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付卡新规征求意见:记名卡5000封顶,不记名有效期不低于3年 — 新京报

7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就《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完善监管制度,促进预付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征求意见稿将预付卡分为记名与不记名两类,记名单张资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不记名单张不超过1000元且有效期不低于3年,不记名卡不得挂失赎回;购卡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并要求告知有效期及计算方式。对于超过有效期仍有余额的卡,应提供延期、激活、换卡等服务。网络发卡倾向小额便民需求,单张不超过200元的网络发行限额;如需通过网络销售,需自营网络平台并限定额度,强调实体网点发行销售并聚焦小额本地民生场景。并明确禁止取现、跨机构资金划转,单笔支付上限1万元,充值5000元以上须使用非现金方式,且不得用信用卡充值。监管强调对线下商户的实地核验、牌照地域匹配,统一挂失、赎回、余额延期等服务标准,有助于提升持卡人权益保护,抑制无实体场景的无序扩张,推动行业向小额、本地化、合规化发展。王蓬博指出长期行业分化将加速,具备线下资源的机构更具稳健性,缺乏线下场景的机构或将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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