都赚钱,强调抓重点,需等待方向对准的大机会,赚钱往往是等待和把握正确方向后自然产生的结果。
🏷️ #投资人 #AI #消费 #医药 #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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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园:看好AI大时代,但我依旧不投科技个股
林园是国内早期进入证券市场的职业投资人,经历过多轮牛熊,2006年创办阳光私募,长期聚焦传统行业中的消费、医药等领域,强调企业盈利能力、品牌壁垒、低负债及长期需求。面对科技行情,他明确提出AI与机器人是生产力方向,但不等于能转化为上市公司持续利润,因此遵循“不投AI个股”的策略,风险控制在买入前即建立。他强调若无法判断企业价值与长期盈利逻辑,就不参与,避免因短期波动改变投资判断。近期采访中,他在AI、消费、医药等领域给出最新看法:在AI方面坚持产业方向正确不等于投资对象就会带来确定性收益,若难以决策就不投;在消费方面,看好传统快消品进入长期低估区间,结合投资回报率和股息率等指标进行筛选,优先长期稳定的必需消费;在医药方向,聚焦慢性病及并发症,关注肥胖和慢病领域,认为创新药出海是未来趋势而非炒作。对市场行情,他坚持不追求每轮都赚钱,强调抓重点,需等待方向对准的大机会,赚钱往往是等待和把握正确方向后自然产生的结果。
🏷️ #投资人 #AI #消费 #医药 #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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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消费金融诉桂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11月3日开庭 助力合规化解信贷争议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1月3日10时就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桂某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案号为(2026)沪0113民初35310号。本案由立案庭及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承办,主审人为穆某,涉及双方在借款合同及相关权利义务上的争议。此次诉讼的推进有助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推动同类消费金融纠纷的合规处理,亦可为行业提供标准化的司法参照样本,促进消费金融领域纠纷解决的规范化。若裁判结果对所涉借贷关系作出明确认定,将对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置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同时提醒市场参与者谨慎投资与合规经营。
🏷️ #金融借款 #诉讼开庭 #消费金融 #司法裁判 #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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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消费金融诉桂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11月3日开庭 助力合规化解信贷争议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1月3日10时就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桂某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案号为(2026)沪0113民初35310号。本案由立案庭及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承办,主审人为穆某,涉及双方在借款合同及相关权利义务上的争议。此次诉讼的推进有助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推动同类消费金融纠纷的合规处理,亦可为行业提供标准化的司法参照样本,促进消费金融领域纠纷解决的规范化。若裁判结果对所涉借贷关系作出明确认定,将对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置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同时提醒市场参与者谨慎投资与合规经营。
🏷️ #金融借款 #诉讼开庭 #消费金融 #司法裁判 #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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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消费金融诉查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3日开庭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对被告查某提起诉讼,该案件开庭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3 日 09:30,审理法院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本次涉诉事项是消费金融机构针对逾期借款主体发起的常规司法追偿程序,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借贷双方的权责认定与后续履约安排。天眼查数据显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15 日,法定代表人为蒋宁,所属行业为消费金融公司服务,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 ( 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 1539 人,注册资本 400000 万人民币,实缴资本 375468.5715 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52 号渝兴广场 B2 栋 4 至 8 楼。股东信息如下:重庆重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诉讼属于日常贷后管理的正常业务场景,合规维权举措有助于明确权责、警示逾期行为,推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稳健运营。本文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请谨慎。
🏷️ #消费金融 #司法追偿 #逾期借款 #股东结构 #银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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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消费金融诉查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3日开庭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对被告查某提起诉讼,该案件开庭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3 日 09:30,审理法院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本次涉诉事项是消费金融机构针对逾期借款主体发起的常规司法追偿程序,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借贷双方的权责认定与后续履约安排。天眼查数据显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15 日,法定代表人为蒋宁,所属行业为消费金融公司服务,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 ( 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 1539 人,注册资本 400000 万人民币,实缴资本 375468.5715 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52 号渝兴广场 B2 栋 4 至 8 楼。股东信息如下:重庆重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诉讼属于日常贷后管理的正常业务场景,合规维权举措有助于明确权责、警示逾期行为,推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稳健运营。本文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请谨慎。
🏷️ #消费金融 #司法追偿 #逾期借款 #股东结构 #银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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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秒到账”“高收益”“低风险”……正式被叫停!
本次新规自9月30日起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核心在于将网络营销内容标准化为真实、通俗易懂,杜绝诱导性用语与暗示性承诺,禁止宣传保本或固定收益等承诺。办法不仅规范金融机构的网络营销行为,也覆盖第三方平台为金融产品提供营销的情形,明确禁止非金融机构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进行金融产品荐股或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对于使用算法推荐的营销,禁止设计诱导过度消费的模型。电话、短信营销需提供拒收/退订选项,拒收后不得再以相同方式发送。支付机构须将贷款、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在收银展示中区隔展示,防止混淆“花钱自有的钱”与“借钱消费”的界限。总体来看,办法旨在划定边界、建立执行框架,推动机构与平台透明合规开展网络营销,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 #金融营销 #规范监管 #网营销 #消费者保护 #支付区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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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秒到账”“高收益”“低风险”……正式被叫停!
本次新规自9月30日起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核心在于将网络营销内容标准化为真实、通俗易懂,杜绝诱导性用语与暗示性承诺,禁止宣传保本或固定收益等承诺。办法不仅规范金融机构的网络营销行为,也覆盖第三方平台为金融产品提供营销的情形,明确禁止非金融机构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进行金融产品荐股或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对于使用算法推荐的营销,禁止设计诱导过度消费的模型。电话、短信营销需提供拒收/退订选项,拒收后不得再以相同方式发送。支付机构须将贷款、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在收银展示中区隔展示,防止混淆“花钱自有的钱”与“借钱消费”的界限。总体来看,办法旨在划定边界、建立执行框架,推动机构与平台透明合规开展网络营销,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 #金融营销 #规范监管 #网营销 #消费者保护 #支付区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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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消费金融诉查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3日开庭
本案由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对被告查某提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1月3日09:30,审理法院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本次涉诉属于消费金融机构针对逾期借款主体的常规司法追偿程序,裁决结果将影响借贷双方的权责认定与后续履约安排。案件具体信息包括:原告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查某,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审理由本院第九法庭承办,案件号为(2026)沪0113民初35308号,主审人是穆某。上述案件属于日常个人消费借款的履约权责争议,一旦裁决,将有助于明确双方义务与权利,督促逾期行为规范。天眼查数据显示,马上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6月15日,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规模较大,股东结构包括重庆重百科技集团、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重庆银行等,显示企业具备较强的资本与资金背景。总体来看,该类诉讼属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常规贷后维权行为,合规且对日常信贷运营影响有限,相关进展将按司法公开要求对社会公示。
🏷️ #消费金融 #诉讼流程 #金融借款 #逾期追偿 #合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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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消费金融诉查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1月3日开庭
本案由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对被告查某提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1月3日09:30,审理法院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本次涉诉属于消费金融机构针对逾期借款主体的常规司法追偿程序,裁决结果将影响借贷双方的权责认定与后续履约安排。案件具体信息包括:原告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查某,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审理由本院第九法庭承办,案件号为(2026)沪0113民初35308号,主审人是穆某。上述案件属于日常个人消费借款的履约权责争议,一旦裁决,将有助于明确双方义务与权利,督促逾期行为规范。天眼查数据显示,马上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6月15日,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规模较大,股东结构包括重庆重百科技集团、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重庆银行等,显示企业具备较强的资本与资金背景。总体来看,该类诉讼属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常规贷后维权行为,合规且对日常信贷运营影响有限,相关进展将按司法公开要求对社会公示。
🏷️ #消费金融 #诉讼流程 #金融借款 #逾期追偿 #合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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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禁用诱导性话术
自9月30日起实施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网络营销内容的标准、形式和边界进行了系统规范。其核心在于强调内容需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禁止诱导性用语和夸大承诺,明确不得暗示或明确宣传保本、收益承诺、限定损失等。办法同时覆盖金融机构及第三方平台,为直播、短视频、算法推荐等新型营销形式设定红线,禁止非金融机构通过此类渠道进行金融产品营销,防止荐股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和过度引导消费的算法偏向。关于电话、短信营销,规定需提供拒收或退订选项,拒收后不得再度发送或致电。对支付环节,非银行支付机构需将贷款、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从支付工具中区隔展示,避免并列误导,确保用户明确区分“花自己的钱”和“借钱花”的关系。该法规旨在规范互联网金融营销,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缓解虚假宣传和无序竞争等风险。综上,标的清晰、合规传播和用户选择权将成为未来金融网络营销的基本准则。
🏷️ #金融合规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支付合规 #算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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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禁用诱导性话术
自9月30日起实施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网络营销内容的标准、形式和边界进行了系统规范。其核心在于强调内容需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禁止诱导性用语和夸大承诺,明确不得暗示或明确宣传保本、收益承诺、限定损失等。办法同时覆盖金融机构及第三方平台,为直播、短视频、算法推荐等新型营销形式设定红线,禁止非金融机构通过此类渠道进行金融产品营销,防止荐股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和过度引导消费的算法偏向。关于电话、短信营销,规定需提供拒收或退订选项,拒收后不得再度发送或致电。对支付环节,非银行支付机构需将贷款、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从支付工具中区隔展示,避免并列误导,确保用户明确区分“花自己的钱”和“借钱花”的关系。该法规旨在规范互联网金融营销,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缓解虚假宣传和无序竞争等风险。综上,标的清晰、合规传播和用户选择权将成为未来金融网络营销的基本准则。
🏷️ #金融合规 #网络营销 #消费者保护 #支付合规 #算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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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鲜报丨今天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禁用诱导性话术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题:今天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禁用诱导性话术新华社记者张千千贷款产品“低利率”“秒到账”?理财产品“高收益”“低风险”?今天开始,金融产品的这些网络营销话术正式被叫停。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将网络营销内容的标准设定为“真实准确、通俗易懂”,诱导性用语、话术将不能再使用。同时,不论是明示或暗示,都不能宣传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顾问或者咨询服务保本、承诺收益、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这意味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将被进一步规范,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互联网逐渐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重要渠道,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但同时也存在虚假和误导宣传、营销行为涉嫌垄断和无序竞争、营销宣传内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风险问题,办法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从适用范围看,办法贯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要求。一方面,规范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另一方面,也对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对于直播、算法推荐等新型营销形式,办法划定监管红线——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特别是以荐股形式开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应用算法推荐技术开展网络营销的,不得设置诱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针对电话、短信营销扰民问题,办法设立硬性要求——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发送营销信息或者拨打营销电话的,应当提供拒收或者退订选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拒收或者退订的,不得以同样方式再次发送营销信息或者拨打营销电话。围绕老百姓日常支付消费,办法规范展示规则——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此前,有人将这条规定误读为“平台月付将退出支付选项”“零钱通、余额宝将无法再直接用于付款”等。事实上,这条规定是要求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通过并列展示误导用户混淆、模糊“花自己的钱”和“借钱花”的界限。消费者仍可以正常使用零钱通、余额宝、月付等金融产品和支付工具。“总体来看,办法并不是禁止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而是划定边界,给出一整套可落地的执行框架,推动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规范、透明开展网络营销,让金融产品和用户的真实需求相匹配,减少误导性宣传,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说。
🏷️ #金融营销 #网络监管 #消费者保护 #透明化 #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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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鲜报丨今天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禁用诱导性话术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题:今天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禁用诱导性话术新华社记者张千千贷款产品“低利率”“秒到账”?理财产品“高收益”“低风险”?今天开始,金融产品的这些网络营销话术正式被叫停。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将网络营销内容的标准设定为“真实准确、通俗易懂”,诱导性用语、话术将不能再使用。同时,不论是明示或暗示,都不能宣传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顾问或者咨询服务保本、承诺收益、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这意味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将被进一步规范,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互联网逐渐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重要渠道,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但同时也存在虚假和误导宣传、营销行为涉嫌垄断和无序竞争、营销宣传内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风险问题,办法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从适用范围看,办法贯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要求。一方面,规范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另一方面,也对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对于直播、算法推荐等新型营销形式,办法划定监管红线——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特别是以荐股形式开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应用算法推荐技术开展网络营销的,不得设置诱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针对电话、短信营销扰民问题,办法设立硬性要求——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发送营销信息或者拨打营销电话的,应当提供拒收或者退订选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拒收或者退订的,不得以同样方式再次发送营销信息或者拨打营销电话。围绕老百姓日常支付消费,办法规范展示规则——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此前,有人将这条规定误读为“平台月付将退出支付选项”“零钱通、余额宝将无法再直接用于付款”等。事实上,这条规定是要求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通过并列展示误导用户混淆、模糊“花自己的钱”和“借钱花”的界限。消费者仍可以正常使用零钱通、余额宝、月付等金融产品和支付工具。“总体来看,办法并不是禁止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而是划定边界,给出一整套可落地的执行框架,推动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规范、透明开展网络营销,让金融产品和用户的真实需求相匹配,减少误导性宣传,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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