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亿理财剩44万,银行担责不该拖延 | 新京报快评 — 新京报

1.8亿理财资金到期后无法兑付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公证处与银行分行签署理财协议,资金却在到期后蒸发,仅剩44万余元。法院先后以‘涉嫌犯罪、先刑后民’为由驳回起诉,引发公众对银行责任与保护存款人的质疑。
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撤销一、二审裁定,指令北京金融法院就案件进行独立审理。裁定强调非同一事实下的民事纠纷应独立进入司法程序,银行的责任无需等待刑事结果就可认定。此举对银行提出更高注意义务,也为受害人争取早日救济提供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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