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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新规实施 基金公司密集公示合作平台

自《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正式实施以来,多家基金公司在官方网站公示网络营销渠道信息,覆盖易方达、广发、富国、天弘、鹏华、嘉实、招商、工银瑞信、平安、大成等十余家机构,显示行业在规范化披露方面进入落地阶段。公示内容普遍包含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信息及部分基金产品信息,但口径不一,部分仅列平台名称,另有机构细化到具体基金及代码。以天弘为例,披露了蚂蚁财富、京东、同花顺等平台及对应基金信息,且承诺根据合作变动持续更新。嘉实等头部基金公司则强调月度更新与严格审核流程,披露由合规、互金、渠道、市场等多部门协同完成。业内普遍认为尚需统一标准,未来将通过行业细化指引统一披露口径,减少因口径差异带来的合规风险,提高投资者知情权与市场监督效率。长远看,信息透明度提升将促使基金销售竞争从单纯流量转向产品质量、服务与合规经营能力的竞争,推动形成规范、可持续的基金销售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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