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行、证监会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_证券要闻_财经_中金在线

本办法联合多部委发布,旨在规范金融产品在互联网的营销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规定金融机构在自有平台开展网络营销时,须在许可区域内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和区域限制提示,第三方平台需经金融机构授权并不得超出授权范围,跳转购买环节应指向自营平台并设置显著提醒。禁止以虚假信息、误导性数据、承诺保本或高收益等方式宣传,规定宣传要与金融产品合同条款一致、信息真实准确、易于理解。算法推荐需提供拒收选项并避免诱导性模型,弹窗广告应可一键关闭,组合销售需显著提示且不得默认同意。对在账号名称、商标中使用涉金融字样有严格限制,强调资质核验、数据安全与信息披露责任,要求机构与平台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并实施持续监管。对违规行为将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并强调地方金融机构应对地方性网络营销进行监管配合,建立行业自律与公众金融知识普及机制,提升投资者理性与健康消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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