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网 - [法治日报]杨东:筑牢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安全屏障

为提升金融信息服务的数据安全与价值实现,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了《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标志着我国金融数据治理进入更安全、可用并重的新阶段。文章指出,金融信息服务作为市场价格发现、风险传导与资源配置的信息基础,其数据治理水平直接影响金融市场的运行与稳定性。长期以来,数据法律定位模糊、规制不足;随着数据规模扩大、流动频繁,亟需明确分类与分级。《指南》将数据分为业务数据、用户数据、企业数据三类一级分类,并在此基础上细化为九个二级、七一个三级分类,确立数据确权与权益分配的制度坐标。三类一级数据分别对应数据加工增值、个人与机构数据的权益与价值,以及机构经营管理与商业秘密。数据分级方面则设定核心、重要、敏感一般、常规一般四级,核心与重要数据限制市场化流通,敏感一般数据可通过隐私计算、脱敏等实现“可用不可见”的流通,常规一般数据可自由流通。此举还明确全流程管理要求,推动跨部门协同治理,打破数据监管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壁垒,促进金融数据治理在行业层面的落实。展望未来,指南可推动将金融信息服务纳入金融活动的统一监管、提升跨境数据治理规则并完善梯度化跨境数据流动机制,提升中国在数字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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