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V“带货”模式终结 基金营销生态面临重构
在金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基金行业与财经大V之间的合作正在明显收缩。自《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实施以来,金融机构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不得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基金自媒体投放显著收紧,部分机构采取“一刀切”全面暂停,但仍有少数机构尝试灰色操作。过渡期内,行业关注监管边界的明确,包括在9月30日前是否应参照新规执行,以及实操中如何界定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专家表示,展示金融产品信息和机构品牌等都纳入监管范畴,导致大V常用的合作模式难以完全合规。为过渡期,一些机构暂停合作,但也有公司尝试维持既有年度合同,或通过挂靠第三方机构来间接参与内容营销。挂靠模式存在账号主体与内容审核的核心合规风险,账号仍以个人为主体且需在机构自营平台开设账号,且内容需经总部审核备案,这限制了大V的自主性和商业价值。大V缺席期催生新路径探索,公募机构对营销策略呈现分化态势:头部公司可能利用这一时期强化直线式竞争力,扩大ETF与市场合作的投入;中小机构在正面曝光与投资者陪伴方面寻求新模式。未来,大V若具备专业和内容能力,将通过共创栏目、嘉宾参与等方式,与基金公司共同产出高质量内容,寻求“相处之道”。
🏷️ #基金营销 #大V合规 #金融监管 #挂靠模式 #公募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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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V“带货”模式终结 基金营销生态面临重构
在金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基金行业与财经大V之间的合作正在明显收缩。自《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实施以来,金融机构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不得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基金自媒体投放显著收紧,部分机构采取“一刀切”全面暂停,但仍有少数机构尝试灰色操作。过渡期内,行业关注监管边界的明确,包括在9月30日前是否应参照新规执行,以及实操中如何界定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专家表示,展示金融产品信息和机构品牌等都纳入监管范畴,导致大V常用的合作模式难以完全合规。为过渡期,一些机构暂停合作,但也有公司尝试维持既有年度合同,或通过挂靠第三方机构来间接参与内容营销。挂靠模式存在账号主体与内容审核的核心合规风险,账号仍以个人为主体且需在机构自营平台开设账号,且内容需经总部审核备案,这限制了大V的自主性和商业价值。大V缺席期催生新路径探索,公募机构对营销策略呈现分化态势:头部公司可能利用这一时期强化直线式竞争力,扩大ETF与市场合作的投入;中小机构在正面曝光与投资者陪伴方面寻求新模式。未来,大V若具备专业和内容能力,将通过共创栏目、嘉宾参与等方式,与基金公司共同产出高质量内容,寻求“相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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